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水毁修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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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2011〕16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科学修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科学修复工作,提高修复工程的抗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长效管理机制,现将《浙江省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科学修复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近期汛期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单位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进一步组织力量做好水毁公路的抢通与修复工作。对目前仍未抢通的部分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应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各地务必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动员和组织力量抢通中断公路,保障群-2-众基本出行。二、加强检查和排查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各单位要在水毁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灾后公路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高边坡、地质灾害点段、基础冲空的桥涵和路基掏空的路段,要安排专人进行一次检查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排除或一时难以修复的水毁工程,必须按规定设置醒目规范的警告警示标志,设立警戒线,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三、尽快组织水毁公路修复设计工作。对普通公路水毁修复,各地要抓紧委托设计单位在7月中旬前完成设计,其设计方案按有关规定分别报相关部门审查、审批。县(市、区)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水毁公路受毁原因分析和修复方案的技术指导,保证水毁项目修复质量,促使修复后不再发生类似水毁。四、加快水毁修复项目施工进程。各地要针对水毁项目应急的特点,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依规、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程序,尽快落实队伍进场施工。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水毁项目施工政策处理、原材料采集和用电用水等方面为施工单位创造便利条件。各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科学组织,不拖不怠,尽早恢复公路正常技术状况。五、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水毁防治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落实资金。我厅也将积极调剂部分资金对水毁严重的公路-3-酌情予以补助。六、高度重视防台工作,积极落实防台抗台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我省可能登陆或影响的台风较多,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这次汛期水毁防治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要针对本次水毁抢通情况,从队伍、机制、设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等多方面对公路应急反应能力总结评估,及时改进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公路抢险应急能力建设,为防台抗台做好坚实准备。二○一一年七月八日(联系人:金晓波联系电话:0571-87819476)-4-浙江省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科学修复工作指导意见农村公路水毁的抢通与修复工作,是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路养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工作,更加积极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农村公路占我省路网里程的90%以上,虽然交通流量不大,但涉及面广。农村公路水毁能否及时抢通与修复直接关系到百姓安全便捷出行,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的巩固。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近几年我省恶劣天气增多,农村公路水毁呈多发态势。各地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做好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推动我省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把握原则,协调推动。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先抢通后修复,因地制宜、科学修复”的原则。要加强养护管理,把预防工作有机结合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中。要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效率,及时抢通水毁公路。要防治结合,根据农村公路实际科学修复水毁公路。-5-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工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省政府《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浙政办发〔2008〕4号)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工作的责任主体。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对农村公路水毁抢通与修复工作加强指导和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管理,主动协调,落实农村公路水毁与抢通修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乡、村公路的指导。四、强化设计,奠定基础。水毁发生后,地方政府及其公路管养责任主体应及时组织公路水毁的修复专项设计。公路水毁修复设计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要履行必要的建设程序,县道公路水毁专项设计方案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审查并批复;乡、村道中的水毁专项设计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批复。对于农村公路水毁形式较为简单、类型雷同的,设计单位可在行政区域内统一捆绑设计;对于农村公路水毁情况较为复杂的特殊路段,应做好专项设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高农村公路水毁修复的设计标准,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五、因地制宜,科学修复。对农村公路水毁修复一定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6-综合防治的技术措施,把握山区水毁的主要成因,做到标本兼治,治理到位。对农村公路水毁普遍存在的挡墙冲毁现象,在实施中要认真落实“四个一点”的要求,即基础挖深一点、块石用大一点、水泥用量多一点、急弯迎水路段综合优化一点,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同时,针对经常发生水毁的路段,要采取针对性的设计,确保同一路段不再发生类似水毁。对建设时期遗留的设施不完善及质量等问题,要结合修复设计,主动采取综合措施,完善排水设施,适当加大排水沟渠、涵洞断面,并加固补强质量缺陷。六、注重质量,确保安全。对农村公路水毁修复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要求。水毁修复工程均为边通车边施工项目,施工期间要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及夜间警示标志,路政部门要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确保施工路段车辆通行安全。在加强公路安全运行的同时,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安全。七、加强联动,综合治理。在农村公路养护“有章管、有人管、有钱管、有招管”的“四有”模式下,要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水毁抢通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要针对农村公路沿溪河流易冲刷淤积的实际,建立与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联动修复机制,提高农村公路水毁综合防治水平。八、健全制度,长效保障.要针对农村公路应急管理水平较低的实际,探索应急管理的-7-新模式,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反应指挥体系,探索组成灵活,吸收沿线政府、村民参加的应急反应队伍建设机制。公路管理部门应着重从设备能力提高上加强农村公路应急反应装备水平,提高农村公路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农村公路水毁抢通及修复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省、市视财力情况适当给予补助。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公共财政预算、省燃油税安排切块农村公路大中修资金、燃油税手拖费返运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农村公路水毁抢通及修复保障基金,滚动良性发展,建立水毁抢通修复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主题词:公路水毁△通知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公路处(局),义乌市公路段。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1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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