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建设工程事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监控安装工程。2、工程内容:监控设备安装调试。3、系统功能:实时观看10个监控画面(保存20天)并实现远程监控功能。二、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三、工程造价:固定总价(详见报价单)本系统监控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元人民币(不含税),四、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元人民币。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提供必要的场地、施工用电。2、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3、委派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4、在工程竣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二)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施工,并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3、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六、质保服务:1、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在此期间,保证监控信号无质量问题,凡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信号中断等设备、线路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并在得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解决。2、质保期内,因雷击、大风等自然灾害及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线路损坏,乙方除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质保期满后,除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七、其他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2、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