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文件舟教计〔2006〕6号━━━━━━━━━━━━━━━━━━━━━━━━━━━━━━━━━━━━━━━━━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的通知市属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及现阶段财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努力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及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要求,特对市属学校的财务行为提出相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一、建立并落实校长的会计责任制。根据《会计法》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校长应对会计核算、监督,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学校资产的有效使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第一责任,学校应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学校的财务活动,有关理财结果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行报告职责,学校的财务活动列入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二、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学校应根据财政部门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早作谋划、早编预算、细编预算。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纳入预2算管理,学校的专项经费设置、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人员福利发放等应有详细计划。年度的预算执行应适度刚性。学校应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分析与调控工作。每年7月及11月应做好半年度及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对预决算差异应及时进行分析说明并及时调整。三、依法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学校负责人对该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负主要责任。学校应按照内部会计控制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及财产健全控制等工作。尤其是加强对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收支的管理工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及时入帐,严禁学校转移收支、设立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四、严格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制度。各单位应依法制订与执行票款分离、印鉴分别保管等制度,各项收入应依法开具票据并及时解缴入库。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资金收支月计划制度,每月末应按规定及时编报《资金收支月计划表》及《资金收支月计划执行情况表》,严格按计划执行,如遇异常应早作申报调整。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学校在确保事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对事业发展应有前瞻性考虑。在目前财政资金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提高现有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应在做到收支平衡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到适度节余,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培训、服务单位应在每年的事业收入中提取8%作为当年的修购基金,历年滚存,为今后事业发展留足后劲。以后年度若要动用该项基金,应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六、完善教职工奖金福利发放办法及措施。学校应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教职工收入,确保教职工奖金福利的3适度发放。各校奖金福利的发放应严格遵守市政府“四统一”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各单位的资金实力及今后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应充分考虑整个系统的均衡。学校的奖金福利发放应进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发放计划、执行、调节基金解缴均应列入年度预算。七、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严禁收入不开票或打白条。对外开具票据,严禁使用自行印制或从市场购入的票据。学校票据的购置及结报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应同时向预算外管理中心及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报。八、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与效益。房产、土地原则上应两证俱全。各项资产购置、入帐须及时,原则上不得跨月。学校应重视捐赠实物的管理,所有捐赠收入应出具财政规定的捐赠收据,相应实物的价值确认应根据财务会计规定确认。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应落实责任并履行手续。学校应高度重视年末资产清查工作,充分配置人员,安排充裕时间进行有效清查,及时进行资产报损、补充入帐、债权债务确认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九、加强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力度。学校应根据法规政策及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财务、财产控制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应使用合法的票据,会计核算上应采用教育部门规定的食堂会计制度,并每月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十、进一步完善加强外部财务监控制度与行为。市教育会计结算中心应充分发挥其技术及装备优势,继续做好为市属各学校进行会计服务工作,协助各学校会计人员做好对本单位财4务活动进行核算及监督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计财处、监察室等有关职能处室,应根据市财政及局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对各学校的经济活动加强监控。进一步保障学校教育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学校财务管理通知抄送:市财政局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2006年3月22日印发打字:叶燕琴校对:祁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