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县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刚才,xx同志宣读了《xx县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7月1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我省,中央对甘肃的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将正式启动。下面我就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讲几点意见:一、思想认识必须到位。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国家下定决心铁腕治污,派出“高层级、高规格”的中央环保督察组,重拳整治全国环境保护积年顽疾,严厉批评了部分地区党政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污染事件,依法依纪处理了一批相关责任人。今年6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该《规定》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启动之前,《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来规范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与第一轮督察相比,第二轮督察又有一些新变化:在督察对象上,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纳入了督察对象;在督察内容上,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大环保的视野来推动督察工作;在督察方式上,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强化典型案例的发布,采用一些新技术、新方法,来提高督察效能。7月12日,中央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进驻我省,正式对我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近期,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密集召开专题会议、接连下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对督察方式、督察重点、协调保障等工作作了明确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配合保障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督察作为有力推进全县环境质量改善的契机,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新《环保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主动查找工作差距和整改薄弱环节,自觉诚恳的接受监督检查,以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和保障工作。二、排查整改必须到位。中央环保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询问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是此次督察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督察内容和督察方式,坚持问题导向,—2—认真对照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和6月17日西北督察局检查反馈的问题,紧盯我县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列出清单,执行检查台账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逐一整改落实,绝不能存在一丝侥幸心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监管措施必须到位。良好的环境质量和问心无愧的工作成效是我们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题中之义和工作基础,如果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等待我们的只能是问责和追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本行业、本辖区存在的问题,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驻场、驻点监管,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各自的监管职责,全力提升全县环境质量。大气污染监管防治方面,xx镇要加快供热站集中供热锅炉提标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确保供暖季前建成使用。xx要加快推进“煤改气”进度,确保达到环保要求;xx3所学校的5台锅炉要按照西北督察局提出的要求,拆除原有设备,教育部门要积极与兰州铁路局衔接,解决供热管线穿越铁路的问题,力争将三所学校纳入城区供热管网。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对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强制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要尽快启动实施今年“三改一补”工作,积极探索新型取暖方式,降低建设、使用成本,提高普及率。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要抓好露天烧烤污染整治,集中查处在沿街门店外进行露天烧烤和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建设、交通、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场所扬尘污染防控,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实行上限处罚,严格控制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水污染监管防治方面,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桦林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渭河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要加快xx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尽快启动建设。建设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不断完善污水管网,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污水达标排放;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将城区和xx镇区等区域污水纳入管网集中处理。发改、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积极衔接争取,全力抓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按年度分步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坚决取缔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和排污口,加大农药、化肥施用监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特别是xx镇,要切实加强城区水源地监管,靠实村级监管责任,坚决杜绝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粪污等违法行为,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要对河道内采砂取石、圈道占地、倾倒垃圾、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不间断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非法采砂整治成果。—3—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全面取缔关闭小石灰窑、小选矿、小冶炼、小砖瓦窑等“土小”企业。生态环境、水务、畜牧等部门对未纳入管理的乡镇食品饮水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一律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方面,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关闭或停产整顿,对违法排污情节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企业,该移送司法部门的坚决移送,绝不姑息,确保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四、督查问责必须到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作风办、生态环境局要把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保障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内容,坚持环境保护工作周督查、月通报制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及时深入各乡镇和各单位责任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督促检查,既查工作进度,又查工作质量,对专项行动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治不到位的,要采取现场督查、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的方式督促抓好。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后工作起色仍然不大、效果仍然不明显的,县委、县政府要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环境问题整改不力被国家、省、市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直至法律责任。总之,要通过最严肃的执纪问责,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抓好环保工作,确保排查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环境保护工作不出任何问题。五、协调保障必须到位。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要求,研究制订了《xx县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明确了保障工作各项任务和具体要求,成立了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组、现场组、信访组、宣传舆情组、后勤保障组共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督察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再梳理、再明确、再细化,制定更加详细的工作计划,提出更加具体的工作措施,一项一项按计划抓好落实。今天会后,各工作组抽调的人员要克服一切困难,第一时间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工作中,要严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严守保密制度,尽心竭力搞好各项保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受理信访举报、强化问责追责将贯穿中央环保督察的全过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问题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扎实做好来电、来访、来信的登记,立查立办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做好疏导化解,查证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省、市反馈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