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全文案例分析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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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教务处2009年4月修订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它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综合检验。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二)培养学生严谨、求实、认真的学术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三)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实验探索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四)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研究基本过程训练。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在第四学年。各院(系)应于第七学期初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向学生公布,做好指导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工作,院(系)调整并确定选题结果。学生应于第八学期开学前完成文献阅读、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16周。2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则(一)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二)选题应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的动向。文科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本内容和形式可多样,提倡撰写案例分析、统计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实证研究方面的论文(设计);工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结合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理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其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使学生直接面向当今社会。论文(设计)题目难度适中,较上年的更新率不小(低)于20%。(三)选题应因材施教,既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又要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学生创新,提倡选有实用价值的题目。具有实用性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比例均应高于20%。(四)选题应根据学科特点有所侧重,鼓励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学生知识面,实现学科间相互渗透。(五)选题的广度、深度、工作量应符合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六)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定后,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课题。学生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题目。(七)毕业论文(设计)应每生一题。如某一选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多个学生共同承担,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独立完成任务。此类题目须经院、系(教研室)严格审核。(八)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系(教研室)筛3选并提出选题意见后,报院(系)分管领导审批,并将核准后的题目及时向学生公布。待学生选定题目后,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自拟、自定的题目应予注明。(九)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者,应重新报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由封面、题目、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辞、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字数不得超过20个汉字,中文摘要不少于3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正文字数控制在5000-8000字(不含文献综述字数)。正文要求用词准确、数据翔实、图表清晰等。(二)文献综述是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阅读有质量、有代表性的文献,鼓励学生使用计算机检索。文献综述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文献综述须列入正文开头部分。未撰写文献综述的学生不得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三)开题报告书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一)教务处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批示4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目标。2、负责协调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指导。3、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二)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2、审查、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安排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3、统一安排、布置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4、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协调处理本院(系)内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问题,检查考核教师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复查,总结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向学校推荐评审“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三)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其主要方面是:1、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包括指导教师个别检查、院系组织全面检查、教务处随机抽查等环节。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检查被指导学生5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包括审查学生的调研报告、文献综述以及外文资料翻译、实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实验记录、论文纲要,检查学生是否存在抄袭、剽窃行为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2、院系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检查不少于五分之一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重点检查不少于十分之一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和文献综述;同时检查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及对初稿的意见。院系负责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学生公布,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3、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巡查或随机抽查。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在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思维方法、工作作风和严谨治学的科学研究态度。(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应高于70%。(二)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排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者,须经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外出时间超过两周者,应由院系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6(三)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得超过12篇。鼓励有科研课题的高职称教师指导学生,但必须每人一题。(四)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五)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1、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2、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3、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评定建议成绩。5、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七、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必须做到:(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二)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其他人员的指导。(三)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四)严格遵守纪律,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超过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不按时参加答辩者,7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后,应按要求向所在院(系)提交存档资料。(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或未按要求提交存档资料者不予毕业。八、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评分(一)各院(系)必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统一安排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协调有关事宜。(二)各专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和成绩评定。(三)在校外工厂、科研院(所)等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须在校内进行答辩,评分可适当参考学生所在单位的意见。(四)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论文(设计)成绩70%+答辩成绩30%。其中论文(设计)成绩及答辩成绩两者之一不及格则视为综合成绩不及格。(五)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评分依据和标准详见《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六)凡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不及格者,当年作结业处理。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同意,可随下一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重做。重做仍不及格者,作永久性结业处理。8(七)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后,各院(系)应详细、认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15%。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一)优秀毕业论文标准(论文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秀等级)1、选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或学科前沿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较强的现实意义;2、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字数等各项内容完全符合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要求;3、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4、中英文字表述准确流畅、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准确;5、答辩时能够准确流利阐述论文主要内容和回答问题;(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各院(系)按不超过15%的比例推荐各专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同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公示无异议及经分管院长(主任)签字、院系章盖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三)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教务处组织专家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数10%的比例推选出省级优秀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候选人,学校按湖北省学位委员会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报送材料。9(四)在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中,若发现学生的论文(设计)存在抄袭、剽窃行为,其论文的指导教师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激励措施(一)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全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表彰我校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除此之外,省学位办给予一、二等奖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二)对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一等奖的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视同本人发表D类文章1篇,对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二等奖的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视同本人发表E类文章1篇,对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三等奖的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视同公开发表论文1篇,并作为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科研考核的依据和职称评审的参考。十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形成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总结的书面材料,总结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参加毕业设计的人数、专业、起迄时间、不同类型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所占的比例、指导教师人数、职称结构情况、参加答辩的人数、答辩程序的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最终分布、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经验等。(二)各院(系)学生根据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书、答辩控制表、数据光盘等装入专用档案袋中,经指导教师审查后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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