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省、市物业管理各项部署要求,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构建市场化平台为重点,按照“建机制、强管理、定标准、重服务”的工作思路,持续抓好物业管理各项任务落实,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实现了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县城区共有住宅楼00栋00万平方米,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00个00栋楼。全县现有物业管理企业00家,其中三级资质00家、挂靠资质00家。有物业服务项目00个,物业管理从业人员00人,物业管理总面积00万平方米,覆盖面达到00%。(一)严格建设标准,夯实管理基础。不断规范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标准,坚持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商业部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原则,在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绿地、物业用房等相关服务设施。特别是把物业管理用房建设作为小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新建的住宅小区全部按照标准要求配置了物业管理用房,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重视加强停车位建设,按照普通住宅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车位不少于1个、经济适用房每8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车位不少于1个的配建标准,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充分考虑、合理规划、足额建设停车位,截至目前,全县住宅小区共配建停车位2300多个。加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宁远新城和宜居园小区都按照要求配建了幼儿园,为群众提供了便利,现已正常投入使用。(二)强化资金管理,维护业主权益。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积极开展住房维修基金征收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升级、完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对所有原始档案资料按栋按户分类整理归档,健全完善维修基金电子档案,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坚持在住房维修资金使用中严格把关,认真执行公示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等规定,真正做到业主自主管理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管相结合,有效促进全县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的透明化、规范化。截至目前,累计征收住房维修基金00万元,累计支出维修基金00万元。(三)加强矛盾调处,创建平安小区。以构建平安物业小区为目标,督促县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定期上报物业小区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情况,有效掌握各类矛盾隐患,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加强住宅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努力提升住宅小区安全防护水平,目前县城各住宅小区共聘请物业保安00人,专职门卫00人,安装视频监控探头00个。积极指导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调处,重点解决通过县长信箱、政民互动栏目等途径投诉的各类物业管理信访问题,有效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今年以来,累计协调解决各类矛盾00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8.5%。积极推动综合执法进社区工作,对住宅小区内违章搭建、违法建设、毁绿种菜、环境污染等违规行为,组织公安、建设、环保、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推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四)强化督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四个督查”:即督查物业企业的行为是否符合物管政策规定,督查物业企业是否按照管理服务合同提供标准化服务,督查物业服务收费是否规范,督查物业企业是否根据业主投诉进行整改等,引导业主充分行使选择权、决定权以及合法维权,促进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物业管理诚信服务调查与资质等级年检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促使各物业企业自我约束、依法经营,保证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向更高层次提升。(五)强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及县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QQ交流群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物业管理及服务、业主权利与义务、住房维修资金管理等内容,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遵守管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至目前,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000多条,开展专题宣传200多期,制作《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漫画120多幅,发放各类宣传手册8000余份,极大地增强了住户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有效提升了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二、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县在物业管理工作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现有的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不够规范、服务不够到位等问题,部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仅限于清扫卫生、安全保卫、收取费用等低标准、低水平的管理服务,难以获得业主认可。二是物业服务消费观念滞后。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政策、物业管理行业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性、公共性、有偿性认识不足,只顾自身利益,无视小区公共利益,对物业服务工作支持配合不积极。少数业主缴纳物业费意识淡薄,物业管理社会意识尚未形成。三是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较多。一些历史形成的老旧小区由于前期设计不合理,建成后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小区内无绿化用地、无专门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物业监管体制不够完善。部分住宅小区由于物业管理职能划分不够明确,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房产主管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缺位,物业监管的合力未能形成。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积极支持配合物业管理活动,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积极参与平安文明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强化资金征收。严格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业务与征收房屋维修资金相结合,使征收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并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专账记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简化维修资金审批程序,优化工作环境,积极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对确需维修,但征求业主意见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住宅维修事项,及时召集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商讨维修意见,并依法依规申请维修资金,及时实施维修,最大限度保障业主利益。三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加快建立业主委员会,加强督查指导,充分发挥作用,督促原开发单位、物业企业、房管部门共同发力,解决公共设施维修、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要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改变以往只管打扫卫生、收缴费用的单一、低水平服务模式,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和规范化的管理,真正让广大业主得到“价有所值”的优质服务。建立健全日常维修、治安防范、公用设施管护、环境绿化亮化美化和便民服务等服务项目,努力做到垃圾清运及时,突发事件处置得力,公用设施管护到位,安全保卫有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