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合同甲方:法定地址:乙方:法定地址:乙方就接受甲方委托承包甲方的员工餐厅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作条件1.甲方的员工餐厅为甲方所属,是为员工提供工作餐的福利餐厅。员工工作餐是指早餐、午餐、晚餐等2.甲方负责提供员工餐的制作场地、洗刷间和员工就餐场地3.甲方提供的餐厅应具备上下水、供电、消防等系统,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4.甲方提供的餐厅运营所需的部分专用设备设施(主要指厨房设备、餐台、餐具、餐椅及工具等。具体设备详见双方的设备交接明细单)。5.乙方负责该餐厅经营管理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筹措,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人工费及其它管理费用等。6.乙方应被允许使用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并设置一部可供乙方使用的外线电话。7.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乙方将全面负责在该餐厅内的经营管理业务,甲方将不参与有关经营活动,但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应独自并承担甲方和政府职能部门对员工餐厅所要求的卫生、环保、安全等管理责任和达标要求。9.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以乙方为法人申请的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如未能提供以乙方为法人申请的卫生许可证,本合同无效。10.如果甲方人员因为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出现人身伤害或疾病等意外,对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当在事发后立刻全额赔付,无需等待卫生检疫部门的化验报告,如果事后证明乙方提供食物没有问题,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第二条合作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任何一方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均未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签,本合同将在到期后自动延续壹年。第三条餐厅的经营要求1.餐厅营业日乙方应保证餐厅在甲方工作日内正常营业。在非营业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餐。工作餐用餐时间:a)早餐时间:6:30-8:30b)午餐时间:11:00-13:00c)晚餐时间:17:30-19:00d)甲方因特殊原因要求在其他时间供应工作餐,应提前通知乙方。第四条成本和费用的处理1.合同期内甲方无偿提供的配餐设备、设施,水、电、燃气,此部分费用不计入餐饮成本。2.员工工作餐标准为元/人/餐(包括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为元/人/餐。乙方应提供符合每餐标准的员工工作餐,具体用餐标准如下:a)餐厅提供员工选择的食品种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1种主荤菜;3种素菜;花样面食;风味小吃套餐;1种汤或米粥;主食;b)用餐标准*套餐6元,包括:1份主荤菜(150克/份)、1份素菜(150克/份)、1份素菜(120克)、米饭(不限量)、汤粥(不限量);*风味小吃套餐6元/份,包括:盖浇饭(肉80克/份、菜150克/份、米饭500克/份)、牛肉面(肉80克/份、菜100克/份、面500克/份)、包子(600克/份)等(每日根据菜谱提供1到2样)。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口味和饮食习惯选择自己的用餐品种。c)特殊餐饮服务:乙方需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增加特殊餐饮服务,包括:8元餐、10元餐、回民餐、节日加餐等。第五条收银与结算方式1.甲方负责向属于本公司的员工发放用于就餐的餐卡。乙方凭借用餐人员所持甲方的用餐餐卡向用餐人员提供员工工作餐。2.用餐餐卡的制作及系统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负担。3.乙方每日根据每餐刷卡的人数和特殊餐饮餐票统计甲方每日的用餐人数,并将用餐人数填写(每日用餐人数统计表)交与甲方进行签字确认。4.甲方每天上午9:00将当天大概用餐人数提供乙方,并在每周五下午15:00前,将周末用餐人数提供给乙方,根据该人数准备供餐,当人员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进行相应调整。如用餐人数超出或不足甲方提供数据时,乙方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对应。5.甲方根据甲乙双方每日确认的(每日用餐人数统计表)所统计的数据,支付乙方每个月甲方员工的餐费和管理费用。甲方特殊餐饮费用,乙方凭借特殊餐饮票结算。6.每月餐费及管理费用经甲乙双方有关人员核对无误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方式划拨到乙方账户上。第六条税务处理1.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基于中国税收管理法规及其他行政管理法规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违反前述法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因严重违反前述法规因此导致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需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如因法律规定甲方需代扣缴乙方或其他供货商应交的税款,该金额应全额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费及管理费中扣除。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2.甲方每月开展餐厅满意度调查,并根据员工集中的反映的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改进,并出具《限期整改书》,以保证供餐服务品质。如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未见效,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甲方可对员工餐厅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4.甲方的有关人员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时对乙方的卫生状况、原材料和辅料进行检查。5.甲方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乙方内部情况,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将严守保密规定。6.合同生效后,甲方负责将目前餐厅内现有全部设备、设施、餐具提供乙方使用。在合同期内餐具的初次配备由甲方负责,餐具的更新和添置由乙方负责;设备、设施的更新如有因乙方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耗、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修理、赔偿或补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在乙方进驻之前,甲方应保证其设备、系统可以正常使用,并保证将厨房餐具按正常使用数量配置齐全。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正常使用餐厅内公共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解决。因乙方工作中违章操作或非正常使用餐饮设备设施给甲方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合同期间,乙方有义务确保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完好无损,因乙方或者其员工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改动、破坏餐厅内的任何结构,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全面负责员工餐厅的经营管理并有权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费用,乙方派驻甲方餐厅的员工,用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保证根据甲方规定的原材料,提供相应的原材料,对甲方未规定的原材料,乙方应保证食品的原料及辅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防疫的卫生标准。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范围包括:食用油的牌子、等级;肉的种类、等级;米、面的等级等。5.乙方应严格遵守卫生部门颁发的关于加强员工餐厅卫生管理的规定,如在经营中发生餐厅意外,经卫生部门确认确实属乙方责任的,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6.乙方应认真听取甲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并及时改进,以达到就餐人的满意或基本满意。7.乙方无权转让员工餐厅的经营管理权。8.在双方合同履行期间,由乙方负责对每天食品卫生进行专业检查,并应每天将每餐留取样品保留至48小时,以备对食品卫生检疫部门随时抽检。9.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餐厅内卫生。10.乙方负责食堂的灭虫、灭鼠,以保证良好的环境卫生。11.乙方应在进入甲方餐厅前向甲方提供厨房及餐厅服务人员的名单及体检合格报告,保证乙方派到甲方餐厅提供服务的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符合法律对餐饮业服务人员的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餐厅被政府部门查处等情况的发生,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2.乙方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内部情况,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都严守保密规定。1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其他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4.乙方在餐厅经营过程中应节约资源,甲方保留检查权。第九条违约责任1.合同有效期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向甲方员工供餐的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为寻求同质量替代服务而支付的额外费用。2.当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或第八条第11款情况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及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纠纷,且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解除合同,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一条保险1.乙方对甲方就餐人员提供食品饮品责任险。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参保保单的复印件。第十二条其它1.在合同期内,甲方有关人员将有专人负责协助处理、督促乙方作好餐厅服务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产生的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法正常执行,双方可互相免除责任,但并不影响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执行。3.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可依据需要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