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11124557黄承玮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而且是经济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审计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其他经济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经济活动。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审查和评价,也即是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对照标准,做出好坏优劣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仅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审计一般分为三种: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政府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民间审计则是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所组成的社会会计、社会审计组织,即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有关经济组织的有关经济事项所进行的审计查证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用于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通过引入一种系统的、有条理的方法去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一个机构实现其目标。这三种审计都需要遵守客观公正,合法合理,效应性独立性的原则。不同的是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所归为的外部审计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及客观公证性。其基本职能都是监督,尽管在监督的纯粹性、完整性上不一致,但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通过各自的审计监督活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但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还有有很多不同之处。首先表现的是审计的主体不同,政府审计的主体是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属政府序列,行使经济监督的职能,其所需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拨款解决。而民间审计组织的审计主体是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会计组织,是依法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的事业单位,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也不是政府公职人员。正式成立开办业务后经济来源是从承办委托项目,通过有偿服务取得收入,实行自收自支的独立核算。同时,在执行审计职能时,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宪法与有关规定可以主动地制定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而民间审计组织因其机构业务要受国家财政和审计机关管理和指导,而它的审计活动是从第二者立场,实行受托审计按照委托人的委托项目内容要求进行依法审计或会计技术鉴定向委托人负责,因此,它的审计内容的目的受委托人的限制。同时,只有在接受委托之后承诺履行职责,不能像国家审计工作机关那样实行强制性审计,不能直接安排审计任务。所以这种委托审计的方式形成了民间审计组织在履行职能上的被动性,同时还要向被审计单位和委托单位承担一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其次,在权限方面,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也有很大的不同。政府审计机关依照宪法规定有权对国家所有经济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主动的,强制性审计监督,监督职能是基本职能,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在职能运用过程中它的检查权和处理权是统一的。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有关资料,有检查权,调查权,调查权和临时处置权等。审计之后有权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经济处罚权、通报权、建议处分权,以及实施紧措施权等,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而民间审计组织是事业性质的单位,它不能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直接的审计监督,无权进行指令性审计,只能接受有权机关和单位委托,在被受命时才有检查权,建议权和处理权。所以民间审计组织在审计过程中的职权是由委托方授予的,其范围不超过委托方的职权。通过自己审计业务为其他监督部门服务,所做出的审计公证结论报告给委托者采纳,明示强制性,需由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法规进行处理。最后,政府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而民间审计的范围则比较广泛,它可以接受任何单位的委托对任何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查证和提供咨询服务。当社会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时,旧的审计模式就会由无组织到有组织地被新的审计模式所替代。当审计模式同社会经济环境部分不相适应时,就会对原有审计模式有组织地进行调整。从变换方向看,一种是受本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引导而生成新的审计模式,如英国的审计主要是在本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发展起来并为本国经济服务的,具有一定的超然性,其社会经济环境内部的矛盾运动具有独立性,受他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另一种是审计模式的变换受到因输入外来社会经济环境而带来的本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的引导而生成新的审计模式。因而这种新的审计模式则类似于输入国的审计模式,当然随着本国经济环境与输入国社会经济环境的背离,也会导致审计模式与输入国审计模式的分道扬镳。而内部审计相比外部审计而言,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财务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当然,内审和外审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包括了以下六点:1,独立性不同。根据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发布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4,业务范围不同。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5,审计标准不同。内部审计的标准是非法定的公认方针和程序,如IPPF;外部审计的标准是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6,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同。内部审计要求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水平,由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的,改善机构运作并增加价值,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与水平。案例1:为开展玉树抗震救灾跟踪审计工作提供实务参考,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灾情牵动整个国家,也同样牵动着苏州审计人。根据审计署和江苏省审计厅对玉树抗震救灾跟踪审计的工作部署,苏州市审计局于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议,迅速成立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协调小组,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计组,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开展工作。市局审计组借阅了四川抗震救灾跟踪审计的档案,借鉴和发扬四川地震灾后重建的动态跟踪审计经验,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跟踪审计工作中来。务必把灾后跟踪审计作为当前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把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廉洁、安全、高效使用作为跟踪审计的目标,务必全力跟踪救灾款物从捐赠到接收、划转、使用、管理的整个流程,迅速高质做好跟踪审计工作。全市两级审计机关一共开展了3次阶段性跟踪审计和1次收尾阶段跟踪审计。共在地方报纸、网站等媒体公告审计结果7次。全市共上报信息、宣传、专报、综合分析等12篇,获各级采用8篇次,其中,《江苏昆山第一时间实施玉树抗震救灾跟踪审计》获审计署网站和江苏省审计厅采用,统计分析《为大爱护航》获省厅采用。苏州审计专报《关于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阶段性审计情况的专报》获苏州市市长阎立批示,“审计监督及时有效很好,请督促完成后续事宜确保资金到位,使用有效。”共提出审计建议7条。主要为督促各地救灾捐赠款物及时汇缴,均已落实到位。昆山市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2项制度,《青海玉树地震财务管理办法》和《抗震救灾款物账目每日清理制度》。(政府审计)案例2:公司成立10年经营业绩平平。1719年至1720年之间,公司趁股份投机热在英国方兴未艾之机,发行巨额股票,同时公司董事对外散布公司利好消息,致使公众对股价上扬增加了信心,带动了公司股价上升。1719年,南海公司股价为114英镑,到1720年3月股价升至300英镑,1721年7月公司股票价格高达1050英镑,公司老板不伦特决定以高于面值数倍的价格发行新股。一时间南海公司股价扶摇直上,一场股票投机浪潮席卷全国。英国议会为了制止国内“泡沫公司”的膨胀,于1720年6月通过了《泡沫公司取缔法》,随之一些公司被解散。许多投资者开始清醒,并抛售手中所持股票。股票投资热的降温,致使“南海公司”股价一路下滑,到1720年12月,“南海公司”股价跌至124英镑。年底,英国政府对“南海公司”资产进行清理,发现其实际资本所剩无几。而后,“南海公司”宣布破产。南海公司破产,犹如晴天霹雳,震惊了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数以万计的股东及债权人蒙受损失。当证实了百万英镑的损失落在自己头上时,纷纷向英国议会提出严惩欺诈者并给予赔偿损失的要求。英国议会面对舆论压力,为平息“南海公司”破产引发的风波,于1720年9月成立了由13人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秘密查证“南海公司”破产事件。在查证中发现该公司的会计记录严重失真,并有明显的篡改舞弊行为。为此,特别委员会特聘请伦敦市霍斯特·莱思学校的会计教师查尔斯·斯内尔对“南海公司”账目进行审查。斯内尔应议会特别委员会的要求,通过对“南海公司”会计账目的审核,于1721年编制了一份题为(伦敦市霍斯特·莱思学校的习字教师兼会计师查尔斯·斯内尔对索布里奇商社会计账簿检查的意见》的查账报告书,指出了公司存在的舞弊行为,但没有对公司编制虚假账目的目的表示自己的意见。英国议会根据斯内尔的审计报告书,没收了全部公司董事的个人财产,将公司一名直接责任经理押进了英国伦敦塔监狱。为此,查尔斯·斯内尔成为世界民间审计的最早先驱者,他编制的查账报告是世界最早由会计师编制的审计报告。与此同时,英政府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主要目的是防止不正常的股份投机,对股份公司的成立严加限制,以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1828年,英国政府根据国内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高度需求,重新认识股份公司的经济意义,撒消了1720年的《泡沫公司取缔法》,1834年以后又通过了由国王授予特许证来设立股份公司的法案。英国议会又于1844年颁布了公司法,从而促进并规范了股份公司的发展。案例3:2009年8月26日至28日,湖南郴州天泰公司三标一体化体系内审组根据内审工作计划,分成三个小组,对公司的各个活动单元进行了内审,各内审小组深入到公司的各个部门、车间、仓库,采取现场询问、查看记录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的三标体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核,经过审核,内审组认为:公司的三标一体化体系基本上符合GB/T19001-2000;GB/T24001-2004;GB/T28001-2001标准的要求,体系运行是有效的,在审核过程中,审核组发现了部门体系运行中的一些亮点,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审核组共开出11份不符合项报告,其中生产部一项、技术中心一项、设备物资部一项、业务部一项、党群工作部两项,安环部一项,财务部一项、人力资源部一项、综合部两项,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将要求部门进行整改并提出纠正措施。(内部审计)以上列出的三个案例分别是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典型事例。其中南海公司的审计更是民间审计的先河。从这三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异同点。从苏州市审计局这一案例可以明显地看出政府审计的程序和标准。政府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进行独立检查,其实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结果进行独立的监督。政府审计对财务行政起监督作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