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门买卖合同第1页共7页合同编号:人防门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合同双方:采购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项目经理部所需供货签订以下采购供应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本合同包括的其他文件1.1合同附件: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和补充条款等。1.2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充合同及合同更改协议(若发生)。1.3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甲方存档)。甲方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第二条、供应要求2.1合同确定的人防门选用图集、型号、生产厂家、尺寸、若无甲方书面变更文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更改。2.2合同单价为固定价,不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签认均不做更改。人防门买卖合同第2页共7页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3.1人防门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以下标准:3.1.1砼人防门、钢质门按照国家标准图集《RFJ01-200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加工制作。产品和施工安装确保符合国家标准验收。3.1.2原人防门拆除的废门框及门扇由乙方进行回收,新安装防护设备的角钢支撑由乙方回收:包装物制作标准使用乙方自制标准,钢质门角钢支名称选用图集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樘樘樘樘樘樘樘樘樘运费安装费合计:樘樘樘小计:樘7运费安装费合计:总合计:人防门买卖合同第3页共7页撑由乙方提供并收回。第四条、交货地点、方式4.1人防门框、扇及附随必备品的供应方式:为确保甲方总项目工程的进度,合理安排人防门安装工程进度,由甲方提前日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乙方按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产品及设备等供应计划,甲方确认后,乙方即可按照计划执行。4.2乙方产品分次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同日向乙方出具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确认单,乙方凭此确认单作为双方结算期限的依据。4.3甲方接货人:,联系电话:,乙方按甲方要求卸货、码放。甲方负责人:联系电话:。第五条、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5.1人防门运输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进场计划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已计入本合同第二条产品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变更运输方式和路线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5.2乙方自备装卸人防门所必需的装卸人员及机械,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5.3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关于运输、车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规,并承担人防门运输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包括各种违章、肇事、罚款等)。5.4如因设计变更增加或现场无法卸车造成的运输次数增加,其费用另计。第六条、验收标准及方式6.1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产品装饰油漆不由乙方负责。6.2进厂三日内由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通知乙方。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7.1甲方工地人员所签“收料单据”不作为甲方的付款凭证和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乙方在供应完毕后须将“收料单据”交到甲方项目物资部,甲乙双方核对并办理结算单据(对账单)。7.2货到工地,验收合格,甲方同乙方每月办理一次对账,乙方每月日和甲方项目物资部进行对账,该对账仅作为货款支付依据。对账后付款节人防门买卖合同第4页共7页点,最终结算后内结清余款。7.2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7.3甲方以材料款支付货款,不存在代扣代缴税金问题,甲方以材料款支付货款,不存在代扣代缴税金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等额的正式发票。7.4甲乙双方在最后一批货物进场后,依据每次收料单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办理最终结算,现场发生的扣款同时计入结算内。(若由于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此费用也计入结算中进行扣除,并在每次付款时,扣除相应费用。)7.5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及乙方雇用人员、车辆有偷盗现象,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万元。条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8.1保证施工场地及总项目工程进度符合人防门安装、调试的条件。8.2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关系,保证乙方施工安装的项目无任何第三方干扰,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8.3施工期间,甲方无偿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宿舍、施工用电,提供预埋门扇安装吊环,由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指导。8.4提供能确保安全的附随配件存放的库房。8.5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加工产品及安装(达到国家验收标准)。8.6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遵守各项操作程序。8.7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确保活完场清,当天作业垃圾清理至甲方指定垃圾池内。8.8乙方所施人防门工程必须达到人防验收标准,协助中日友好医院业主方完成人防验收工作,并通过人防验收合格。8.9图纸尺寸与现场尺寸不符的钢质门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费用己计入合同单价内。第九条、违约及赔偿责任:人防门买卖合同第5页共7页9.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履行,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0%向对方支付赔偿金。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人防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甲方如发现乙方擅自转包工程,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逾期如不改正,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将附随配件由产品提供方安装的除外。9.3甲乙双方本合同项下形成的或单方认可的债权、债务金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无效。若因乙方的转让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第一种: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依法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内容,货款结算后;或合同主体一方违约或不能再继续履约时即告终止。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方可生效,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均为无效。第十三条、合同份数13.1本合同正本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份。13.2本合同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按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物资供应安全及环保管理协议书》执行。人防门买卖合同第6页共7页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人防门买卖合同第7页共7页物资供应安全及环保管理协议书为使物资供需双方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令法规:遵循甲方“满足顾客,保护环境,珍爱生命,用我们的承诺和智慧雕塑时代的艺术品”的管理方针,明确双方在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协议。甲方(物资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物资供方):一、甲方责任:1、负责提出本协议具体要求,经协商后纳入本协议。2、对物资供方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供方提出限期整改。3、对拒不整改、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物资供方,将终止合作。二、乙方责任:1、供应甲方的物资在保证产品质量标准的同时,还应确保产品以及相关的全部销售行为符合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令法规要求。2、供应化工产品时,应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产品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资料。3、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尽可能使用可循环材料以节约资源;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有警告标志,并在出厂前对包装严格检查,确保无滴、漏、跑、冒现象。4、产品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有防扬尘遗洒措施。禁止漏油车辆进场、禁止车辆场内鸣笛。5、运输危险货品应具有应急措施,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的承运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品运输管理的规定。6、乙方负责所供有毒有害包装物品的回收,如:油漆桶、不可降解的化工物品等,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后的处理。7、乙方负责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8、乙方在运输过程和进入甲方现场,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其他约定事项:无。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纸书写,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五、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负责人: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