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人民法院关于建议在全市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报告市政府xx市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落实好十九大关于“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更加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助推法治政府、法治XX建设,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和XX本地实际,特建议适时在全市推广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多元、实质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背景意义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近期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亦明确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X月X日召开的2019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要求全面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倒逼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坚持综合施策,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省法院明确要求,2020年X月底之前全省中、基层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要全部挂牌运行,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选派人员到沧州学习先进经验,并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和深入研讨。近年来,XX法院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配合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争议案事件。尤其是XX法院作为最高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法院,在行政案件跨区域立案、审判、执行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扎实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XX正处于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关键时期,转型的阵痛在司法和行政领域表现尤为明显。纵向看,2017-2019年全市行政一审案件分别受理XXX件、XXX件、XXX件(截至11月11日已与18年全年基本持平),连续三年递增且增幅较快,城建类、公安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资源类案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70%以上,成诉率、申诉率、信访率等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居高不下,尤其是近年来因征地拆迁等行政争议引发的重大信访案件多发高发。横向看,截至目前,全省各中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XXX件、上诉XXX件,其中我院审结XX件、上诉XX件,2分别占全省总数XX%、XXX%,特别是与沧州中院相比,我院一审案件受理数220件几乎是其XX倍,上诉率XXX%比其高XX%,成诉率高、上诉率高、一审服判息诉率低显得尤为突出。这些数据表明,我市在加快城市建设、加强环境整治、强化社会治理等方面,行政与司法之间的良性互动、互促互进仍需在创新举措、深挖潜能上下真功夫。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设立将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的交流沟通平台,借助专业调处力量实质性化解纠纷,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途径,有利于统筹行政裁判的“刚性”与司法调解的“柔性”,消减对抗,最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有利于打通各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壁垒,进一步整合力量,有效解决行政诉讼案件逐年递增、涉行政争议重大信访案事件频发等突出问题;有利于通过法院提前介入,强化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和司法监督作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二、中心架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坚持在党政主导和统筹协调下,多方联动,凝聚合力,发挥效能。总体架构系“一委员会+一中心+四套机制+考核督导”,具体如下:拟在XXX市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市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市长和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副主任,委员会由全市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市属行政机关、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由司法局局长任主任,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任副主任,负责与各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案件化解过程中协调和联络工作。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法官联系人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和甄别发现机制,真正把法院的定分止争职能和司法公信力优势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行政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和实质化解。建立完善考核督导制度,将涉诉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制度落实见效。三、工作建议为能更好的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探索具有XX本地特色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品牌,切实为法治XX、平安XX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建议:一是专题调研。由市政府牵头,召集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市直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成员单位组成专题调研组,对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职能分工、机制运转等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研究,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明确方向目标。二是印发文件。根据前期调查研究和集体讨论,积极采纳和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由市政府牵头,市法院等部门联合草拟关于建设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相关文件,待讨论通过后,由市法院与市政府联合发文。三是推动落实。3按照文件要求,先行在市一级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待试运行完善后,逐步推广至全市,并适时在适用效果明显的市(县、区)召开现场会,推动该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为实现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XX样板”。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