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及格式全文案例分析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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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湘一师教字[2008]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专科培养方案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综合的检验,对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目的第二条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独立分析、解决一般教学、管理和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运用专业方法与手段获取信息或结果的能力;(三)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及创新能力;(四)调查研究、实验数据处理、阅读外文资料、使用计算机及文字表达的能力。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院长领导,实行学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教务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二)系(部)成立以主管教学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系(部)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等。(三)教研室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院、系(部)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系(部)审批;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系(部)资料室存档等。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第四条选题程序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教学和科学2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经教研室研究讨论确定,报系(部)审批。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其他有利条件,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按程序申请审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核,系(部)审批后执行。已经批准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相应程序审批。第五条选题原则与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选择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得到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二)题目难度要合理,份量要适当,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三)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四)设计类题目应具有实用意义,切忌脱离实际;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文献综述类题目一般不能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五)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一人一题。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安排第六条系(部)应提前两个月(一般为上一年度10月)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教研室研究审查,报系(部)领导小组审批。第七条系(部)应在第七学期(专科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和动员。第八条选题和实习调研的时间一般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的五分之一,实习调研结束后应完成调研报告和(或)文献综述等工作。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预留五分之一时间作为文档整理和答辩工作,并有一周以上的时间用于答辩和成绩评定。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系(部)应及时进行普查和工作总结,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和总结报教务处。学院视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查或抽查。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监控第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系(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有:(一)指导学生选题。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题目并附选题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供学生选择。(二)及时拟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报系(部)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交代清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3(三)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指导教师因事或病请假,必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安排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四)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指导,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六)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认真评阅批改,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七)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第十三条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一)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相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三)理工科类学生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文科类学生可视具体情况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考勤。第十四条为了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教师必须注意指导方式,在及时布置工作、检查进度、解答疑难的同时,要因材施教,严格要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第十五条毕业设计的全程监控采取以系(部)自查与学院组织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遵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相关教学检查的程序执行。第七章毕业论文的撰写第十六条撰写毕业论文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提高阶段,学生应对全部工作内容进行分析整理,归纳概括,推理判断,进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要遵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执行。第八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系(部)应成立以主管教学主任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并提前三天将工作安排报教务处。各系(部)按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研究确定答辩意见和成绩等。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一)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规定最低要求者;4(二)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三)论文(设计)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四)旷课时间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五)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按封面、任务书及成绩单、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顺序装订成册,附录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过长的公式推理过程等。调研报告等材料整理好另行装订。以上材料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第十九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全面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文本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和建议成绩。第二十条评阅人要根据学生和指导教师所提供的材料,着重审查文本质量,包括设计思路、理论观点、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文本、图纸的规范性等,客观给出评语和建议成绩。第二十一条答辩前,系(部)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或小组)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答辩时,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回答答辩委员会(小组)的提问。第九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考核:(一)任务完成情况;(二)学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论文(设计)质量;(四)创新能力;(五)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各系(部)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具体的考核标准。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下。第二十四条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按不及格论处。第二十五条系(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是成绩的最终裁定者。第十章总结及存档第二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分析和总结,各系(部)在教研室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本期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面总结,最后形成书面材料,于第八学期(专科第六学期)结束前送交教务处。5第二十七条各系(部)应适时组织学生毕业论文展览,每个专业对成绩优秀的毕业论文严格筛选后,推选2~3本进行展示,并将这些毕业论文的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中文摘要及论文的缩写汇总后报教务处统一汇编成册。第二十八条每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及其他毕业论文(设计)材料须由各系(部)教务办公室存档,并汇总各系(部)学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于第八学期(专科第六学期)结束前送交教务处一份。第十一章抽查及评审第二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各系(部)各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分别进行抽查、评审。第三十条评审结果作为各系(部)教学工作和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考核表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5.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查评审汇总分析表6.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查系(部)专家评审意见表7.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抽查评审分析表8.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抽查评审意见表9.人文社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10.理工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1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表1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1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审表1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系专业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1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1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二OO八年九月四日6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课题名称论文(设计)起止时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课题类型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件工程;理论研究;其他课题性质教师科研题;生产实际题;模拟或虚构题;学生自选题一、课题研究的目的与主要内容二、基本要求注:1、此表由指导教师填写,经各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主任审批生效;2、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指导教师、教研室各1份。7三、课题研究已具备的条件(包括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参考资料)四、论文(设计)进度表五、教研室审批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名)年月日六、系(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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