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三一文库()〔渔业局普法工作要点2篇〕第一篇:渔业局普法工作要点根据20XX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依法治市“三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海洋与渔业普法和学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六新大”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结合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和计划。一、20XX年普法工作要点1.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海洋与渔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第2页共8页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2.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3.及时宣传普及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20XX年重点开展宪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安全生产、海上水产养殖综合整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4.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海洋与渔业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公务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5.深入开展海洋与渔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渔村”和“法律进企业”活动,以第3页共8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海洋宣传日”、海洋与渔业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会、评审会、案件庭审及各种重大任务和重大事件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海洋与渔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二、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好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检查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7.对照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检查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考核标准,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做好“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检查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准备。要认真开展自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确保依法治省“三五”规划和“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8.广泛收集本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字、图片、第4页共8页影像等典型资料,全方位展示普法工作全貌和整体效应,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20XX年学法计划9.学习对象:全体在职干部职工.10.学习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宪法、行政法律、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涉及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11.学习方法: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采取四项措施: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干部职工自学法律制度、坚持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2.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学法用法工作格局,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干第5页共8页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推进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强化监督,注重日常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第二篇:渔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必须于20XX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等相关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内选择1至2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局务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分别负责。(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两年一清理”的规定,20XX年要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年内应选择若干正在起草、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评第6页共8页估结果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负责。(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稳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负责,有关科室、单位配合。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四)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认真组织20XX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证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别负责。(五)推进行政执法创新。继续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程序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广运用行政指导。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别负责。(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精简和下放审批事项,第7页共8页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立体监控系统,有效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行政服务中心局审批窗口分别负责。三、完善监督制约体系,促进权力良性运行(七)强化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涉及依法行政各类议案、提案及建议的办理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八)加大行政监督、问责力度。监察室要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省、市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范行政决策、项目安排、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室、效能办分别负责。(九)推进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大力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水产品质量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招标投标、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支持第8页共8页各类媒体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社会公众和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情况,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责任单位: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效能办、渔业科、环保科、安办、监察室分别负责。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十)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全省、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厦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验,对本部门年度首件或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负责。(十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照信访“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切实解决群众诉求难的问题。责任单位:信访办负责,有关科室、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