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立法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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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立法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同志们: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精心准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的大力支持下,今天全省立法干部培训班正式开班了。本次培训班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举办的首次全省立法干部培训班,对于提高立法能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高质量立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这次本次培训,将其列入党组工作计划。今天我主要是来看望大家,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借此机会,我就立法干部加强学习培训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紧迫感“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前不久,栗战书委员长在江苏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时强调,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是社会共同遵守的最大公约数,权威和效力都要比一般的号召、工作措施大得多、管用得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地方立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愈加重要,作用愈加突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其内容主要体现为“十个坚持”,其中一个坚持就是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要统筹考虑,立改废释并举。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深化了对立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从立法理念、立法机制、立法方式、立法任务等方面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为我们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部署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殷切期望。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六个高质量”的发展任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顺应“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供给。这就要求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心,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着力点,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课题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行使立法权40周年。我们要全面回顾总结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40年来的发展历程、工作成就和主要经验,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立法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立法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当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立法举措,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新时代地方立法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对照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在立法队伍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立法干部视野不宽,不能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地方立法工作;有的创新意识不强,法治思维欠缺,立法决策不够科学,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不佳;有的对立法技术和地方立法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得不够深入,立法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立法能力不适应的问题,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强立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我们要从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应对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明确学习培训的目的和重点,提升学习培训实效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勤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依靠学习创造了历史,更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立法干部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必须有明确的学习培训目的,突出学习培训重点,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刻苦努力,在切实增强学习培训实效上下功夫。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站位。立法的重要任务是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其政治属性始终是第一位的。立法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握地方立法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要在地方立法中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标志着中国法治思想和实践的一次重要飞跃,内涵十分深刻、丰富。立法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中央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要通过学习培训增强全局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尤其需要大智慧。这就要求立法干部树立宏观思维,增强全局意识。增强全局意识,就是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总体考虑和战略意图,站在更高层面谋划、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用“六个高质量发展”统领地方立法,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是要提高把握大势的能力,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精准预判事物发展趋势,特别是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重大战略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就是要强化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注意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统筹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因此,立法干部要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最新改革举措,深入研究乡村振兴、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内涵,准确把握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立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要通过学习培训增强创新能力。随着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地方立法调整的领域越来越广、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面对新领域、新挑战,地方立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如怎么把握新领域立法的方向、重点和时机?推进高质量立法,需要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上作哪些调整?如何妥善处理好防止立法“放水”与避免照搬照抄上位法之间的关系?如何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加强制度创新?等等。这些难题需要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才能有效解决。这就要求立法干部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立法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地方立法工作;要广泛涉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知识,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不断拓展知识面;要了解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学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辅助地方立法决策。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立法技能。立法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立法干部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才能掌握必备的立法技能。近几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干部队伍中新进人员比较多,工作中反映出来的立法技能不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如对地方立法权限的把握不当、立法体例结构不够合理、法条之间逻辑性不强、文字表述不规范等。立法干部应当通过学习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立法技能。因此,要及时学习最新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吃透上位法的精神和主要内容;要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在地方立法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要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各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经验做法。三、以本次学习培训班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省立法干部要充分利用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成果,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开拓进取、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伟大祖国70华诞献礼。一是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是地方立法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激励广大立法干部为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要完善重大立法事项报告制度,对于重大立法项目、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政治保证作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高质量完成党委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二是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认真贯彻落实“两规范一意见”。去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两规范一意见”提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系列具体举措,得到了栗战书委员长的充分肯定。要认真抓好“两规范一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创新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重要法规审议前解读,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度参与立法活动等,都是推进高质量立法的新机制、新举措,我省在这些方面的实践还不够多。各有关方面要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切实将相关创新举措落实好。要加强协调配合。横向上,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提前介入重要法规的起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地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规起草、审议和修改质量。纵向上,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拓展省法规立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和统一对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法规的审查标准,努力形成推动高质量立法的工作合力。三是切实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加强工作统筹,提高工作效率。缓解繁重的立法任务与立法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除了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之外,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强工作统筹,优化工作方法。对于具体的法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扎实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对于其他立法事务,则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及时办理完成。加强对立法人才的培养使用。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合理的立法人才梯队;积极拓宽立法干部交流渠道,坚持多岗位历练立法人才;要多给年轻人压担子,在实践中加速年轻立法干部的成长;要关心立法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继续组织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人员跟班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实施设区的市人大立法精品工程,指导设区的市人大制定出高质量的法规示范文本;探索对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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