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人社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汇报按照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抓紧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局党组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学习,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举办读书班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开展专题辅导和实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相结合,使请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稳步推进主题教育有序开展。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集中学习70多次,研讨交流3次,主题实践活动4次。二、抓牢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鲜明导向,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完善了《区人社局党组工作规则》等1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标准,全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党员警示教育、进社区服务等活动,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结合“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龙渠烈士陵园、高金城烈士纪念馆聆听烈士事迹,入社区开展政策宣传、环境整治等活动,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三、抓实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场,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详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至目前,反馈的21条问题已整改17条,剩余4条于年底前全部整改。同时,结合“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四、抓细思想建设,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要求签订意识形态管理责任书,建立责任清单18份。同时,组建30人的网评员队伍,巩固网络宣传阵地,加强“两微一端”的监督管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人社工作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五、抓好示范引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组织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促进人社重点工作上。千方百计解决就业创业难题,多渠道促进各类群体就业,至8月底,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41人,完成技能培训6871人,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8.421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487亿元。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各项-2-惠民政策,全区截止8月底共征缴2.4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7亿元,支出2.9亿元,为5.3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各类社保待遇4426万元全面落实解决农民工欠薪“十项制度”,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34件,为173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33.52万元,切实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局党组对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各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活动开展单一;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二是对党建工作新载体运用还不够灵活,利用“**党建”规范管理党员、开展活动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党员队伍建设抓得不够紧,部分党员干部作风还不够扎实,服务群众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提升思想凝聚力。继续稳步推进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不断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开展读书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通过深入各党支部监督检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支部主题教育进行全程督导,确保全局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凝聚。二是着力强化政治素质,提升工作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实施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积分管理+评议定级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党员考评办法,推动党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党建”新媒体,广泛开展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人社党员干部队伍。三是全面规范支部建设,提升组织战斗力。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细抓实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下功夫规范组织发展、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切实强化基层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全局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四是充分发挥先锋引领,提升党建推动力。把加强党组织建设与推动人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在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工作中推行“党员承诺制”“党员先锋岗”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水平,切实推动人社事业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