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术语一、FCA术语名称及含义:英:FreeCarrier(…namedplace)中: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地点将已经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运输方式承担履行运输或承担办理运输业务的任何人。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表达式:FCA+指定交货地点出口国内陆城市或港口买卖双方义务卖方义务买方义务1.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1.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清关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2.签订自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3.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3.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及费用4.负责向买方提交交货的通常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4.根据合同规定受领货物,支付货款应注意的问题一、关于交货点交货地点是在卖方所在地,则卖方应负责为买方装货交货地点是在其他地点,卖方不负责卸货判断:根据《2000通则》,在FCA贸易术语下,如货物在卖方仓库处交付后适用公路运输方式,则意味着卖方要负担将货物装上卡车的费用。答案:正确二、关于代理及相关费用卖方可以代办运输安排,但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买方无法办理指定承运人的事情,可以与卖方协商,让卖方代为办理。但是费用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三、关于风险转移问题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可以是实际承运人,也可以是运输代理人或其他人当买方未能及时给予卖方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或者他所指定的承运人在约定的时间未能接受货物,自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日期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由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货物已被划归本合同项下为前提条件(货物特定化)。所谓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被特定化的货物,风险自卖方将货物特定化时起转移给买方。例:某公司按FCA条件出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是四月份装运,但到了四月三十日,仍旧未见买方关于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此期间,备作出口的货物因火灾而焚毁。问:此项货损应由谁负担?答:此项货损应由卖方负责。根据FCA术语条件下,卖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该批货物因买方迟迟未订立运输契约指定承运人,故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满仍未能交于承运人处置,风险尚未转移给买方。因此,买方不应承担此项货损,此项货理应由卖方自己承担。如果该公司在合同规定期内,将货物特定化后,一切损失由买方承担。例:我方出口手表到印度,按FCAShanghaiAirport签约。交货期8月份。出口企业8月31日将该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并由航空公司收货开具航空运单。我方即电传印度发出装运通知。9月2日手表抵达孟买,将到货通知连同发票和航空运单送交孟买XX银行。该银行即通知印商提货、付款,但印商以延迟交货为由拒绝。问:根据案例,分析最后结果在本案例中,双方约定FCAShanghaiAirport,交货期8月份,那么卖方在上海虹桥机场货交承运人后,即已完成了交货义务,其在8月31日交货,在约定的交货期8月份之内,故卖方履行合同符合约定,买方拒绝提货、付款皆无合理依据,买方应当履行提取货物、交付货款的义务,并且应当对其拒绝提货、付款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FCA与FOB区别类别FCAFOB运输方式各种运输水运交货地点货交承运人(双方约定)装运港船上风险划分界点承运人控货时船舷运费交货地点---指定目的地(全程)装运港---目的港(水运)保险费各种运输保险水上运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