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信息道德的培养道德是法律的重要补充,对规范社会行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道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是人们在信息行为中的重要规范,调节信息制造者、服务者和使用者的行为,维护信息领域的秩序,最大限度减少信息技术的负面作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社会效益,促使其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一、信息道德的内涵道德,是一种价值观,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媒介。道德不同于法律,依靠国家政权强制实行,道德主要依靠舆论的作用,潜移默化地形成一种心理习惯和行为方式;其作用比法律更持久和稳定。目前,专家学者对信息道德的定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认为信息道德是涉及信息开发、传播、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道德要求、道德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道德关系有的认为信息道德是信息的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在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纵观众多专家学者的界定,对信息道德的定义应包括信息的制造者、服务者和使用者三类行为主体,信息道德是这三类主体共同认可并遵守的行为准则。信息道德的内容包含三种类型的主体。就信息制造者而言,强调信息的社会效益。信息制造者要遵循社会利益优先原则,不制造虚假负面信息;要关注人们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时代的独特内涵,为人类社会做有利的贡献。就信息服务者(信息采集、加工、传播、储存)而言,强调过程的道德性。信息服务者要尊重个体的隐私,保护各种机密,保护知识产权,注重经济效益,服务社会大众。就信息使用者而言,要尊重制作者和服务者的权益,合理利用信息为人类的福祉尽一份力。信息道德包括三个不同的层面。一是信息道德意识,是深层的个体内部信息道德意识、观念、信念等和普遍的集体信息道德共识和道德心理;二是信息道德关系,是信息行为中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的关系。信息道德关系体现在权利和义务之上,并通过某种信息形式表现出来;三是信息道德活动,包括信息道德教育、信息道德行为等。信息活动中的主体遵照信息道德来行为,并以信息道德为依据来评价信息行为,反过来作用于信息教育和信息道德本身。二、培养中小学生信息道德的必要性(一)信息技术的双面性人类早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尤其是计算机络技术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信息技术具有矛盾的两面,在给人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诸如信息犯罪、信息病毒、垃圾信息、黑客等等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诸如这些问题对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同时,也反应出严重的信息道德缺失和信息伦理混乱。在信息化和数字化模式下,人们的交往方式发生了极大地变化,人类的伦理关系受到一定冲击,道德观念也显得越发危脆。中小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在形成阶段,可塑性强、敏感、叛逆,缺乏辨别和选择能力,极易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随着新课程的推进,大多数学校都具备了信息课基本的设施设备,开设了信息技术课。《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了培养信息道德的目标。小学阶段要养成计算机使用的责任意识,初中阶段要遵照道德行为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高中阶段要按照道德行为使用信息技术。在实际教学中,由于信息技术不纳入升学考试统一要求,有的学校和教师就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教学流于形式,偏离了既定的教育目标。不少学生也并未认真对待,或沉迷游戏、或醉心社交,甚至色情迷信上,与教学目标背道而驰。中央公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要求要加引导络机构和广大民增强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络文明。西方大国也先后制定了相关的信息道德规范,比如计算机伦理十诫、南加利福利亚大学络伦理声明等等。我国国务院也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并描绘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通过信息技术教育,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道德教学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二)信息道德的作用道德教育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伦理动力、有力杠杆和永恒主题。随着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竞争越发激烈,更容易导致道德失衡。信息道德规范是一种共性价值观,规范人们制造、加工、传播、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行为,信息道德内化为人们的行为指导,同信息政策、信息法律共同组成信息行为规范的有机体。信息道德以社会舆论的形式表现出巨大的约束力,一旦深入人心,便形成相对稳定的心理行为范式。信息法律有特定的主体,即相关政府部门;而信息道德并无特定主体,全社会参与信息行为的所有个体都是信息道德的主体;因而,信息道德具有信息法律不可企及的作用,弥补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的不足,信息法律将社会普遍接受的信息道德法律化,形成相应的信息政策。可见,这三者是有机的统一体,紧密,密不可分。具体而言,信息道德具有以下三个作用。一是认识作用。认识自身应具备的信息道德,认识信息道德的特征,规范自身的信息行为;二是调节作用。信息的制造者、服务者和使用者在信息的不同层段,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诸多矛盾。信息道德以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规范不同角色的行为,有效调节信息行为中的关系;三是教育作用。通过广泛的信息道德教育,培养人们的信息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信息观念,规范信息行为。信息道德不仅可以引导信息行为主体认识,并调整自身信息行为,还可观视他人的信息行为,引导人们符合信息社会的基本准则。三、如何培养中小学生的信息道德(一)站稳阵地,加强信息道德教育信息技术教学课堂是进行信息道德教育的主要阵地,要牢牢站稳阵地,在常规教学中渗透信息道德教育。表面而言,从信息的制造、采集、加工、储存和使用各环节,技术性都过强;信息技术教育也偏向于专业性的技能,并未明显地涉及信息道德。然而,教师倘若能在课堂教学中充分挖掘其中的道德内涵,精心设计,便可在常规的教学中渗透信息道德教育。1.精炼教学目标。新课程视野下的教学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又称三维目标。在教导学生信息技术知识技能的同时,更要注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信息道德、正确的价值观。教师在设计教学目标时,不能仅仅停留在信息技术知识,譬如:如何收发电子邮件、如何搜索浏览页信息、如何制作多媒体等等;还要引导学生在搜索、使用、制作信息的过程中培养责任和道德意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自觉抵制反动、邪恶、黄色、暴力、封建迷信等各种不良信息。2.拓展教学方法。教师在信息技术教育中要开拓多元教学方法,巧妙地将信息道德教育融入教学中,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特征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除了讲授法外,还可组织学生进行辩论,讨论信息道德的重要性;或者组织学生动手调查、收集确实是因信息道德导致的恶果;或者采用田野调查法,引导学生调查信息制作、服务和使用中涉及的信息道德;还可采用任务驱动法,以特定的任务驱动学生进行探索,自我建构对信息道德的认识,培养良好的信息道德。任务型教学法是以任务为核心的教学方法,学生在完成任务的实践中积累知识,增强技能,锻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3.整合学科知识。从外延上而言,信息道德不仅关涉信息技术本身,还涉及伦理学、社会学、文化学、传播学等等诸多领域知识。在教学中,如果能适当整合学科知识,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扩展视野,必将有力地培养中小学生的信息道德。教师可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传统美德,帮助中小学生培养深厚的道德底蕴。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温良恭俭让的传统美德源远流长。在PPT制作、页制作等等各种行为中都能渗透传统美德,有利于塑造中小学生的人格,进而树立正确的信息道德。也可以引入法律知识,引导学生辨别违法信息,了解知识产权等问题;引入传播学知识,教导学生学会辨别信息的真伪;引入社会学知识,引导学生尊重他人的隐私,了解络话语道德。4.精心布置课后作业。检验学生的信息道德最直接、最可靠的方式就是学生在信息行为中的表现。教师在布置课后作业时应加强与生活的,结合微博、播客等现代化的平台和载体,选择活生生的现实例子来考察学生,通过学生的作业来评判学生信息道德的高低和优劣。可以考察学生是否侵犯信息制作者的产权,是否在络上传播不良信息,信息的使用是否有正面效益。教师要根据学生作业情况及时予以反馈,调整教学目标,改进教学方法,纠正学生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信息观。(二)净化络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络已经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上营业性的吧也遍地开花。对中小学生而言,这无疑提供了巨大的学习便利。由于中小学生自身缺乏选择的能力,加之国家层面监管有待加强,络的普及就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不少中小学生沉溺吧,迷恋游戏,甚至络成瘾,有的吧甚至暗地违法开通色情通道;络信息鱼龙混杂,适合青少年的站不多,严重地影响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有鉴于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分辨、学会选择,提高学生的信息道德素养;避免浏览不良信息,正确使用络。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向学生推荐专题教育站、学习站,有意识地向学生传播正面信息。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开展多种多样的信息道德活动。集中力量建设有影响力,适合中小学生的站;加强校园建设,充分发挥校园在帮助中小学生学习上的作用,尝试让校园成为广大学生的社交平台,加强引导,充分发挥校园在信息道德教育方面的作用。目前的信息技术教学中过于注重专业性和技术性,计算机多媒体络过分关注人机互动,过分强调虚拟情景,忽视了现实情境中师生的交流,忽视了人文关怀,阻碍了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不利于其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养成。教师要加强自身修养,在教学中更加重视同学生的交流;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学生的人格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信息道德,提升整体信息素养。信息技术教育既要注重成材教育,也要注重树人教育;信息道德教育即为树人教育的最佳途径。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三)让学生成为信息道德教育的主体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不可仅仅让中小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是要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其成为信息道德教育的主体。信息道德教育不仅仅是知识教育,不能采取灌输教育的方式。要调动学生的兴趣,引导中小学生通过实践自我建构,将信息道德知识内化,融入价值观体系,提升自身信息道德水平。在教学中,教师要改变满堂灌的传统方式,让学生参与到学习中来。设情境,让学生设身处地地学会分辨、学会选择,在实践中养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只有让学生真正地成为信息道德的主体,让其成为信息道德养成的主人,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根本上提升中小学生的信息道德素质。(四)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正所谓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信息技术教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不仅在知识上教导学生,更要在信息道德的养成上成为学生的榜样。中小学生正处在人格养成的阶段,善于模仿教师的行为,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要修炼自身,塑造自身人格魅力,提升自身技艺,切实提高自身信息道德素养。教师在信息的制作、采集、加工、储存和使用中要切实做到不侵权、不危害社会、不违背道德;要关注信息使用的社会公益和公众效益,还要指导学生学会选择、学会判断。信息时代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彻底转变了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同时,由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征和社会信息监管的不完善,各种不良信息充斥络,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要多方行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中小学生成为信息道德教育的主人,提高其信息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