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节能工作的安排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各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推动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确保今年我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圆满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2020年全县节能工作安排如下:一、严格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一)节能目标:2020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9年下降3%,“十三五”期间累计能耗下降16%。(二)节能目标考核:县政府将把各镇(办、中心)、高新区、各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镇(办、中心)、高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节能工作安排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提出措施,逐项确保落实,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年底,县政府将组成考核组对各镇(办、中心)、高新区、各部门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二、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节能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体系,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作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要手段,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杜绝能源浪费,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大力支持和发展低能耗、高效益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三、完善措施,加强节能基础管理(一)规范节能监察执法程序。按照《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的要求,尽快组建县级节能中心,配备工作人员,及时开展节能监测、节能监察、节能技术咨询和推广工作。(二)加强能源统计。进一步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能够及时反映出全县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三)积极开展节能培训。通过举办节能知识讲座、能源统计培训、节能项目申报培训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能源管理队伍能力和水平。(四)加大政府对节能的投入。确保政府对节能工作的投入逐年增加,同时积极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及企业加大节能项目建设投资和实施力度,形成政府扶持、市场引导和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奖励制度。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制度,设立企业能源管理岗位。政府对在节能目标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也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企业节能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逐步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四、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快速发展积极应对今年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转方式、调结构,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积极探索在重点产业领域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在社会各个层次开展资源循环再利用实践,全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为全县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循环综合利用,不断加大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限塑”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年内组织论证申报实施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扶持循环经济的项目资金,启动和实施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提升企业的产能和规模,做到产业结构调整与全面复工复产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五、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各镇(办、中心)、高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职能范围内的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开展能源管理,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统计,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做好记录,建好台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六、强化政府职能,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节能办)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节约监察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方面的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对2020年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能源消费,确保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9.87万吨标准煤范围之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特色产业服务中心重点要在全县工业企业范围内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督促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力度,提高能源利用率;积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步伐,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强对工业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监察,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不断下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重点在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提高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大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和地方财政配套建筑节能资金等方面工作,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提高到99%以上;实施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农村建房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项目,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建筑节能资金的同时,加快设立地方财政配套建筑节能资金,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筑节能目标。县机关事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办法》《陕西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情况工作、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重点公共机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节约能源宣传和培训工作,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县科技局要重点做好制定节能技术研发计划、建立有效的节能技术研发机制、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行节能新机制等工作,全力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工作;要认真制定2020年度节能技术推广计划,争取更多节能项目列入省级、市级技术研发规划盘子;逐步完善节能产品推广及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机制,逐年加大节能研发推广资金投入。鼓励专业节能公司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逐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节能新机制,不断加快全县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示范工作步伐。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制定2020年交通领域节能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节能改造任务实施,抓好交通领域节油工作,制定、出台并实施交通运输节油政策措施,积极在公共交通、出租车行业、客货运输行业鼓励和倡导油气两用改造,有计划引进纯电动公交,完善并实施落后车辆淘汰制度,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机制,降低能耗,减少尾气排放。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加强沼气项目的争取,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改善农村能源结构,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从中受益。积极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促进全县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局要全力推进商业领域节能。着手研究制定全县商业领域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办公楼、居民住宅区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重点抓好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大型餐饮店和专卖店、宾馆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抑制过度包装和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内容的节能降耗工作。各镇(办、中心)、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到年底实现节电3%、节水6%、节约办公用纸3.5%、单台公务用车节约汽油3.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降低3%以上,真正发挥政府机构在节能行动中的表率作用。七、加大节能资金投入,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全力争取国家、省、市有关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加大全县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力度,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开展节能重点项目的研发、筛选和申报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对开展节能工作的财政支持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节能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实施,并逐年增加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八、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科普宣传日、世界水日、地球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工作,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机制。继续在全县范围内,以节油、节电、节水和全民节能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加强冬季取暖节能、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普及使用节能产品、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切实有效措施,培养全社会的自觉节能习惯,使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