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导读:规章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篇一:党务例行公开制度】为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局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结合公用事业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科室重要决策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党务公开制度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第二条例行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党务公开制度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开网站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党务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文件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置“一栏二屏”。即: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媒体网络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领导热线电话,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设立“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栏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定期评议、民情反馈、领导接待日、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党务公开制度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第三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1、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局、各公司党委提供,经整理后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3、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篇二:党务公开制度】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党务公开全面深入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党务公开制度聘请的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本单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热心党务公开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党务公开制度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工作需要。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列席党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积极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综合调研等活动。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两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党务公开监督员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的,本人可提出辞党务公开制度聘要求。无故不参加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或未完成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相关党组织批准,可予以解聘。第六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八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督促有关科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第九条各科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科室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党务公开制度办理和落实。【篇三: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局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第二条局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党务公开制度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第六条局党组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第八条局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篇四:党务公开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二、基本原则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2、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政务公开相结合;5、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三、工作目标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党务公开制度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2、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四、公开的主要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具体可分为六个方面:1、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发展计划、人事任免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2、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党务公开制度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等情况;5、党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6、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五、公开的形式、时间1、公开的形式: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2、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党务公开制度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六、监督保障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党务公开制度4、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5、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七、组织领导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机关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指导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篇五:党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党务公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党务公开制度固定公开内容:1、党员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2、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