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嘉建工〔2007〕298号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市政府嘉政发[2006]9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严格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监理业务。第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并与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应进行合同备案。第三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发包单位应委托与总承包单位无隶属关系或无利益关系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四条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工作手册管理制度(制度另行发文)。凡在嘉兴市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市建筑业管理处申领监理工程手册,及时登记已承接的项目。在项目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经工程所在地质监部门核销后方可承接新的工程。第五条严格工程项目控制。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个一等工程项目或三个二等工程项目任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三个以下项目中任职。第六条严格项目监理机构管理。项目监理实行人员定岗、持证上岗和总监负责制度。监理单位应派驻由项目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且专业人员配套,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实行监理人员应当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相符。监理人员名单上墙公布。第一个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工程造价(万元)人数500以下≥3人500—1000≥4人1000—3000≥5人3000—5000≥7人5000—10000≥10人10000以上≥13人第七条严格执行监理许可制度。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办理监理合同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时,应编制拟进驻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概况表,并附监理单位资质副本及复印件,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第八条实施市外监理企业备案制度。凡营业执照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监理企业进入我市,须到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处统一备案。市外企业进入我市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资质条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二)管理机构1、成立驻嘉办事机构,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2、内设管理部门不少于3个,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三)技术人员(驻嘉)1、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驻嘉办事机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2、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本省企业可放宽至3人,但同时必须另增加具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个。(四)诚信履约1、近二年内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证明;2、交纳诚信保证金30万元。企业退出嘉兴建筑市场,保证金可以申请退还。但从退还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入嘉兴市建筑市场。(五)提供以下资料1、外省(市)监理企业须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嘉承接业务介绍信;省内监理企业须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嘉承接业务介绍信;2、《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整个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皆需带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3、驻嘉办事机构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或任命文件(明确权限和期限);4、驻嘉办事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务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带原件验证后退回);5、填写《嘉兴市市外监理企业进嘉备案登记表》;符合备案条件的市外监理企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给“嘉兴市市外监理企业进嘉监理备案证”,凭此证参与我市的工程投标活动。未取得“嘉兴市市外监理企业进嘉监理备案证”的市外企业,不得在我市从事各类工程监理活动。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的有关规定,严禁随意压级压价等扰乱建筑市场的行为。实施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项目,监理取费依据建设部的收费标准规定计取,基准价浮动幅度为上下20%。对违反规定的监理合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以办理登记备案。严禁监理单位以任何名义或方式向建设单位返还监理费。第十条未办理招投标手续或未进行招标备案已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不得评定为各级优质工程。第十一条严格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实行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和年度定期检查制度。本市监理企业年度定期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提出的资质、资格许可申请,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资质。对市外监理企业的考核按有关考核办法实施,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止承接业务资格1年,情况严重的,清退出嘉兴市建筑市场。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嘉兴市市外监理企业进嘉备案登记表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处进嘉企业承诺书本公司拟进入贵市开展建筑监理活动,为此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我们已经知晓告知事项内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同意管理好进入贵市的所有项目部,并提供万元监理诚信保证金。自觉接受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及其所属各部门的监管,确保社会稳定。我们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企业愿接受处罚,并自动退出贵建筑市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告知事项欢迎您来嘉兴参加建筑监理活动。现将嘉兴建筑市场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进入嘉兴建筑市场的监理企业,必须具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开展建筑监理活动。2、严格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建筑法律、法规和嘉兴市建筑市场和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3、遵守诚实守信的准则,严格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登记承接工程情况。4、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总监到位率每月22天以上。5、认真制定和落实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抓好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6、规范市场行为,不得压价承接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不得恶意竞争,保证监理市场健康发展。7、规范监理人员日常行为,廉洁自律,严禁利用执业便利与承包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8、本表作为年度考核检查要件,请专人妥善保管。备案登记资料目录1、外省(市)监理企业须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嘉承接业务介绍信;省内监理企业须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嘉承接业务介绍信。2、《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整个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皆需带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3、驻嘉办事机构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或任命文件原件(明确权限和期限)。4、驻嘉办事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务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带原件验证后退回)。5、近二年内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证明原件。6、驻嘉办事机构经营场所房地产证、土地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带原件验证后退回)7、驻嘉办事机构内部管理制度。8、填写《嘉兴市市外监理企业进嘉备案登记表》。嘉建外监登字()第号该企业提供的进嘉备案登记资料已于年月日收讫,经核对资料齐全,符合进嘉条件,同意予以备案。备案机关(公章)年月日备案机关负责人:备案经办人:市外监理企业情况一览表企业名称(盖章)资质等级主项:增项:资质证书编号企业主管部门法人营业执照号经济性质企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企业网址电子邮箱驻嘉办公地址电话及传真驻嘉人员基本情况驻嘉负责人职称身份证号职务手机驻嘉技术负责人职称手机驻嘉机构内设部门驻嘉机构人员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其他监理人员人驻嘉监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证书编号专业工程获奖名称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承接项目情况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造价面积时间进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进嘉企业在嘉信用档案良好行为记录单位获奖情况所承建工程获奖情况其他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中的串标、行贿等行为借用、转让、超赿企业资质承揽业务等行为未全面履行合同情况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事故负有责任其他不良行为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年检结论年年年信用评价记录年年年嘉兴市市外监理企业进嘉监理备案证嘉外监备字:单位名称:企业资质: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发证单位:(盖章)发证时间年月日主题词:建设监理规定通知抄送:市府办,市招标投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各县(市、区)建管处、招标办,局属有关处、室共印60份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办公室2007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