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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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要求,部署我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今天在这里召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全县城乡贫困群众同步全面小康。刚才,xx同志宣读了《xx县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下面,就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具体举措,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大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打赢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始终把加快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好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满足贫困人口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是我们的目标,也是我们的庄严承诺;在全面小康路上,农村一个不能少,城市同样一个不能少。省委坚决贯彻中央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责任、全力推动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省委刘奇书记强调,要切实以感恩之心、奋进之力,担当起该担的责任,扎实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不断增强老区人民的获得感,确保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落实到实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召开了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会,xx书记批示,要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像抓农村脱贫攻坚一样,抓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市里要求我们既要重视“农村土坯房里的贫困”,也关心“霓虹灯下的贫困”。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xxxx年全县城镇贫困群众整体性实现脱贫解困。(二)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相应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实施了一大批为民惠民举措,城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城镇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明显改善。但是,我县城镇贫困群众底子薄、基础差的现状还未根本性扭转,脱贫解困工作仍然十分艰巨。经摸底调查,我县有城镇贫困人口xxxx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xx人,城镇低保对象xxxx人,2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对象xxx人。城镇贫困群众致贫原因往往交织叠加,基本都处于贫中贫、困中困、难中难,对政府保障和救助的依赖性强,脱贫解困难度大。城镇贫困群众致贫的原因,主要是因病、因残、因灾、下岗失业等,与农村贫困群众不同的是,城镇贫困群众没有土地,一旦致贫,保障基本生活的能力更弱。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稳扎稳打,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科学确定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强化专项帮扶举措,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加强基本保障、又不吊高胃口,坚决打赢城乡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战。(三)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是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是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农村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我们在抓好农村脱贫攻坚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城镇贫困群众,不能让他们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只有全面小康一个都不少,城市和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都得到较好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当前,到xxxx年底只剩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一鼓作气、乘势快上,把握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城镇贫困群众在生活、就业、医疗、教育、社保、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切实打通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加快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坚决补齐这块“短板”,扫除全面小康的“盲区”,让城乡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二、要细化举措、实干担当,精准把握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城镇贫困群众成因复杂,推动脱贫解困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聚焦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夯实工作举措,持续精准发力,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取得更大成效。(一)要精准识别,切实解决“扶持谁”的问题。精准识别,是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标标准、严格要求,扣紧扣准扣好“第一粒纽扣”。前期,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全县城镇贫困群众做了摸排和识别,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此基础上,逐户过筛,精准再识别,进一步做到“一精准三清楚”,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要统一认定标准。要坚持以家庭为单位,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对象,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为基础,结合家庭刚性支出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不自行提高标准,不随意降低要求,坚持在现行标准下,对城镇贫困群众应进则进、应扶尽扶。要紧扣城市特困供养、城市低保和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三类对象,做到严格标准、分类识别。对城镇特困供养对象,要把握“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这个“三无”条件;对城镇低保户,要对照低保标准,及时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目前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要求的纳入保障范围;对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要紧扣支出型和低收入这两个关键条件,将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城镇低保标准x.x倍以内,并且有因病、因残、因3祸、因学、因失业、因无住房等重大支出型致贫因素的纳入识别范围。二要严格认定程序。识别认定过程中主要依据“四要素”,并遵循“一个不予受理”、“四个从严认定”、“七个不予认定”原则,把好城镇贫困群众对象准入关,精准区分对象类别,统一对象识别标准体系。要严格执行“八步骤”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要完善认定办法。要开展深入走访,走访调查既要登门入户,又要走访周边群众、就业单位等,全方位了解情况,防止简单化、片面化。要综合运用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识别比对,提高城镇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的准确性、科学性。相关责任部门要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精准衔接,推动数据精准共享。(二)要精准施策,切实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只有开对“药方”,才能拔掉“病根”,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求实效,确保每一项帮扶政策都精准“滴灌”到贫困群众对象身上。一方面要明确谁来扶。要迅速落实结对帮扶,各帮扶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在一周时间内,与乡镇做好对接,由乡镇落实具体的帮扶对象,将帮扶任务落实到单位和具体干部,确保每户城镇贫困群众都有干部结对帮扶,实现帮扶全覆盖。发挥好工会作用,为贫困职工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帮扶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镇贫困群众帮扶工作,大力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开展帮扶活动和慈善救助,营造齐心协力抓脱贫、全民动员促解困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弄清扶什么。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坚持因户制宜,因人而异,因情施策,切实做好“四个一批”: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兜底一批。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特别是对于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因无住房导致短期内陷入生活困境的人员,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二是抓好就业创业解困一批。主要针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贫困群众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x人就业。三是加强服务保障解困一批。注重加大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帮扶力度,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对象全部纳入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城镇贫困家庭上学子女纳入教育扶贫政策体系范畴,对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及居住危房的,积极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妥善解决。四是实施临时救助覆盖一批。对城镇贫困群众遭遇困难但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过帮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要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帮扶。(三)要精准管理,切实解决“如何管”的问题。精准管理,是实现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做好城镇贫困群众的动态管理。城镇贫困群众成因复杂,人员流动性大,要畅通能进能出、进出有序的渠道,建立健全纳入和退出机制,做到精准帮扶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应保尽保与应退则退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群众及时纳入,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变更信息,对4经过帮扶后已脱贫解困且趋于稳定的及时退出,不断提高脱贫解困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已经脱贫解困的,要加强跟踪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其继续享受相关政策,帮助他们平稳度过脱贫过渡期,实现稳定脱贫,防止出现“这边脱贫解困、那边返贫返困”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注重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不扶懒、扶干不扶看、扶志不扶靠”的原则,切实加强思想、文化及感恩教育,把保障基本生活与扶志、扶勤、扶智、扶德结合起来,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要杜绝养懒汉,坚决防止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演变为简单的提标提补、送钱送物等“输血式”救助,更加注重向送知识、送技能、送岗位等“造血式”救助转变,为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提供最根本的保证、最持久的动力。要加强树典型,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扬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树立劳动光荣的舆论导向,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引导城镇贫困群众正确面对困难和问题,营造人人尽责、共建共享良好局面。三、要加强领导、凝心聚力,确保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取得实效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确保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把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制定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分工细致的“路线图”和“进度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县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工作进展的跟踪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调查研究、带头统筹调度、带头攻坚克难,充分发挥落实责任、帮扶示范的“头雁效应”。尤其是城厢镇、大吉山镇作为全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主战场,工作成效事关全县工作大局,要集中精力、尽锐出战,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绝非朝夕之功,也不是靠一两个部门就能解决的。要凝聚工作合力,县民政、人社、住建、教育、卫健、工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整合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社会保险、住房保障、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资源,及时沟通对象信息、工作进程、工作监管、资金使用、工作考核情况,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问题,实现帮扶工作各司其职、共同发力。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点指导、城镇贫困群众结对帮扶等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运转。要强化工作保障,优化民生支出结构,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投入只增不减,加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经办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提高脱贫解困工作落实的质量。(三)要强化作风保障。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虚假。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脱贫解困工作的根本落脚点,持续推进改作风、提效率、敢担当,聚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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