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第十八章项目部保安管理实施计划1、工作目标确保项目及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做好各级防范保护措施,不发生影响项目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项目不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2、主要措施2.1项目部保安工作规定1)项目保安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安工作。2)项目保安工作应坚持“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预防、保障安全”的原则。3)项目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由民调组长、保安组长和其它有关人员组成。4)项目应成立民事调解组,人数3—5人,由项目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工会人员、保安人员和共青团员组成。项目民事调解组应在项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社会动向和职工情绪的了解,及时调解和疏导职工之间的纠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建立健全保安组织(1)成立保安组,人数2—3人,成员由保安干事和专兼职保安人员组成。项目保安组接受上级保安组织和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双重业务指导。在项目经理直接指挥下负责生产第一线的保安工作,(2)成立义务消防队,人数根据项目的大小来确定人数,但不得小于5人,成员有保安人员、业务骨干和班组人员组成。项目义务消防队是项目保安组领导下的一支群众性自防自救组织,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项目义务消防队应推行全方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项目防火重点,制订预案,建立档案,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有效122管理,要组织所有进入项目施工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和一般灭火方法,每月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限期整改。6)严格用工人员管理(1)保安组对项目的施工队、运输队、临时工应逐个登记造册,做到人、像、姓名三相照,达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办理暂住证。(2)保安、劳资、安监人员应对外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防火防盗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现场规范教育,文明施工教育,安全生产教育。7)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1)对本项目的火源、电源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机密图纸、预算资料的重点要害部位要配专人负责管理,保安组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安制度,安装技术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2)保安组在狠抓人防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展技术防范与机械防范,对钱、财、物集中的地方要加强防范措施,做到“三铁二器”,即铁门、铁窗、铁栏杆、消防灭火器、防盗报警器。8)层层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应真抓实管,层层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签订治安目标责任书。(2)项目负责人应和保安负责人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3)项目负责人应和施工队负责人签订治安、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4)保安负责人应和值班警卫签订治安目标责任书。(5)每半年项目负责人应对责任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进行考核评比。2.2项目部的消防管理规定1)项目保安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2)项目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3)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4)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现场平面图,设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消防器123材。(1)施工现场平面图应由项目生产主管人员布置。(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立应由项目主管领导和保安组负责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制订。此项工作应与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同时进行。(3)项目内设立的消防车通道宽度应不少于3.5米,在靠近消防水源的地方,应留有消防车回转场地。(4)消防标志、防火禁令和消防设施的配备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在易燃、易爆物品进场的同时进行,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逐一配齐,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支持保安组开展此项工作。5)项目应编制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预案书,每项施工环节都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要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一般要求是:用火作业区与修建的建筑物和与其它区域之间不应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应小于15米。(1)材料堆放场和仓库区与修建的建筑物之间和与其它区域之间不应小于20米。(2)临时宿舍应尽量搭建在离修建的建筑物20米以外的地方,并且不要搭建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米。(3)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间、汽车库之间不应小于15米。(4)临时宿舍距易燃物品仓库不应小于30米。7)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量(1)保安组应在施工现场的重点要害部位,如仓库、油漆化工库、油库、木工房、资料室等地方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和防火禁令。(2)施工现场内的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应配置两只10公升的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捅、消防水池、消防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3)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量一只124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4)高度24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它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5)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量,便于及时报告险情。8)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内动用明火须报项目保安组备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2)施工现场及其它区域内的三级动火作业应报项目经理和保安组审批备案,由安全员监督操作,操作时应配备消防器材,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9)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安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10)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保安组应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2.3项目部警卫人员工作规定警卫人员的具体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进出入员、车辆的管理、登记工作。2)负责本项目巡逻、执勤、预防和制止发生在本项目的打架斗殴破坏生产等事件。遇有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情况危急的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事后向上级领导报告处理经过。3)向公安机关、保安部门报告刑事、治安案件,抓获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并保护现场。4)协助项目保安组做好“四防”工作,维护项目的治安秩序。5)完成上级领导和保安组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