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第八章项目分包管理实施计划1、分包商管理原则施工分包管理遵循“合法分包、合法用工”的原则。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和安全资质的分包企业。公司建立合格分包商子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分包商考核执行,先评价后使用、谁使用谁考核的原则。2、分包商管理2.1合格分包商的注册管理拟在项目进行施工分包的企业,应先办理内部注册,办理注册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应的专业工程承包或劳务作业分包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埠企业具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3)出具分包企业近三年安全生产、施工质量、规范用工等业绩证明。4)出具分包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等资料。2.2合格分包商的考核管理2.2.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合格分包商的年检考核评比工作,动态调整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年检考核为优秀的分包企业将予以通报表彰;年检考核为不合格的,将从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剔除,并在公司内公布,各单位均不得再使用。2.2.2合格分包商的考核内容:分包队伍的综合素质;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工期完成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工会情况;劳务工人劳动合同42签订和持证上岗;劳务工人工资支付情况;与本企业工程管理人员工作配合情况;遵纪守法情况。3、分包队伍的选择根据总公司“法人管项目”和“项目管理三集中”的原则,分包队伍的选择权在公司法人层次,项目部积应极参与分包队伍的选择工作。3.1施工分包计划管理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组织进度安排制定,报送公司项目分包主管部门;施工过程中需分包的各分项工程在开工前20天向公司施工分包主管部报送3.2施工分包招议标组织管理3.2.1公司成立由公司领导、合约、工程、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的招(议)标评标小组,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和招(议)标工作,并编制和发放招(议)标文件,确定招(议)标方式、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下发中标通知书。3.2.2公司施工分包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部报送的分包申请表,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企业,发出邀请书,组织开标、评标。特殊情况下也可独家议标。3.2.3项目部参与劳务、专业分包商的招(议)标工作。3.3施工分包招议标文件编制公司施工分包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表、申请表编制招标文件,参考“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433.4施工分包投标人选择3.4.1投标人应从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产生。已登记在册的劳务、专业合格分包商不能满足新开工程要求时,由公司施工分包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及项目部,社会上其他分包商进行考察,要求进行评价考核,合格后纳入合格分包商名录,然后列为投标人。3.4.2成建制劳务及专业分包商应提供相应资质资信资料及专业工种劳务人员花名册、岗位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资料并交组织招标的主管部门核验。3.4.3禁止邀请无相应建筑施工资质与安全生产资质的企业和“包工头参加投标。3.5中标单位确认根据确定招(议)标方式、评标办法,对各分包商的投标报价及综合素质、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企业领导审批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4、施工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约4.1公司要与中标的分包单位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合同必须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未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分包队伍不得进场施工。公司在没有签订分包合同就要求分包队伍进场施工的,公司应承担全部管理责任。4.2工程分包应按合理价格发包。工程分包合同应本着“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法签订,填写内容真实齐全。施工分包合同必须经过公司合约管理等相关部门评审。444.3如果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分包合同文本,则按照要求使用统一的标准文本;如果没有要求,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标准文本。4.4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致使个别合同条款暂时无法达成具体协议时,双方应共同约定另外的形式来解决,该约定应在合同中注明。4.5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发生不可预见等特殊情况,中途确需更换分包队伍,双方应签订中止合同协议,且公司应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劳务费用。4.6要明确通知分包单位在订立低价分包合同时,应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一旦签订了低价承包合同,不得再以亏损为由提出增补。4.7劳务分包合同必须要与材料款分开,即劳务分包只能包含人工费、中小型机械费、辅料费及小型手头使用工具费用,其余一概不能包含在劳务分包合中,同时注明人工工资数额。4.8合同价款须明确约定工程款和劳务费用的组成、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4.9施工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履约保证措施。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额度不低于该分包队伍一个月的劳务工人工资总额。5、分包队伍进场管理项目部根据劳动力需用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入场,并办理进场手续,填写《劳务工人进场登记表》。5.1进场验证。分包企业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如发现进场人员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时,须要求其立即退场。455.2入场教育。劳务人员入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等内容的教育。由项目部进行入场登记,发放工作牌。5.3备案管理。分包企业将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施工分包合同、缴纳各种保证金单据复印件、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等提交项目部备案。5.4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给分包队伍提供食宿场所和材料堆放加工场所。5.5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分包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对接。5.6分包队伍向项目部出具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5.7项目部与分包队伍按要求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5.8分包企业与其雇佣的所有劳务工人签订安全协议书。5.9分包企业进场要缴纳治安消防安全押金的,均需扣押金,金额按分包合同约定,合同未注明的一般按5~10万元。6、现场施工分包管理6.1机构设置6.1.1项目部设立施工分包主管部门;现场劳动力在500人以上,必须设立专职劳务管理员,500人以下视情况设立专(兼)职劳务管理员,且要求持证上岗。6.1.2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以及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制定本工程的劳务工工资应急预案。6.1.3分包单位项目配备相应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一名以上专(兼)职持证上岗的劳务管理员。6.2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466.2.1落实分包单位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体检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等证件相统一。6.2.2监督分包单位每月编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出勤表、工资表、工资卡、工作卡、床头卡、建立个人档案等工作,并及时向项目部提供相关资料。6.2.3督促分包单位每日点名考勤,认真做好考勤统计,每月核发的工资必须经本人、分包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张榜公示。6.3劳动力调配6.3.1项目部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对交叉施工劳动力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单位实施统一调度,确保各专业工程顺利进行。6.3.2分包企业不得私自引进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需要补充现场劳动力,引进分工种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时,须经项目部批准,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严格审核各类证件和劳动合同后,方可入场。6.4劳动力统计6.4.1现场劳动力统计实行日统计,旬、月报表制度。6.4.2分包单位提供班组出勤情况,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各施工区(作业面)工程劳务师记录的人员出勤情况、分包商报告班组出勤情况,建立台帐、编制报表,填写《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力情况,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使劳务队伍始终处于动态管理及有序流动状态。6.5分包施工管理6.5.1分包商必须认真履行公司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等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6.5.2分包商根据合同及项目部总体安排提交《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月47进度计划》、《周作业计划》,详细说明人员、材料、机具的进场及施工作业安排,有关计划一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分包商应严格执行,否则即为现场工程师开展管理或向分包索赔的依据。6.6日常管理6.6.1建立联合工会组织工作,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现场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6.6.2按照规定组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工人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教育、技能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6.6.3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人意见和建议;对生活区进行统一管理,安排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给工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6.6.4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6.6.5做好生活区规划,制订门卫管理、员工宿舍管理、员工食堂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布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6.6.6定期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主要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6.7分包资料管理1)施工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分包队伍投标承诺书、分包队伍履约保证金(保函);2)分包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资信复印件;3)分包单位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484)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5)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6)分包工程款及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台帐;7)《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8)每月的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检查记录;9)分包队伍台帐以及考核记录;10)按照地方规定,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办理银行工资卡、农民工岗前培训、农民工健康体检、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现场劳务管理制度等资料。7、分包队伍退场管理7.1劳动力退场形式1)分包商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工作后,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2)分包商违约或履约能力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时,项目部按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核定分包商按合同应承担的违约索赔,并令分包商中途退场。3)因工程停工可与分包商协商退场。7.2劳动力退场手续项目部制定分包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收尾安排、工程及生活区、生产设施移交时间、方式,以及人员、器械、设备退场的安排,以及退还证件、借用工具或器物等。分包队伍按退场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分包商退场登记表,经项目部各业务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检查验收所完分包内容。2)质量管理部门检查分包内容的工程质量。493)材料管理部门负责分包队伍退还借领的工具和剩余材料,结算节超情况,签署意见后转合约部。4)合约管理部门按约定办理分包结算工作。5)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区物品的回收工作。6)施工分包管理部门检查农民工工资是否足额发放。7)施工分包管理部门核对并移交劳动合同、缴纳各种保证金单据等备案材料。8)劳务工人中途退场,要填报劳务工人退场登记表(FB--11)项目部备案,收回工作牌。7.3退场分包队伍考核项目部按照合格分包商管理评审程序对退场分包商进行考核。并将项目考核结果报公司主管部门。公司按照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审,将考核结果录入合格分包商档案,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合格分包商名录。8、工程款和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8.1工程款和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的费用规定、价格进行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进行申报。8.2项目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分包队伍应将工程量统计连同工程量计算书报项目预算部预算员审核,项目经理签认再结算计价。由于分包队原因造成工程款不能按时结算的一切后果自负。8.3.分包队伍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进度(工期)、质量、安全、材料使用、设备租赁、CI文明施工等挂钩、遵守有关规定。8.4.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规定程序、时间:501)分包结算程序:专业施工工长(工程量、进度、工艺操作情况)→工程部(审核现象进度、技术文明施工执行、计划完成情况)→材料供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