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采砂履约承诺书我***********有限公司向******水务局及河道管理单位承诺,在河道开采砂(石)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规定,并履行以下承诺:一、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河道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水行政执法人员和河道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同时,为了更好履行职责,我(砂厂)愿意缴纳河床恢复保证金,作为规范采砂和安全生产的保证。二、在河道采砂期间,确保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严格按批准的开采时间作业,不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开采。不擅自改变批准的作业方式,按批准数量采砂。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即第三者关系),不因河道采砂(石)造成纠纷。三、在采砂区和水池塘周边设置明显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在生产过程中不得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拉运车辆保证不超载确保交通生产安全。四、在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内,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停止采砂的,愿意无条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办公室停止采砂的决定。如城市建设、河道治理等项目建设的河段,在接到停采通知后,一个月内必须无条件撤除所有采砂设备,并做好清场善后工作。五、在汛期提前做好渡汛准备工作,随时关注雨情水情,及时疏通河道,服从防汛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妥善管理好采砂设备,-2-防止因采砂(石)毁坏桥梁、水闸、防洪堤坝等水工程。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六、不私自转让砂石开采权,若出现私自转让现象,则同意取消砂石开采权,并接受相应处罚。七、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若在采砂(石)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八、采砂弃碴及时进行平整,挖掘坑及时回填,不留有坑洼;弃碴平整后严格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对采砂弃碴处理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清除砂石弃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或从河床恢复保证金中扣除。九、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如果没有取得延期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将主动停止采砂作业并拆除采砂设备,清理现场,所有采砂设备自行处理,不要求政府部门补偿。十、如有违法违章采砂,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造成河岸滩地塌陷、堤防、桥梁和其它水工程损坏的,愿意负责修复,赔偿损失,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十一、负责本料场管护段河道采砂治理,对乱倒垃圾,河滩造田、修建建筑、无审批采砂等的单位或个人有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及时报灌区处理的义务。承诺人:签名(按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