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卫生局文件奉化市教育局奉卫[2008]106号奉化市学校幼儿园食堂整治和规范工作省级行业试点实施方案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教办、中小学、幼儿园:奉化市是省卫生厅确定的浙江省“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和规范的15个省级行业试点单位之一。为及时总结小餐饮整治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明年全面整治打下基础,根据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和规范省级行业试点方案的通知》(浙卫监函[2008]字第8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一、试点目的。通过全面扶持、重点指导,培育一批管理规范、2诚信经营、群众满意、示范性强的学校幼儿园食堂。通过试点,发现解决具体问题,积累整治规范经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整治和规范工作。同时为全面完成小餐饮整治和规范的三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二、试点目标。在一定范围内,解决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安全问题。试点单位达到“四个100%”:即建档率100%,无证照经营及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查处率100%,量化分级率100%,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建立率100%。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小餐饮整治经验,开展创建“示范食堂”活动。三、试点类型。根据省厅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型及大中型幼儿园食堂、街道及村中小学校食堂(以下简称幼儿园及学校食堂)的整治和规范作为我市小餐饮整治规范的试点行业。四、试点选择(一)试点地区选择。锦屏、岳林、江口街道的幼儿园及学校食堂为试点地区:试点街道名称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堂学校幼儿园合计锦屏915240岳林712190江口47112总计20345423(二)示范食堂选择。在全面开展幼儿园及学校食堂整治和规范的基础上,选择5家食堂作为“示范食堂”。五、试点内容(一)摸清情况,建立档案。8月底前对试点范围内的幼儿园及学校食堂的概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包括证照、业主基本情况、加工供应的食品类别、卫生设施条件等),建立监管档案。(二)制定标准,组织培训1、试点范围内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卫生管理公示栏》、《食品卫生制度》上墙;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试行进货验收;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餐具消毒保洁;设专用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2、试点范围内示范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符合上述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示范单位均实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实施“五常法”管理。3、按照《浙江省小型幼托机构食堂许可条件》、《浙江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要求,结合“五常法”管理,制定示范幼儿园及学校食堂的整治标准,在试点范围内进行整治规范。通过试点实践,全面准确掌握幼儿园及学校食堂的情况,认真梳理分析现有“许可条件”及“量化分级评分表”推行中的问题,并逐步对其调整完善,最终建立起具体、简单、有操作性,可在面上推行的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为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44、组织开展试点范围内幼儿园及学校和食堂负责人会议,专题培训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幼儿园及学校食堂整治规范。(三)完善制度,建立网络1、建立并完善以“网格化”管理模式为主要内容的“片巡警制”,明确辖区内监管责任领导及责任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在责任区内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社区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公共卫生管理员等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发挥其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并落实协管责任。2、建立完善卫生局与教育局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局对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的监管职能以及幼儿园、中小学校的自查工作制度。(四)分类整治,消除隐患1、查处无证经营。摸清试点范围内的幼儿园及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对无证经营(指有办学许可证但无卫生许可证)的,应按卫生许可条件的规定,对被整治单位逐一审核。可分为经整改后即可发证的;短期整改仍达不到许可条件,但通过管帮教并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可以整改的,在整改期限内做出食品安全承诺的;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应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做到统筹安排,分批分步落实整治工作。2、规范有证经营,摸清全市范围有卫生许可证的幼儿园及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按照《浙江省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评定结果,制定具体整治规划,逐步消除D级单位,增加A、B级的比例。5(五)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小餐饮整治工作规律,在试点范围内积极开展创建“幼儿园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示范单位”活动。并形成下列在全省可推广的资料:1、幼儿园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制度。2、幼儿园及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登记本样式。3、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必备的卫生设施(某种设施的数量、规格等)及可统一的标识。4、幼儿园及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必需项目)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六、试点步骤(一)准备阶段:2008年7-8月1、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召开全市“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和规范试点工作研讨会幼儿园及学校食堂整治和规范试点工作动员会,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向市政府汇报,通报试点内容、行业、地区、方式、要求。(二)实施阶段:2008年8-12月1、摸清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2、建立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责任。3、提出具体整治和规范标准。4、组织相关人员培训。5、落实措施,分类指导,全面开展整治和规范。6、开展创建示范单位活动。67、对许可条件及量化分级评分表提出修改意见。(三)验收阶段:2008年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书面总结材料,接受上级检查验收。七、试点要求(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幼儿园及学校食堂整治和规范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庄孟勇为组长,李永正、张良为副组长,唐明彪、单祖尧、石良裕、王建辉、张海娥、李军彪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把抓好省级行业试点作为今年“十小”行业整治和规范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规划、精心部署、周密实施。卫生局、教育局确定联系领导,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帮助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把各自的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二)强化协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局与教育局密切配合,加强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共同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帮扶,齐抓共管,抓出成效。(三)积极创新。引入先进的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针对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点,不断探索研究工作新模式,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发挥试点的作用,对示范典型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使其更具生命力,努力把试点打造成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经可学的过硬典型。(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有计划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以此推动整治和规范工作,市卫生局7每周要向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上报1-2篇信息。(五)注重督查。建立督查落实机制,经常性对试点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程和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对试点工作每个阶段每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确保试点成功。(六)报送材料。市卫生局每月30日前以文字形式定期向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2月5日前汇总上报相关整治和规范资料(完成试点工作与对幼儿园及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和量化分级评分表的修改意见)。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主题词:学校卫生整治实施方案抄送:市委,市政府,宣传部,周海飞副市长。奉化市卫生局办公室2008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