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办法》精神,切实做好xx县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我县针对自身实际,对我县执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耕地保护,落实保护责任。明确了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全面落实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加大对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考核分值。县委、县政府年终结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二、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0公顷,其中城市周边落实划定了00公顷,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00%,达到了市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00公顷。截至2018年底,耕地保有量为00公顷。三、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用地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坚决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有效增加耕地数量。我县严格执行土地报批制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利用计划报批建设用地,对上报单独选址项目及城市、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把关。同时,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为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高效、优质的用地服务,共上报00个批次建设用地和00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总面积00亩,申报五河流域自主开发项目00个,新增耕地00万亩。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主导、国土实施,部门联动”的土地整治制度,建立健全了项目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自然、财政、水务、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实施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2017—2019年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00个,建设规模00公顷,新增耕地00公顷。通过实施项目,耕地质量由00等上升为00等,实现了“田成片、路成网、林成行”,达到了保土、保水、保肥“三保”标准,不仅提高了耕地质量,扩大了耕地面积,增加了农民收入,还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实现了县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三大系统的良性循环。五、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情况。我县在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规定的技术方法,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年度内耕地增减变化(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补充开发)及耕地质量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综—2—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开展年度更新评价,建立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包,并更新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六、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和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2017〕4号),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巩固国家粮食安全,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等各项任务,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提高树立保护耕地的重视程度,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县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二是抓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严格用地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三是依据国家、省、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抓好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面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四是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认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五是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耕地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