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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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xx省xxxxxxxx四、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导语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956.4万名,比上年净增11.7万名,增幅为0.1%。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457.2万个,比上年增加5.3万个,增幅为1.2%。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010203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落到实处CONTENTS目录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理念时间版本备注1997.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版2003.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转正2015.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大后修订2018.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九大后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与修订为什么要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对《条例》进行第二次修订?(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二)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三)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四)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1)党章:最根本的党内法规。2)准则:基础性党规,3部:1980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3)条例:比较重要的党规,现有20多部,如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4)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一般性党规。从中央到省级党委现有1800多件。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共修改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增加了2193个字,共19459个字。党的十九大要求: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二)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第一,政治性。(二)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第二,时代性。近三年期间,有关党的纪律制度建设更完善、更具体,涌现出了更丰富的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需要将其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化下来。党纪处分条例自2015年修订以来,党中央又先后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6.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1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10)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要求各级纪委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等等。这些新要求都要写进2018年版《条例》之中。(三)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第一,坚持纪严于法。标准严处置严(三)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8年全国查处问题65055起,处理人数922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65558人,其中,省部级6人、地厅级1166人、县处级9467人、乡科级及以下81576人。(三)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第二,坚持纪在法前。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三)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第三,坚持纪法分开。孟宏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孟宏伟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三)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第四,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2018年版的修订针对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如: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个人主义、山头主义、两面人等典型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党员信仰宗教;规避集体决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有组织的拉票贿选;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新型违纪行为(三)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第五,明确标准、严守底线。标准体现在哪?——一是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具体规定中;——二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中;底线体现在哪?——监督的底线《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问责的底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执纪的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种,触犯了法律且涉嫌犯罪,纪法按第二十七条衔接;(四)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在空间上的衔接第二种,触犯了法律但不构成犯罪,纪法按第二十八条衔接。第三种,犯罪情节轻微,纪法按第三十一条衔接;第四种,犯罪情节严重,只要满足第三十二条三款中任意一款,直接开除党籍。(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四)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在空间上的衔接新增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这捋清了先后顺序。(四)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在时间上的衔接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如何处理?第三十条规定,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2.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如何处理?第三十三条规定,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这是说,党组织若与司法机关有不同认识,应向司法机关看齐,因为党章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四)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3.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应如何处理?010203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落到实处CONTENTS目录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二、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总则(1—43)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1—6)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7—16)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17—26)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27—33)第五章其他规定(34—43)第二编分则(44—138)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44—69)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70—84)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85—111)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112—120)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121—133)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134—138)第三编附则(139—142)二、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总则修订及亮点(二)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三)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三)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四)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五)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六)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理(一)总则修订及亮点1.需要把握的几个概念第一,党纪处分与政纪处分、政务处分的区别。党纪处分,由党组织依照规定作出,针对的是全体党员,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总称,由有人事管理权限或者领导关系的机关或单位作出,针对的是机关或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处分,由监察委员会作出,针对的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处分种类上,政务处分与政纪处分一样,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一)总则修订及亮点1.需要把握的几个概念第二,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一)总则修订及亮点1.需要把握的几个概念第三,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一)总则修订及亮点1.需要把握的几个概念第四,预备党员、党员违纪的三种特殊情况。一是,对于预备党员违反党纪的两种情况:情节较轻,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二是,对于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也视情况: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如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注意,除名不是开除,它是对不合格党员的一种组织处置措施。三是,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怎么办?视情节,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一)总则修订及亮点1.需要把握的几个概念第五,纪律处分的运用规则。《条例》规定了五种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分别是:•强迫、唆使他人违纪;•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条例》还规定了六种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分别是:一是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二是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三是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四是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五是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六是有其他立功表现。(一)总则修订及亮点第六,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工作流程。(一)总则修订及亮点第六,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工作流程。(一)总则修订及亮点第六,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工作流程。(一)总则修订及亮点第六,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工作流程。(一)总则修订及亮点2.总则部分的亮点第一,一个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第二,“两个坚决维护”。《条例》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第三,三个重点查处。《条例》增写“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第四,“四种形态”。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2018年《条例》之中,列入第五条。(一)总则修订及亮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2016年12月)第一种形态指标(14项)•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等2种情形;•经纪律审查后仅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等12项组织措施。第二种形态指标(21项)•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2项党纪轻处分;•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4项政务轻处分;•以及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党代表资格、停职(停职检查)、调整(调离)职务(岗位)、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安排提前退休、降低退休待遇等15项组织措施。(一)总则修订及亮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2016年12月)第三种形态指标(12项)•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3项党纪重处分•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2项政务重处分•以及降职、取消退休待遇、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组织除名(劝退)等7项组织措施。第四种形态指标(2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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