变压器采购合同采购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依自愿平等诚实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x800KVA临时用电箱型干式变压器二、工程地点:三、采购内容: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个)备注箱式变压器SCB-800KVA-10/0.4台1含高压柜、变压器、计量柜、电容器柜、低压出线柜,运至项目所在地采购方指定场所第二条箱变内设备元器件品牌要求一、变压器选用中骏电器变压器,变压器的生产制造符合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二、低压配电元器件选用常熟开关厂或者上海人民品牌产品,高压配电元器件选用LK或者维益品牌。三、箱式变压器尺寸:按实际需要由竞标单位提供方案(外壳材料薄钢板,钢板厚度不低于2mm,门销为不锈钢,带锁。警示灯、散热、照明等配套设施齐全)。四、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包含: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设备一次系统图、安装基础图、出厂检测报告及其他安装维护时必要文件;五、制造工艺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符合漳州市电业部门的验收要求;六、其他材料也必须具有3C认证的合格证。七、按国家标准,货到之日起,质量三包壹年。第三条合同价款一、本工程合同总造价包干含税人民币为:元整(元整)。价格包含运输、设计、检测、报装及验收、搬运、保险、安全、税金、为完成变压器安装的必要配合工作等费用。二、价款的支付方式:本工程完工,经甲方及市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运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其余款项自工程送电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计息。招标人付款前,投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第四条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运输要求和露天环境下暂时存放的防晒、防潮、防水等要求。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如有异议,货到三天内提出,逾期作验收合格处理。第七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提供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供货方逾期不能供货,须提前获取甲方同意,若未获同意单方面推迟交货时间,则乙方按合同价1%/日历天的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1%/日历天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签订日期)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时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户名: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