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八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巡视整改成果,根据《中建集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中建八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与公司《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决定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西南分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建集团、中建八局、公司安委会精神,深刻吸取内外部事故教训,以提高安全意识为基础,以落实安全责任为关键,聚焦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整治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理念落后、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活动走过场、安全监督宽松软、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曝光落后项目,总结整治成果,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打造安全管理核心竞争力。二、整治范围分公司机关及所属项目三、整治时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四、集中整治组织机构分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汤昉柯为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蒋文勇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汤昉柯副组长:蒋文勇组员:邓军、朱小阳、胥浩、张海波、宋林祥、李雪梅王洪、刘培江集中整治工作小组:组长:蒋文勇副组长:胥浩、张海波组员:宋林祥、李雪梅、王洪、刘培江、向丽君、马福、谭平、庞龙飞、谭金国、李昕、冯书俊、刘丹、刘春雨、杨阳、尹崟、古正斌、刘昌林、夏振兴五、整治重点问题及整治措施(一)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在落实中央及上级要求上存在的“三不行为”与整治措施:三不行为对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1不组织学习2不认真传达3不全面落实整治措施:1.分公司每月定期收集、更新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2.分公司每两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级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形成会议纪要或学习记录。3.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研究解决企业自身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安全发展,会议应形成纪要。责任部门/人员:各级领导、党群工作部门、办公室、安全监督部门时间节点:2020年11月15日(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上存在的“六不现象”与整治措施:六不现象1不按规定开展领导带班活动4不按规定配备监督资源2不按规定落实“一岗双责”5不按规定制定和落实责任清单3不按规定执行“监管分离”6不按规定组织安全责任考核整治措施:1.分公司及各项目部于3月31日前完成对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全员宣贯工作并完成责任清单的签订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各项目部应结合公开承诺、述职述廉、绩效考核等手段,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到位。3.分公司主要领导、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次数不少于5次,其他领导每季度带班次数不少于1次。分公司每月对领导带班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公司。4.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必须亲自填写《领导带班检查记录》,项目部须对领导带班检查提出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回复,整改闭合后连同领导带班检查记录表一并报送分公司安监部,分公司安监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项目经理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生产时间的80%。分公司领导对项目进行带班检查以及分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时均须查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记录。5.分公司在月度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中将项目领导班子纳入考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分数将影响当月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出现履职不严等情况将对其进行通报、约谈以及处罚。项目领导班子每季度根据《项目各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书》对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的业绩和薪酬挂钩。分公司在年底将对各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与目标考核,分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西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则》要求,对有关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与处罚。责任部门/人员:分公司班子成员、安全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人资)、项目经理时间节点:2020年11月15日(三)忽视安全生产资源配置,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上存在的“四不到位”与整治措施:四不到位1二级单位安监部门设置不到位3专兼职机械设备监管人员配备不到位2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4“项目安全总监进班子”落实不到位整治措施:1.根据《中国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公司管理要求,分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归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机械设备招采管理归口商务法务部。项目机械设备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归口项目安全部,项目机械设备招采管理归口项目商务合约部。2.分公司由邓杰任职机械设备专职岗,负责分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根据公司《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司安字〔2018〕37号文规定,对超过5台(含)大型设备的项目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岗位,1-4台大型设备的项目须设置兼职设备管理岗位。4.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且担任此工作的安监人员按照规定进入项目班子,承担项目班子义务。责任部门/人员:分公司主要领导、分管生产领导、综合办公室(人资)、安全监督部门、项目经理时间节点:2020年11月15日(四)忽视系统管理,在生产组织和技术保障上存在的“五种风险”与整治措施:五种风险1分包(特别是甲指分包)管理不到位的风险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风险2盲目抢工期而降低安全标准的风险5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风险3施工现场零散用工的安全管控风险整治措施:1.分公司按要求开展对分包队伍的考察、引进机制,制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及奖罚制度,通过工程款支付、选用倾斜等手段,强化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2.赶工期项目实施前,分公司、项目部要认真对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和施工关键线路进行梳理,明确各阶段的资源配置,编制赶工期项目安全专项方案,确保不降低安全管理标准。3.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严禁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未完成总包单位入场管理程序而擅自进入现场。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零星用工管理制度及准入管理制度,项目安全总监强化对施工现场“突击队”、等零星队伍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对分包单位(含甲指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参照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2019版)3.7分包管理的小节。4.严格执行公司《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司安字〔2018〕37号),强化对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分公司《大型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细化管理内容。5.分公司每两月组织开展一次机械管理安全生产实训,通过笔试与实操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安监人员与专职机械管理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建设大型机械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分公司安排专职设备管理员对项目进行监管,加强大型设备全过程链条的深度管理,通过分公司的有力监管,保证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分公司组织至少每半年一次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施工现场所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全覆盖检查;分公司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治理活动。每次专项检查编写检查通报,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有关突出问题进行处罚,并将通报结果应用至专业单位的管理工作中,对存在管理问题突出等不符合要求的专业单位采取处罚、约谈、劝退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的外派交流学习,今年拟派2名专职人员到设备管理优秀的单位进行学习培训或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专题培训。6.强化分公司对危大工程方案的管理,严控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方案交底、过程检查、安全验收等各个环节。制定分公司《危大工程安全监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各项目存在的各类别超危工程在进入下一道工序之前,必须由分公司安监部、科技部、施工管理部等进行联合验收,同时首次搭设外架及模板支架必须经由分公司以上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7.分公司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通过巡查、监测等手段,查验危大工程方案编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从根本上解决现场与方案不相符现象。责任部门/人员:分管生产领导、工程管理部门、技术部门、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督部门时间节点:2020年11月15日(五)忽视基础管理工作,关键活动存在的“四类短板”与政治措施。四类短板1安全策划不到位3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4安全验收不到位整治措施:1.新项目在开工前1个月内完成项目安全策划,编制项目安全策划书,由分公司安全总监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策划可参照《安全策划书模板》,也可结合公司要求相应增加策划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品质提升指南》要求编制入策划书中。2.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月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采用“问卷星”二维码进行培训测评;每月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对班组长进行月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用采用“问卷星”二维码或纸质卷测评。3.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设立安全教育培训岗位,由张玉林任职此岗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制定计划、开展活动、定期总结。继续实行安全工程师终身学习计划,每月由分公司下发学习内容,培训方式可以是集中培训或独立学习,每月下旬对全体安监系统人员,采用“问卷星”二维码集中测评;将结果应用至年度评优、分级等奖优评选中。4.分公司建立不少于5人的安全讲师团队,定期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讲安全活动;加大对安监人员外派培训的力度与频次。5.各在建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交底类型及交底内容,确保使交底真正起到风险告知、风险防范作用。分公司发布安全技术交底通用模板,项目可采用现场、视频、图文等形式对交底对象进行多媒体安全技术交底。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3.3.4安全方案与安全技术交底小节执行。6.分公司加强各项目安全验收管理执行力度,分公司安监部、技术部、施工管理部参与对首次搭设外架、模架以及危大工程阶段验收工作;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类安全验收须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3.3.5安全验收的小节执行,有关验收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验收记录真实。责任部门/人员:分公司分管领导、技术部、安全监督部门、施工管理部、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材料工程师、等时间节点:2020年6月30日(六)忽视安全监督,存在的“四项不足”与整治措施。四项不足1项目经理安全履职不到位,不按规定组织周检3安监人员兼职过多,影响安全监督工作2安全检查、巡查不深入、不全面4安监人员未按要求记录安全监督日志整治措施:1.项目经理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3.3.8安全生产检查小节中有关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执行,组织并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保存参与检查的相关证明资料(签到表、影响资料、检查资料、通报材料、会议记录等)。分公司将在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对此项管理行为进行查验复核。2.分公司组织的例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须编制安全检查工作手册,针对每个项目或专题检查类别进行总结、讲评并出具检查通报,通报材料应有图文、数据分析等量化指标的反映。4.项目部安监部门、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应以安全监管工作为主,不得兼管劳务、环保、CI等工作。5.明确安全监督日志记录标准,开展安全监督日志专项检查,并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将日志填写纳入分公司常态化检查,对正常施工状态下超过5天未记录日志的安监人员进行通报、约谈等处罚方式,加大监督日志“零容忍”处罚力度,并将结果应用至个人评先评优与分级定档考核中。责任部门/人员:分公司主要领导、分公司分管领导、综合办公司(人资)、各级安全监督部门、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时间节点:2020年6月30日(七)忽视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存在的“三不落实”与整治措施。三不落实1不落实十项“零容忍”安全隐患治理措施2不落实三大攻坚隐患治理措施3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