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201x年6月15日中国共产党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中国共产党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选举工作由xx乡第三次党员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三、中国共产党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xx乡第三届委员会提出,经县委同意,提交中国共产党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五、书记采取一次投票方式进行。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因故不能到会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六、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候选人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书记候选人中提名,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九、会议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会议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