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广函字[2015]033号关于印发《广汇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公司,各职能部门:为规范广汇集团供应商准入及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广汇集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广汇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广汇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经济管理购置供应办法通知2015年10月12日印发共打印3份存档2份2附件:广汇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汇集团供应商准入及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广汇集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产业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供应商注册及供应商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提供物资、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内供应商和国外供应商。第四条供应商注册及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公开自愿、竞争择优、互惠双赢、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第五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供应商注册准入资格条件,按规定提交必要的资质文件、资料,并通过审核,可进入广汇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第六条参加广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运作的招议标、询价、竞价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供应商信息库,才能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阻挠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注册到广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第八条根据注册供应商的实力、规模,广汇集团电子采购3平台注册供应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供应商可以参加所有采购发包项目投标报价,二类供应商只能参加招标限额以下的非招标项目以及零星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体系,制订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供应商资源管理平台,实现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共享,以及全集团供应商信息的动态维护。(三)指导并监督集团公司及各产业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四)负责集团公司及各产业公司一类供应商注册准入的终审;根据各产业公司对供应商的绩效考评结果,调整供应商的状态和关系,以及供应商退出管理。第十条各产业采购招标中心负责本产业供应商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二)依据本办法,制定本产业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三)负责实施本产业一类供应商的注册准入、绩效考评,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复审;负责本产业二类供应商注册准入的终审。(四)负责本产业供应商数据维护、更新及管理,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复审。(五)负责牵头制定本产业供应商评估体系和评估指标。(六)负责牵头完成供应商的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提出供应商4关系调整意见,并上报集团批准备案。(七)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供应商的管理工作。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和执行集团公司、产业公司有关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二)组织实施本公司所属供应商的日常评估、考核工作,参与本产业供应商定期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评估结果进行供应商关系管理。(三)建立、管理和维护本公司所属供应商信息库。(四)参与供应商评估方案和标准的制定。(五)在产品使用、工程建设与供应商服务过程中,负责产品或工程质量验收及使用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出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反馈给供应商管理部门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第三章供应商注册准入规定及审批程序第十二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许可。(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具有优良的运营资金实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拥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定从业经历的管理人员。5(五)愿意为广汇集团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并自愿接受广汇集团的监督管理。(六)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无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七)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围标、串标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未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的。(八)法律、法规、广汇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供应商注册应提供资质文件(一)必传文件包括(原件扫描上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供应商注册授权业务经理介绍信,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授权业务经理亲笔签名(详见附件1)。5.授权业务经理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二类供应商可选传)。6.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注册单位交纳的授权业务经理近一年的社保明细(需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二类供应商可选传)。7.授权业务经理身份证复印件。8.以分公司名义注册的应同时上传总公司相关资质文件。9.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证书。610.上述注册单位授权业务经理介绍信原件和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社保明细原件,注册审核单位必须存档备查;文件资质需年检或有有效期限的,上传文件应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年检要求。11.供应商注册选择的采购类别,如国家或行业有资质等级、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准入资格要求的,则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资质文件为必传项。(二)选传文件包括:行业经营许可、认证资质(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环境等体系认证)、行业相关资质、供货产品的专利证书、产品或服务代理证明及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等。(三)供应商注册时应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预设的采购组织和采购类别中选择一个意向供货或服务的采购组织(产业集团或下属公司)和不超过十个主营业务范围内的采购类别。如上述注册的采购类别部分或全部通过审核后,其通过审核的信息将在广汇集团范围内共享。(四)供应商注册的采购类别必须与营业执照列示的营业范围相对应,如选择的采购类别国家有强制性认证或生产制造许可或设有专业资质等级的,注册单位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证书,否则不予通过。第十四条供应商注册授权业务经理必须为在职(一年以上)员工,供应商注册可以提交1-3名授权业务经理,并明确主次,主要授权业务经理的联系电话将作为广汇集团所属招标单位发出邀标、中标等信息的首选联系号码。第十五条采购招标项目如需注册供应商现场参加投标的,注册供应商应至少有一名上述注册备案授权业务经理参加,否则招标7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如注册供应商以法定代表人作为业务联系人的,注册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注册供应商现场投标的,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第十六条采购招标项目要求注册供应商必须参加现场投标报价的,注册供应商备案授权业务经理连续两次或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三次均未能到场的,招标人或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关闭其账户。第十七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应首先考虑和邀请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如产品生产制造厂家采取代理销售模式的,项目单位应选择长期、固定(一年以上,含一年)有销售业绩的授权代理商,原则上不接受根据采购招标项目临时取得授权代理销售单位的注册申请。第十八条代理商申请注册时,注册审核单位应首先联系其代理产品的直接生产制造厂家确认是否愿意直接注册并参与投标报价,如生产制造厂家明确表示放弃注册,方可考虑由代理商注册。代理商必须提供代理产品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一年以上)授权代理证书及生产制造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第十九条注册上传文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扫描要清晰、不得倒置,大小不能超过3Mb。第二十条一类供应商应在各产业一级以上(含一级)公司或直接选择各产业招标采购中心注册审核,并上报集团采购监督部门复核通过后,纳入一类供应商名录。二类供应商可以选择各产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直接选择一级公司注册审核,并上报产业招标采购中心注册复核通过后,纳入二类供应商名录。8第二十一条成立时间不满一年或注册资金低于100万元的供应商(其中服务类供应商低于50万元)不能注册一类供应商。第二十二条一类供应商的注册审核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供应商注册准入规定及审批程序进行,没有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不得纳入一类供应商名录。二类供应商注册审核时必须提供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单位授权业务经理介绍信(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授权业务经理亲笔签名,附授权业务经理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代理商应提供代理产品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和生产制造资质许可文件等。第二十三条二类供应商在满足一类供应商的注册资格条件时,可以申请一类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类供应商。一类供应商的资质、资格条件失效或变更,已不符合一类供应商条件要求的将降为二类供应商或直接列入不合格供应商。第二十四条供应商注册路径及步骤。登录广汇集团电子采购网站(),点击网页左上角“供应商注册”进入广汇集团电子采购网,在线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流程详见网站首页“重要公告”)。第二十五条所有在广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注册的供应商必须签署《供方入网协议》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注册审核及确认。提交注册申请的供应商经广汇集团各级采购管理部门初审、复审通过后,纳入广汇集团供应商信息库。具体要求如下:(一)供应商注册,各单位和各产业采购中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二)供应商在注册时可以选择意向供货或服务单位。被选择的9单位完成初审后,报各产业采购中心核对审批完毕后,报集团采购监督部门复核。(三)注册单位在完成资料填报并提交成功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上传文件、证书的原件报初审单位或各产业招标采购中心核对。负责审核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原件,与原件相符的,核对完毕应签署“原件已核对,上传文件、证书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承担相应责任。(四)供应商注册完成,提交审核通过后,其注册信息的变更、补充、替换,均需按原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整。(五)上述各审批环节,相关审核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通过、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等)。审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应清晰、明确、具体。(六)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应及时更新、替换已到期资质、证书。未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资质、证书,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视同未提供相关资质证书,造成废标的由注册供应商自行负责。(七)供应商注册初审单位应定期(应至少一个月一次)核查注册到本单位,已审核通过供应商资质文件的有效期情况,对已到期资质应督促供应商及时更新。(八)注册单位注册成功后,出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遗忘、遗失,且无法找回的情况下,注册单位必须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由授权业务经理本人向系统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找回用户名及变更密码。(九)申请注册供应商对审核单位和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集团采购招标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991-2365012。第二十七条供应商在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10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信息,投标文件,商务报价等)及各项操作均视为该供应商的自主行为,具有签字盖章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签署《注册供应商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和附件3。第四章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供应商享有的权利(一)获取供应商编号、用户名、密码,浏览有关信息,参与广汇集团采购活动。(二)成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中被选取或抽取的对象和单一来源采购的候选供应商。(三)领购或下载广汇集团电子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网上采购发包活动。(四)向广汇集团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客观、真实地反映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