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至业评估有限公司造假一、案例简介2004年3月,厦门艺腾农场有限公司承包了国有企业厦门市轻工业公司所属的前哨盐场从事水产养殖,经轻工业公司同意,艺腾公司投资200多万元修建了前哨盐场地块中的排洪沟和两侧水泥路、钢架桥。2005年3月、4月间,艺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某得知湖里区政府将对前哨盐场进行拆迁补偿,便与轻工业公司、湖里区建设服务中心及厦门路桥拆迁公司商定,按评估价对上述修建的排洪沟、两侧水泥路面和钢架桥进行补偿。据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厦门市至业评估有限公司是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组织,属丙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本身没有资质评估市政工程。2005年6月,经湖里区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剑宏介绍,该公司接受湖里区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前哨盐场的排洪沟和两侧水泥路、钢架桥进行价值评估,而陈剑宏本人就是至业公司合伙人。时任至业公司总经理潘小瑜指派公司副总经理王智荣负责该评估项目,公司职员王志伟负责具体操作。2005年10月,王志伟在既未对实地进行全面、客观的勘查、测量,又未掌握评估对象的设计图纸、结算资料、项目批文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仅凭艺腾公司薛某提供的一张排洪沟剖面图及自己在现场简单测量的数据,就采用重置法“硬凑”出上述评估对象的评估价为1133万多元。潘小瑜将该结果告诉薛某和陈剑宏后,薛称评估价太低,若他自己评估起码1300多万元。薛某同时要陈剑宏转告潘小瑜,要将评估价提高。潘小瑜遂安排王智荣、王志伟提高评估价。2005年11月,王志伟又虚增评估对象的综合造价,将其提高至1348万多元。2006年1月,轻工业公司总经理欧阳秉锋从陈剑宏处得知该评估价后,以977万余元包干价的方式对艺腾公司就上述评估对象及堤岸边种植的火龙果进行补偿。尔后,至业公司向湖里区建设服务中心正式出具了评估结果为1348万多元的评估报告,并向轻工业公司送达,收取评估费2.7万元。案发后,福建弘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公安机关委托,对该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认定排洪沟和两侧水泥路、钢架桥的造价为286万元。至业公司出具的虚假评估报告造成轻工业公司多支付补偿款591万余元(扣除火龙果补偿款100万元)。案发后,艺腾公司的法人代表薛某向有关部门退回评估对象多补偿的231万余元,但尚有360万元未追回。二、违反准则的关键点1.评估机构不应承接评估资质以外的业务厦门市至业评估有限公司是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组织,属丙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本身没有资质评估市政工程,不应承接这项资产评估业务,违背了准则第六条规定。2.评估机构不应与委托人事先约定评估价值直接负责评估的王志伟说,按照潘小瑜的要求,他在同学的帮助下,从单价或工艺上编造评估价到1100多万元,半个月后,又虚增综合造价,将评估价格提高到1348万多元。评估价格是通过“海迈”软件“硬凑”出来的,虚假的评估报告定将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至业公司没有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评估,违背了准则第七条规定。3.评估职业人员没有进行充分的现场侦查和资料搜集王智荣说,他没有进行详细审核和测算,就按这个结果签发了报告。他没有到现场丈量,没有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的测算,随意删减了评估程序,不能保证这份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违背了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4.评估机构没有出具客观合理的评估报告厦门市至业评估有限公司在前哨盐场征地中提供虚假评估、出具虚假证明,致使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多支付补偿款591万多元,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违反了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规范实施职业道德中介组织是依法登记注册,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服务、沟通、监督等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中介组织是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的必然产物。但是,当前中介组织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给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完善中介组织。首先是法律规范。中介组织要依法设立,依照法律规定从事业务活动。按照要求,凡属于经济鉴证或交易类性质的中介机构,都要改制为有限责任制或合伙制企业,独立建制并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是政府监管。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中介组织的规范和监督。要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记录,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各类中介组织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探索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实行市场禁入。再次是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协会按照章程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发挥自律作用。行业协会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制定行规公约、行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会员单位的内部运行机制和执业行为,监督会员单位依法诚信经营。资产评估在我国还是一个不发达的行业,规划发展评估行业任重而道远,要完善和充分运用评估准则指导评估实践还是一个探索的过程,我们应总结过去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吸取借鉴外国发展的合理之处,不断促进我国的评估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