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发展史类别:中外建筑史评论(0)浏览(3018)2008-7-1[转载]标签:学术中国传统建筑与室内风格在世界建筑艺术百花园中,中国古代建筑是朵奇葩,它自成体系,独立发展,绵延数千年,直至20世纪初还保持着自己的造型特征和布局规则,并传播影响到东亚等邻近国家。一、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历程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的早、中、晚五个历史阶段。大约在奴隶社会的商周时期,开始出现规模较大的宫殿和陵墓,以及以宫、室为中心的大小城市。与此同时,木构架也逐渐成为中国古代建筑的结构方式,随着公元5世纪左右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后,新的生产关系和中央集权的建立,经济趋于繁荣,社会相对稳定,故而有能力修建起规模空前的宫殿、陵墓、长城、驰道和水利工程等,建筑技术有了很大发展,建筑艺术形态日渐成熟,至汉代时,中国古代建筑的一些典型特征已基本形成,而后经过500多年的发展演变,至唐宋时代中国古代建筑发展到了它的顶峰,出现了当时世界上最大、规划最严密的都城——长安城。到封建晚期的明清时代,中国古建筑在某些方面更趋完美,但同时也走向衰微。著名的明清“北京城”是在元大都城的基础上改、扩建而成,中国古代以宫室为中心的都城规划思想在此得到了最完整、最精彩的体现,其建筑群体布局艺术可谓臻于化境。始于商周时代的中国园林,至明清时也达到了极度的艺术境界,著名的皇家园林有圆明园、颐和园、北海、承德避暑山庄等,私家园林则以江南的苏州、扬州等地最为兴盛,名园佳作不胜枚举。此外,在明清时代,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建筑也有了相当的发展,现存的著名建筑有西藏的“布达拉宫”、日喀则的“札时伦布寺”,以及云南傣族的“缅寺”、贵州侗族的“风雨桥”等等,形成了各族建筑群芳吐艳、异彩纷呈的现象。二、中国传统建筑的特征以汉民族木构建筑为代表的中国古典建筑自古以来就以其风格优雅、结构灵巧而称颂于世。这种建筑风格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完整的体系和鲜明而一贯的特征:它以木构架主要结构方式,并创造了与这种结构方式相适应的各种平面形式和外观造型,常采用的是一种被称为“抬梁式”的木构架结构体系。其主要特点是——沿房屋进深方向在右基上立柱,柱上架梁,再在梁上重叠数屋矮柱和短梁,构成“一品”木构架。在平行的两品木构架之间用横向联系的“枋”联络“柱”的上端,产在各层梁头和短柱上安置若干与构架成90度直角的檀,起联系构架和承载屋面重量的作用。这样由两组木构架形成的空间称为“间”。一座房屋通常由二三间乃至若干间沿面阔方向排列为长方型平面,同时也可以组成三角型、正方形、多角型、圆形、扇形、万字形等特殊平面的建筑。由于这种“抬梁式”建筑的木构架类似“框架”,建筑物上部分荷载沿梁架、立柱传至基础,墙壁只起围护、分隔空间的作用,不承受荷载,这就赋予建筑以极大的灵活性。室内空间可用各种隔扇、门、罩、屏等分隔空间,并随需要安装或拆卸。由建筑单体的外部造型特征看,中国古典建筑基本上由:台基、屋身、屋顶三大部分组面。台基——由砖石砌成,承托着整座房屋,一方面起保护木柱不受雨水和潮气侵蚀的作用,另一方面又与柱的侧脚、墙的收分相结合增架建筑物的稳定感,使其显得庄严雄伟。如故宫太和殿及天坛祈年殿的台基,前者显示了皇宫难以企及的尊贵;后者则表现了祈天建筑的高耸云霄、与天相通的气度。架设于台基之上的屋身,一般采取明间略大,两侧面阔递减的方式,既满足功能要求,又使外观取得了主次分明的艺术效果。在较为重要的建筑物上,在其屋身和屋顶的交接部分设置有一种称为“斗拱”的构件,称为中国古典建筑的一个显著特征。所谓“斗拱”,实际上是用短木块,木枋所组成的一种悬挑结构,主要起支撑巨大的屋顶出檐和减小室内大梁跨度的作用。明清时期斗拱逐渐蜕化,成了柱网与屋顶构架间,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屋顶部分是中国古典建筑最具特色的造型要素之一,它不仅为建筑特在美观上增加了不少神韵,而且也对其性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屋顶的形式归纳起来有五种形式:庑殿顶、歇山顶、攒尖顶、悬山顶和硬山顶。在古代,屋顶玩具是封建等级制度的象征,例如皇家建筑用庑殿顶,王公贵族最多用到歇山顶之类。此外,同一屋顶形式中,因瓦饰的规格、颜色不同,斗拱的有无及大小等,又划分出细微的等级差别,这些等级制度均不得超越,否则就有灭顶之灾。不难看出,中国建筑的屋顶是独具风韵的,它那弯曲的屋面,向外、向上探伸出翘起的屋角,使十分庞大高耸的屋顶显得格外生动而轻巧。在建筑色彩运用上,中国建筑也是极富特色。最突出的表现使用原色及大面积的色块对比与烘托。以故宫太和殿为例,蓝蓝的天幕上映印着金黄色的琉璃瓦顶,这正是建筑物与环境色调的对比,烘托出建筑物壮美的屋顶轮廓。檐下运用青绿色调的彩画,它们在深深的阴影下同阳光下暖色调的黄琉璃瓦顶、红色柱身、墙面和门窗形式对比,使建筑物的色彩效果格外的响亮夺目。素洁的玉石栏杆和台基又与富丽堂皇的柱梁颜色形成对比,烘托出建筑物的圣洁,并使其与地面有一个协调的过渡。中国古典建筑由于主要为木结构,故单体建筑的体量一般不可能很大,因此除了利用高隆的地势,巨大的台基的烘托及向高层发展外,更常采用的是借助于建筑群体组合取得宏伟壮丽的艺术效果。通常是利用一系列紧凑的院落的递进,富有层次和秩序的将空间画卷随时间顺序展开,强化了高潮及整体群体的艺术感染力。三、中国传统的室内风格正如中国传统的建筑形似一样,由于中国传统的室内风格受外来影响很少(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所以在其演变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贯的作风。主要特点有:1、气度端庄、文采丰华,装饰得体,形式实在;2、民族、风俗特色极强,色彩浓烈;3、空间层次丰富而内外渗透;4、意境深邃而储蓄。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1、在空间装修上,多采用“框栏”或“格扇”两种形式;2、在构件细部上多采用雕梁画柱的手法,显得富丽堂皇,其装饰构件不是多余的为装饰而装饰,有的对建筑起保护作用,或直接作为建筑构件;3、在梁枋的顶棚多用彩绘装饰;4、整体室内构图庄严严谨,多采用对称与均衡手法,常巧妙的运用题字、字画、玩器、盆景以及借景等手段创造出一种清雅、储蓄的意境。天花——木条方格。藻井——木块叠成。格扇——又称纱橱,多为硬木精工制作,我国古建筑中的格扇,其格心部分裱糊绢纱,字画,可开可闭,拆装方便。罩——依附与柱间或梁下的室内空间分隔物。两侧落地的称为“落地罩”,不落地的称为“飞罩”。宫——我国早期被称为“室”,后来专指皇帝的住所。殿——古代泛指高大的堂屋。厅与堂——在古代并无严格的界线,是古代会聚宾客,办理日常事务的场所。中国传统“民族形式”的室内设计是以木构架为基本结构的中国建筑和室内空间形式,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中国传统的风格样式,其固有的传统造型特征被称为“民族形式”延续至今。中国传统的室内样式通常为:1、室内有对称的空间样式,在砌上露明造的宫殿与厅堂中,梁架与斗拱、襻间等以其结构与装饰的双重作用成为室内艺术形象的一部分。2、室内的天花与藻井、装修、家具、字画、陈设艺术等均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室内除固定的隔断和格扇外,还使用可移动的屏风、罩、博古架等与家具结合,对于空间的组织起到丰富空间层次的作用。3、室内色彩:宫殿建筑室内的梁、柱常用红色,天花、藻井则绘有各种彩画,用鲜明浓烈的色彩取得对比调和的效果。南方常采用粟、黑、墨绿等色调,白墙灰砖形成秀丽淡雅的格调。我国民间建筑(含民居)以独特的手法反映当地的自然气候、材料、风俗和文化背景,有着强烈的地方特色。北方的四合院住宅,南方的里弄住宅,西北的窑洞住宅,以及各少数民族住宅仍然以特有的形式延续着多姿多彩的地方风格。其室内设计也因地制宜的各有程式化的样式和做法,形象的放映出当地人文地理和民间风俗。这些都是优秀民间传统的延续,是中国传统室内风格的补充。明式家具——明、清两代家具风格的总称,其用材多用红木、花梨木、柚木等,“简洁、合度”为其主要特点,在简洁的形态中具有雅的韵味,这种“雅”的韵味表现在“外形轮廓的舒畅与忠实”、“各部位的线条雄劲与流利”。明式家具的特征如下:1、用材合理,结构轻巧(框架式)。2、充分利用和表现材料的色泽(柔和)、纹理。3、造型简洁,线条流畅,体态稳重,比例适度。4、除一些辅助构件外,不加过多的装饰。清式家具——早期清代家具基本上继承了明式家具风格。到乾隆年间,广泛吸收了多种工艺美术手法,加上统治阶级的趣味与欣赏角度的影响,家具风格为之一变,为清代家具风格奠定了基础。清式家具,尤其是宫廷家具,多施雕刻,把许多工艺美术手法和作品吸收作为家具装饰手法和题材。五光十色、琳琅满目、金漆描绘、雕漆填漆、螺细镶嵌、玉石象牙、珐琅瓷片、银丝竹簧、椰壳黄杨等等富丽大观。到晚清时期多流于繁琐、细碎、偏重观赏,不重实用。日本传统建筑与室内风格文化创造的本质是发现、选择、吸收和创造。同处东亚的日本与中国有着一衣带水的特殊的地缘关系,在深受中国唐代建筑风格影响的同时,日本人以强烈的好奇心与对外来异质文化的宽容而非排斥的兼容吸纳,逐渐发展了自己的建筑特色。从神社到住宅府邸,从茶室到枯山水式的写意庭园,无不体现出这个岛国民族独特的创造力。尤其是日本传统建筑室内中所蕴涵的自然生态观,我们应从中寻到一些有益的启示。这里的“自然”,既包涵了自然的物质因素,也包涵了自然的精神因素,包括建筑室内空间中的自然品质、自然美及其暗含的哲理。一般来说,传统的住宅建筑材料通常是该地区最容易获得的原料。石头资源丰富的欧洲与树木资源丰富的日本,其住宅建材的不同显然是由于自然条件不同的缘故。而日本的住宅由于结构体即为室内,这种建造法的原因导致了日本和式住宅与和式室内的关系密不可分、一脉相承。所以,日本的室内史即是住宅史,这与欧洲有着很大的不同,此亦是应特别指出的。一、日本传统建筑室内的演变日本的古代文化受到中国文化全面、深刻的影响而发展起来。日本最初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日本文字的产生和形成是在中国汉字传入日本后开始的。英国著名建筑史学家帕瑞克·纽金斯说:“当我们研究日本建筑时,我们发现,正如许多建筑艺术史实中所述,日本建筑受中国文化的影响非常之大。”事实上,作为一种全新文化的注入,日本在公元1世纪时就已经接受了典型的中国南方建筑形式,尽管它存在不少缺陷,但由于适合日本群岛的环境气候条件,仍然被沿用下来。公元6世纪中叶,佛教自中国传入日本,同时也带去了中国传统的建筑技术与艺术,这其中就包括中国的建筑结构和建筑技术,布局方式以及城市规划思想等(如日本古都奈良的建筑规划就与我国西安古城的布局几乎如出一辙),使日本建筑技术出现了飞跃。这时,日本一方面模仿中国建筑样式,另一方面将其与自己固有的文化加以融合,逐渐创造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和样建筑”及“唐样建筑”,同时在居住建筑中逐渐形成了“寝殿造”、“书院造”等一些日本化的型制和“草庵风茶室”、“数寄屋”等一些具有浓厚日本格调的建筑类型。与中国建筑的宏大壮美相比,日本建筑更加洗练、优雅和素洁,更擅长表现建筑结构的构造美和材料的质感与色泽的美。此外,在用建筑再现自然美的构思和技巧上,日本建筑似乎也显得匠心独具。日本的建筑历史大致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早期——公元6世纪中叶至12世纪,即飞鸟、奈良、平安时代的建筑;中期——公元12世纪末至16世纪中叶,即镰仓、室町时代的建筑;近期——公元16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即桃山、江户时代的建筑。而日本和式住宅的沿革大大致经历了寝殿造、书院造、茶室、数寄居等阶段。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住宅是天平年间建筑的近江紫香乐宫的纳言藤原丰成的板殿。在那里,用屏风、帘帷、幕布等来划分内部空间。室内实施了简单的装饰,配置了日用器具,同时设置了椅座与平座,公事时则使用御椅。约公元552年,佛教自中国经朝鲜传入日本,同时也带入了中国南北朝和隋唐的传统建筑技术与风格。从此,佛寺建筑成为日本的主要建筑,其影响遍及宫殿与神社。在飞鸟时代(公元593—709年),佛寺建筑的布局与形式各异,到奈良时代逐渐形成统一的风格,既有中国唐代建筑的明显特征,又在向有日本化的型制过渡。神社是具有典型日本风格的建筑类型之一,通常以正殿为主体。正殿一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