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按照区委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区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基层组织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导,逐村摸排大起底,重拳出击抓整治,为全区有力有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一、提高站位,周密安排部署。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和职责。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为组长的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设立扫黑办公室,确定1名干部专职负责办理日常业务。量身制定了《**区委组织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形成了高位推进、高效落实的良好态势。二是抓线索摸排。坚持把全面摸排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步,先后制定印发了《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方案》、《关于全区基层党组织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动员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目前共摸排党员涉黑涉恶线索7条,5条线索核查失实,2条线索正在核查中。社情调查工作正在开展之中。三是抓学习教育。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2018年10月21日至22日,组织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逐个签订党员干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承诺书。同时,安排各级党组织4月25日主题党日以深入学习扫黑除恶精神为主,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扫黑除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多措并举,夯实基层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逐项抓整改、逐条抓落实,努力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堡垒。一是规范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创新推行以“一册三单四制”为主要内容的134对标争创法,优化设置农村党支部15个,调整村级党组织书记11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235名,创建达标率达到98%,促使基层支部个个过硬、个个达标。二是整顿软弱涣散。2018年,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10个,调整村“两委”成员5名(村支书4名),修缮村级活动场所3处,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文化活动等126场(次)。2019年,结合“六查三讲一强化”和“十问十推进”活动,摸排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10个,实行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副区长联系包抓制,已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名。三是严查信访案件。针对省、市转办的三个信访案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入户等形式,逐项调查核实,严肃问责处理。***未发现涉黑涉恶,因年龄超过60周岁已免职;***“两委”班子成员未发现涉黑涉恶,但有违纪行为,已作出了调整。**经核实因盗窃罪于1991年7月13日被**区人民-2-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于4月初被免职。三、严格审核,优化基层队伍。着眼保持村干部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制定新任村干部联审机制。对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新任村干部,由乡镇党委会同公安、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查,确保把有黑恶势力背景的人员挡在门外。目前,部门联审新任村干部8名。二是健全发展党员政审程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新发展的党员,由纪检、公安、卫计、信访等4个部门进行联审,防止涉黑涉恶和违法乱纪人员混入党员队伍。2018年全区已发展党员266名,纪检、公安、信访、计生联审266名,联审率达到了100%。三是扎实开展村两委成员联审。7个乡镇对416名村干部进行了联审,发现存在民事纠纷的6人、治安处罚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目前,将联审的范围扩展到所有的村“两委”成员,要求7个乡镇和西街街道对现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联审,对有前科劣迹的坚决清理出村“两委”队伍,该项工作于4月底结束。四、健全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坚持把推进基层民主协商作为防范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严格落实党务村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健全民主机制。建立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党群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一核三体”运行机制,在100个村均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级政权运行。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乡规民约》,充分发挥了其秩序维护、行为指导、法制教育、化解纠纷等积极作用。二是实行民主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重点对党务公开、村务决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防止黑恶势力插手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等事项。三是推进民主监督。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按照“零接待、零白条、零新增负债”要求,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完善勤廉双述、村“两委”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严格明责问责,先后查处了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了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廉洁自律。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软弱涣散整顿有待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虽然今年的已全部整顿转化,但随着村级党组织运转,会产生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需要持续整顿提升。二是线索举报有所顾虑。虽然我们先后多次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上报涉黑涉恶线索,但由于群众思想顾虑等原因,目前收到的线索较少。三是查办处理有些困难。按照扫黑除恶的总体安排,组织部主要负责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查办,目前我们接到省市转办村干部案件三起,从调查情况看,存在调查处理时间较长、侦办无专业力量、处理无法律依据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精准对接目标要求,精密结合重点工作,精细强化对接协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把扫-3-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扫黑除恶具体举措,消除党员群众顾虑,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大力推行区乡领导对重点村、难点村挂点包抓机制,全面摸排整顿2019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对2018年整顿对象,及时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成果。三是持续强化政治审查。健全完善新任村干部和党员纳新联审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现任村干部和党员严格监督,对涉黑涉恶人员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插手基层政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