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制度南刘庄学校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责任制度教育乱收费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之一。为了配合政府制止教育乱收费,我校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布置、落实制止教育乱收费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制度。要求所有教职员工严格执行,杜绝任何乱收费的行为。一、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田春海副组长:田春海成员:刘红霞、肖文英二、层层签定责任状、分块预防治理1、学校收费审批制度。学校各部门任何收费行为都必须向校长室写出书面报告,校长室根据政策同意后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后才能收取。2、层层签定责任状,谁主管、谁负责。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乱收费,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班主任是班级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是年级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任是该处室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3、加强重点部位乱收费预防,并对不规范的行为予以坚决治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4、加强宣传教育。制止教育乱收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学校要常抓不懈,要通过宣传栏、开会等加大宣传力度。三、严格执行“八个不准”1、严格实行“一费制”,任何班级、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自立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2、“一费制”以外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及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列入“学生缴费明白卡”,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签字后,才能作为开学收费的依据。凡收费文件未规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或物价部门没有核定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准列入“学生缴费明白卡”。3、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建立收费公示牌,未公示的项目不准收费。4、借读费不准跨学期收取。5、不准强制师生统一订购省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音像教辅资料和课外图书、知识读本和报刊杂志。6、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节假日中小学补课的通知》规定,不准以任何名义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7、不准进行有偿家教和辅导。8、学校的“一费制”收入只能用于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准用于学校教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学校基建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9、学校所有收费必须开具有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的非税账户,不准使用不规范的票据,严禁设立“帐外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