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防碰撞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作业名称塔吊交底日期年月日1.塔机布置应严格按照《塔机定位方案》、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中塔吊的相应位置布置,必须保证覆盖范围交叉作业的塔机吊臂在垂直方位高差5米的间距,以免吊臂发生碰撞。2.在相邻塔机吊臂立体交叉作业范围内,应加强塔吊司机与信号工,塔司与塔司,信号工与信号工的交流合作,以便随时了解周围塔机的运行状况,从而避免发生两塔机起重臂、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3.设置1名专职塔吊指挥协调员,协调标段范围内及相临单位塔吊相交作业的协调工作。4.塔机在运转过程中,不准中途改用未经约定的指挥信号种类,在需要更换时,必须是塔机先停止运转,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取得联系,并经过双方认可后方能更换。5.塔吊司机要掌握所操作塔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机构,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不得在安全装置有故障或失灵后进行吊装作业。6.塔机施工运行前,必须向有关工种及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塔机施工运转中,必须由现场指挥人员进行施工全过程安全监控,每台塔机必须配备两名信号工和足够的对讲机。7.在两塔机交叉区域作业时,后进入工作区域的塔机让先进入工作区域的塔机。8.塔机停止工作时,吊钩应拉回吊臂根部并升到最高处,吊臂旋转至交叉区域以外,如有特殊原因可将吊臂固定(可制做固定地锚)。9.两塔机有吊载同时进入交叉区域时,高塔避让低塔。10.运行的塔机避让静止的塔机。11.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时,无吊载的塔机避让有吊载的塔机。12.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13.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14.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15.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16.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吊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时。17.塔吊达到起升高度之前,1号塔吊要始终比2号塔吊高出两节塔身的高度。18.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19.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20.安全员每日应对现场塔吊及其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应及时进行制止。21.塔吊司机每班前应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异样,应立即进行更换;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应持江苏省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酒后或疲劳上塔操作。22.塔吊值班驾驶员在工作前应检查基础、塔身构件、电气配件、传动部位及钢丝绳等是否正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吊装作业。23.根据起重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起吊前应鸣笛示意,信号工与塔司之间必须视线清晰,声音信号明确。24.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严禁超范围作业,相邻两塔交叉作业时,要注意保持两者间的安全距离。交底人签名安全员签名被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