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证券法复习知识点一、金融市场1.金融市场的概念: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广而言之,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的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2.金融市场的分类:按交易标的物划分金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及其他投资品市场按交易对象是否为新发行划分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根据交易中介划分金融市场可以分为直接金融市场和间接金融市场按地域范围划分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按有无固定场所划分金融市场可分为有形金融市场和无形金融市场按交割期限划分金融市场可分为金融现货市场、金融期货市场与金融期权市场根据交易对象的交割方式划分金融市场可分为即期交易市场和远期交易市场根据交易对象是否依赖其他金融工具划分金融市场分为原生金融市场和衍生金融市场根据价格形成机制划分金融市场分为竞价市场和议价市场3.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1)经济因素;(2)法律因素;(3)市场因素;(4)技术因素;(5)体制或管理因素。254.金融市场的特点和功能:金融市场的特点1.商品的特殊性;2.金融市场具有价格的一致性;3.交易活动的集中性和交易场所的非固定性;4.金融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市场;5.金融市场的非物质化;6.金融市场容易体现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7.现代金融市场是信息市场;8.交易主体的可变性金融市场的功能1.资金积累(聚敛功能)2.资源配置(配置功能)。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资源配置、财富再分配和风险再分配。3.调节经济(调节功能)4.反映经济(反应功能)5.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1)政府部门;(2)工商企业;(3)金融机构;(4)个人;(5)中央银行。6.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也称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2.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又称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3.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官方名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4.四板市场。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25二、证券市场主体1.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证券市场融资是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2.直接融资的特点和分类:直接融资的特点1.直接性2.分散性3.信誉的差异性较大4.部分不可逆转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直接融资的分类1.商业信用2.国家信用3.消费信用4.民间个人信用3.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证券发行人主要分为三类:企业类、金融机构类和政府类。4.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证券投资者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证券的机构和个人证券市场投资者的特点1.分散性和流动性2.投资的目的性3.市场的支撑性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分类总的来说,证券投资人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255.机构投资者的特点:(1)投资管理专业化;(2)投资结构组合化;(3)投资行为规范化。6.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的特点:法人类机构投资者是指投资于各类证券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投资者的种类大致包括:政府、中央银行、证券自营商、企业公司。(1)资金数量庞大;(2)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强;(3)债券投资侧重于收益的稳定和本金安全;(4)可以进行彻底的分散投资;(5)决策与行动上效率低。7.基金类投资者的内容:(1)证券投资基金;(2)社保基金;(3)企业年金基金;(4)社会公益基金。7.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8.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9.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1)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2)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3)合规管理制度;(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5)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2510.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4)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5)证券自营业务;(6)证券资产管理业务;(7)融资融券业务;(8)证券公司中介介绍业务;(9)直接投资业务。11.转融通业务: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可理解为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12.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及主要职能:证券交易所的定义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特征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济制;3.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5.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证券交易所的职能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2.指定交易所的业务规则;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255.对会员进行监管;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1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为建立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2005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简称“保护基金”)。保护基金是指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14.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目标、手段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1.依法监管原则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3.“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1.保护投资者2.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3.降低系统性风险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1.法律手段2.经济手段3.行政手段1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以下两个机构组成:(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25三、股票市场1.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股票的定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的性质1.股票是有价证券2.股票是要式证券3.股票是权证证券4.股票是资本证券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股票的特征1.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的最基本的特征。2.风险性。股票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或者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偏离。3.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而变现的特性。4.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载有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它是一种物偿还期限的法律凭证。5.参与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的分类1.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2.股票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3.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股票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2.股利政策、股票分割和合并等与股票相关的资本管理概念:股利政策股利政策是指股份公司对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和应付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或派息、发放红股等方式回馈股东的制度与政策(1)派现(2)送股(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割与合并1.股票分割又称“拆股”“拆细”,是将1股股票均等地拆成若干股2.股票合并又称“并股”,是将若干股股票合并为1股增发、配股、转赠1.增发。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资本额而发行新股25股本与股份回购2.配股。是面向原有股东,按持股数量的一定比例增发新股,原股东可以放弃配股权3.转增股本。是将原本属于股东权益的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股东权益总量和每位股东占公司的股份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唯一的变动是发行在外的总股数增加了4.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公开市场上买回发行在外的股票3.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3.其他权利。《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还有以下主要权利:第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二,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第三,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义务《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4.股票发行制度审批制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核准制核准制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25达到股票发行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注册制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5.保荐制度、承销制度的概念:(1)保荐制度有保荐人(券商)对发行人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2)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行为。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10日,不能超过90日。A.股票代销。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B.股票包销。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256.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有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规范运行。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