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阐述了老子的主要思想,主要由“道”、“德”两部分的论述组成的。道的部分是老子关于道的论述。德的部分是老子关于仁义、礼信的论述。老子对道、德的理解,在首章首句就阐述得非常清晰明显,气势磅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他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老子眼里,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不是指具体的事物而言的,而“德”为具体事物生的原理。在老子看来,德是道寓于具体事物的表现,也就是说德是物体从道那里得到,而可以成为事物的原理。“道生之,德畜之”,这句是老子对于道与德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在老子看来,物体的具体表现是“形”,而物体之所以可以成为物体本身,是道德两者作用的结果,也是自然作用的结果。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很有其独到性。现在看来有些观点很幼稚,但在当时的背景下,称之为高瞻远瞩也不为过。他的一些阐述,让人很容易看清他思想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东西。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与之相对的,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老子称为“反”或“复”。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老子在为人处事的做法上的观点跟孔子的不大相同。他认为,因为一个事物的发展至极点,必然会向其反面发展变化。所以要能维持它的发展而不至于变为它的反面,就必然要先了解它的反面,在发展过程中不让其到达极点。有人说老子的哲学是强人的哲学,他教导强者要收敛光芒,以弱居之。这是老子正反两面会互相转换的理论的运用。如三十六章云:“将欲翕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自居于弱势、静态而保持一种弹性,促使敌对一方向膨胀、夸张发展以至成为脆弱,即产生盛衰的对转,这确实是看得很深。老子强调“不盈”、“不争”、“致虚极,守静笃”,“柔弱胜刚强”。老子的这一原则叫做“无为而无不为”,即不特意去作某些事情,依事物的自然性,顺其自然地去做。老子主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就是说,学习知识要积累,要用加法,步步肯定;而把握或悟“道”,则要用减法,步步否定。老子认为,真正的智慧,必须从否定入手,层层除去表面的偏见、执着、错误,穿透到玄奥的深层去。也就是说,面对现象,要视之为表相;得到真理,要视之为相对真理;再进而层层追寻真理之内在本质。老子对仁义、礼的见解跟孔子大相径庭,完全不同于儒家学派的观点。《道德经》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意思是说:大“道”被废弃之后,才有所谓“仁义”。出现了聪明智慧,才有严重的虚伪。家庭陷于纠纷,才有所谓孝慈。国家陷于昏乱,才有所谓忠臣。《道德经》三十八章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但不是说老子视就反礼,因为礼有形式与内容两个层次,老子所反对的是礼的形式,即反对形式复杂的礼仪条规。在老子看来,我们所讲的仁义和伦常,都是因为“道”丧失的结果。而且只有在大道荒废、国家混乱和家庭不和的时代,仁义礼法才会成为社会的需要。所以老子认为应该废止文明和仁义,从小康社会回到“大道之行也”的“公天下”时代,即没有邪恶,不需要道德规范制约人们行为的,真正充满道德、仁义、孝慈、信义的小国寡民时代。小国寡民的社会是老子的理想社会模式,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此外,我还总结出了老子关于政治及社会哲学的一些看法。《道德经》的中心,是阐述自然无为的政治哲学。在政治方面,《道德经》主张“虚静无为”,即反对以人为的手段,包括种种文化礼仪来干涉社会生活,尊重生活的“自然”状态;关于人生态度,《道德经》也主虚静、退让、柔弱,但这并不像后人所理解的那样消极,因为《道德经》所推重的“阴柔”,实是一种长久之道和致胜之道。因为物极必反的规律,所以在社会政治制度上,如果太过于强调某一反面,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所以老子所主张的政治哲学和行事方式的核心是“无为”。即注重于取消一切导致混乱的源泉。以无为为之,以不治治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在老子看来,“无为”是圣人“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则。老子提倡“无为”,其形上依据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现实政治理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针对有为而发的。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无为”也指感物而动,遇事而为,事先没有设想要做什么事。老子的“无为”,由于是针对“有为”而提出来的,因此容易被人理解成“无所作为”、“不为”,将无为视作政治上的无所作为、放任自流,这是从消极的方面去理解无为。“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和行为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因其自然”。而“因其自然”,指的就是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自然就是事物不假外力而自己如此的状态。“因其自然”的“因”,是因循、沿袭的意思。因循的前提是要承认和肯定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因其自然”思想也反映了古代农民的普遍愿望。在政治上,“因其自然”的主旨是希望帝王顺应民心、不要刚愎自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老子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当然“因其自然”的思想也有消极的一面,如果太过因顺自发的行为没有很好的规范管理,社会也会变得很混乱,缺乏秩序。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读《道德经》有感老子《道德经》,不用洋洋洒洒长篇巨制,精炼而蕴集,晦涩的语言中蕴含着的是何等的“博大精深”。千百年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从这部人类文明史上的智慧宝典中汲取治国安民、修身养性、立人处世的精髓。作为充分体现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神韵的《道德经》,阐述了道家对宇宙本原和基本存在方式,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及社会观、人生观的基本思想。老子是我国第一个力图从自然本身来解释世界,而不求助于超自然的主宰——天帝的意志的哲学家。在老子之前,人们以为宇宙间的万物都有神在统治着,最高的神就是天,又称天帝。这种观念,到了社会大变革的春秋时期才开始了变化。老子就是较早的从哲学方面有意识地、明确地否认天帝的思想家。老子在《周易》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老子“道论”的中心思想是:“道即自然,自然即道”。他说,“道”是万物之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就是说,作为宇宙的本源就是道,它是永远存在的。道的运行是自由的、必然的,即按其自身的规律而运行。天地万物都是由它产生的,它是宇宙的母体。老子认为,道产生了天地,德是道的性能,天地生养着万物,万物各成其形,各备其用。所以万物没有不尊道而贵德的。道的尊崇,德的贵重,不是有谁给它爵位,而是自然而然的。所以道产生天地,德畜养万物,长育万物,成熟万物,覆盖万物。他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盖之覆之。”(《第五十一章》)这样,老子遂把自然创造的根源归于自然本身,从而摧毁了一切超自然的主宰,一切宗教和唯心论的基础。因此,老子的天道自然观,在当时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它打倒了宗教的天帝,否认了鬼神的威灵。当然,老子的“道论”刚从传统的宗教解放出来,还未能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他的自然决定论,使人完全听命于自然,轻视了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后来有的哲学家把它发展为定命论,为害颇大。老子的“道论”,基本上可概括为“天道自然观”。所以老子的人生哲学和政治哲学基本上是人当法道,顺其自然。至于如何治理国家呢?他认为最好是采取“无为而治”的办法,让人民去过自由自在的生活,用无所作为听其自然发展的办法,来达到治理好国家的目的。在老子看来,无为正是有所作为,“无为而无不为”,就是这个意思。关于无为在《道德经》第七篇里举了一个例。“天长地久。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息,自然而然的存在,所以才能长久。所以说圣人把自己置于后,反而受到推崇,把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自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所以才能构成就了他自己吗?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修养,是辩证的。向社会推广无为,有助于国家的稳定,但如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对于当代的青年人理解古代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无为”用在当代待人处世上就是要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此外,老子观察了自然界的变化,生与死、新与旧的相互关系,观察了社会历史与政治的成与败、福与祸等对立的双方的相互关系,发现了事物内部所具有的一些辩证规律。《老子》一书中,还深刻地论证了相反相成和物极必反的道理。老子说过,有和无是彼此相生的,难和易是彼此相成的,长和短只有彼此比较才能显现出来,不同的声音产生谐和,前后互相对立而有了顺序。总之,老子承认事物是在矛盾中发展的。物极必反,是说事物在变化中向它相反的方面过渡,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完全成为相反的东西。因此,老子一再告诫统治者,必须去掉那些极端的、过分的措施,否则,就会使事物走向另一个极端,结果就会丧失天下。他认为,高明的统治者必须懂得以柔弱胜刚强的道理。为了证明以弱胜强,以柔胜刚的道理,他举了许多的例子。他经常用水来比喻自然力量的伟大,比喻人类高尚的品质。他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意思是说,天下万物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了,而攻击坚强的力量没有能胜过水的,这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柔的战胜刚的,弱的战胜强的,天下没有人不懂的,可是没有人能做到。老子又举军队强大了就会破灭,树木强大就会摧折的例子。但他把弱能胜强,柔能胜刚,当作绝对的规律,没能认识到这种互相转化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尽管如此,老子认为在发展过程中柔弱的是不可战胜的,这对于促使人们认识新生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道理是有着积极意义的。老子所处的时代,是动荡不安、战争频繁的春秋末期,正是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