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落实“三项制度”情况汇报为促使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法定的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局党组统筹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现将我局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三项制度促进环保工作情况三项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有力的促进了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顺利取得验收;二是污染减排工作有序向前推进。三是围绕发展强化服务,环保职能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上半年,我局共服务了17个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市级审批14个,县级审批3个。及时对已经竣工投产的新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共验收项目3个,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五是加强环境安全监管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上半年,我局共受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各类群众信访案件共计52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各类排污行为,群众关心、领导批示,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环境问题,超期服役、不符合建设要求,存在溃坝、泄漏隐患的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贮存、运输、处置或利用等环节的环境事故隐患,开展了排查工作确保各环节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上报了贯彻实施意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职工共同参与的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一是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了省政府部门及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要求每一个职工利用自学和在工作中体会的方式,知晓三项制度的每一项规定和内容,做到自觉遵守,在工作过程中体现出来。二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实施首问责任制等三项制度,有利于强化和明确行政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权力;有利于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正确履职;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普洱的建设进程,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不仅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实施首问责任制等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更要在工作成效上得到体现,增强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从解决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入手,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将行政问责办法等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一名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到没有空白,要让每一项工作做到实实在在,取信于民。以严肃的纪律确保这三项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三是通过利用各种形式的学习,全局职工对四顶制度的知晓率在不断提高。三、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及措施三项制度出台后,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如目标考核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重大事项审批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局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着力打造服务型、透明型政府工作部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一是办事原则。按照“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所有的事情依法办”的原则,严格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