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设计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老师:时间:-2-浅析工程项目融资的现代模式摘要:工程项目融资在国际上应用很广泛,我国也引入了国际上很多融资模式,近年来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我国当前以经济建设为工作中心,政府资金又严重不足,在这样的现状下,BOT等工程项目融资模式将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对工程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也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本文主要介绍了几种传统的工程项目融资模式以及一些现代的工程项目融资模式,特别是BOT,并进一步分析了这些融资模式在我国发展的局限,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的工程项目融资发展有一些帮助。一.传统工程项目融资模式传统工程项目融资模式主要有直接融资模式,项目公司融资模式,杠杆租赁融资模式,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以及产品支付融资模式等形式。1.直接融资模式直接融资模式:是指由项目投资者直接安排项目的融资,并直接承担融资安排中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一种方式。它可根据股东主体的不同需求分为集中化形式和分散化形式。直接融资模式作为一种结构最简单的融资模式,有着可以灵活安排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等优点,同时也需要注意应该如何限制贷款银行对投资者的权利追索问题。2.项目公司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有单一项目公司模式和合资项目模式两种形式。其中前者相对于后者减少了投资者在项目中的直接风险,起到分担风险的作用,同时前者运行起来比后者要更为复杂。整体来说,项目公司融资模式在税务结构的安排上,债务形式的选择上缺乏灵活性。3.杠杆租赁融资模式它是指在项目投资者的安排下,由杠杆租赁结构中资产出租人融资购买项目的资产,然后租赁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优点颇多,最突出的就是可享受税前尝租的好处,而且债务偿还较为灵活。同时,由于这种模式参与者众多,它运行起来是比较复杂的,而且重新安排融资的灵活性差,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局限。4.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顾名思义,这种模式是指在某种设施或服务性设施的提供者和这种设施的使用者之间达成的具有“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协议。他要求所建的工程有不可替代性,而且这种融资模式的完成需要有完善的协议支撑,还要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奖惩。5.产品支付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以项目生产的产品及其销售收益的所有权作为担保品,而不是采用转让和抵押方式。这就使产品的价格,销路相对稳定,收益比较有保障。需要注意的是产品支付只是产权的转移,并不是产品本身的转移。-3-二.工程项目融资的现代模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与政府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这种情形尤为严重,这就使融资模式趋向多样化。1.BOT模式BOT代表一种新的项目融资和管理模式,在我国研究的学者也比较多。它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它运作程序的全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与项目移交阶段。BOT的核心是项目融资,BOT成功与否的关键是风险的合理分担。其中风险包括信用风险,融资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BOT作为一种相对引入较早的融资模式,也是以下其他融资模式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关BOT的研究也层出不穷。首先,它具有以下优点:①采用BOT模式有利于减少政府直接的财政负担,解决了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资金不足的问题;②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③它可以给民间私人(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④BOT还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甚至超前的,更多更好的基础设施服务;⑤这种模式可以有效转移风险⑥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BOT模式也有它发展的局限:“首先,不是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都可以采用这种投资方式,只有那些具有营利性的基础设施才可以采用这种投资方式,它主要适用于竞争性不强的行业或有稳定收益率的项目;其次,采用BOT投资方式的项目,一般投资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需要较高水平的管理,项目的风险性较大,对BOT项目公司要求很高,需要慎重对待。”2.BOT的衍生模式①BOOBOO是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它与BOT的主要区别就在于BOT中项目公司在特许期结束后必须将项目设施交还给原始权益人,而在BOO中,项目公司有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拥有并经营项目设施。②BOOTBOOT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移交给当地政府部门。与BOT相比,运用BOOT模式投资的项目,投资企业拥有的项目价值增加了产权价值。③BTBT是由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由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并由业主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4-式。与传统的投资建设方式相比BT模式可为项目业主筹措建设资金,缓解建设期间的资金压力,还可以降低工程实施难度,降低业主的投资建设风险,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建设效率等特点。④TOTTOT是指通过出售现有的已建成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具有投资风险小,见效快,有效缓解政府压力,以及可盘活现有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市场化水平和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等优点。与BOT相比,它少了建设环节,比较简单,融资对象也更为多样化。⑤TBTTBT是BOT与TOT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3.ABS模式ABS是以借款人所属的未来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法。与BOT相比,ABS操作简单,难度较低,风险分散,适用范围广,但是在资金来源方面,它不能像BOT一样带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虽然在我国ABS融资面临一些诸如法律限制、国外投资者对中国缺乏了解、政策限制、信用评级、税收及人民币汇兑等问题,但总体来说在中国还是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进入21世纪,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而传统的招商引资和现有的融资渠道,都不能满足需求,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这种情况下,ABS融资方式将给我国的资本市场注入活力,成为我国项目融资的一种现实选择。”4.PFI模式PFI是指由私营企业进行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从政府方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它是继BOT之后的又一优化和创新了的公共项目融资模式。与BOT相比,PFI的主体主要集中于国内民间资本,它不仅可以应用于收益性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应用于收益性高的社会公益项目。而且PFI不需要政府对最低收益等做出实质性的担保。另外PFI模式政府只提出具体的功能目标,对如何实现最终的产品一般不作具体说明,合同期满后项目运营权的处理方式也较为灵活。5.PPP模式PPP模式即公司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首先它可以更早的确定哪些项目可以进行项目融资,可以使私营企业在项目的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利用私营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总之,PPP方式突破了目前引入私营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应用范围十分广泛。“PPP模式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5-麦肯锡公司北京首席执行官EvanGuo也说“中国有着巨大的PPP投资前景,许多外国的资本都想进入,但因为PPP的政策环境并不太好,存在着很高投资的风险而放弃。但随着国内的政策环境变好,投资理念的转变,中国将成为全球最活跃的PPP市场。”6.基于代建制的融资模式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并在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代建制框架下的代建活动也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一种,但是代建制既不等同于某种项目管理方式,更不是项目总承包模式。实施代建制,代建项目可以应用任何一种或多种合适的项目管理方式和项目承发包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既可以引入政府项目建设管理竞争机制,又可以转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部分风险,还可发挥代建机构专业化管理的优势。”三.未来发展的局限由于我国引入工程项目融资较晚,很多方面还很不成熟,特别是有关工程项目融资的法律不够健全,使工程项目融资在我国的发展有很大的局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项目融资法律立法层次较低。两个《通知》对我国工程项目融资有重要指导作用,但其制定机关却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机关,而分别是外经贸部和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不仅法律位阶较低,而且条文内容简陋,存在许多立法空白,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基础设施投资法,也没有有关BOT等融资方式进行投融资的法律规定,而现有的行政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又没有普遍适用和确认行为效力的约束力,因此,我们进行讨论的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旦引起争议形成诉讼,则会陷入无法可依的判断误区和法律尴尬。2.项目公司的审批机关及权限不明确。我国目前没有一个机构来统一管理,致使投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许多项目因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进展缓慢,而且权限及其不明确。总之在我国有关融资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运行机制也很不规范,3.项目公司贷款存在法律障碍基础设施的巨额投资需要巨大的贷款作为资金支持,项目主办者需要通过项目公司用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缺口,从国际惯例看,项目公司的自有资产与长期负债的比率一般在1:9和4:6之间,而我国则确定在从7:10到1:3,显然偏低。4.外币管理的限制项目公司主要以境外外汇融资,项目建成后的收益大多数是以东道国货币支付,外国投资者必须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并汇出境外,才能偿还贷款,收回投资,获得利润。但我国属于外汇管制国家,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这样不仅使项目公司面临外汇兑换风险,也会遇到外汇平衡的矛盾。-6-5.禁止政府担保,不符合国际惯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通知》和《担保法》对其他的非民法意义上的担保做出了限制性规定,不符合国际上的一贯做法,也给我国的BOT等项目的实际操作带来了阻碍。“在我国,项目融资起步较晚,但从现行的规定来看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6.发展环境制约因素多“首先是人才资源匮乏。通晓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是BOT项目取得成功的关键,而BOT模式在我国才刚刚起步,相关的人才资源严重不足,难以在项目谈判中机智灵活地维护我方的利益。其次,我国的融资环境也存在着投资信息不足、信息渠道不通畅的问题,对融资项目的成功运作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四.工程项目融资模式发展的几点建议及发展前景1.政府要对融资项目予以支持,以确保项目有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一个好的融资环境是吸引融资和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所以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很重要。2.制定防范融资项目风险的措施项目融资的风险很大,所以融资风险的控制很关键,能有效进行风险识别,预测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积极管理和控制风险,会提高融资的成功率。所以加强在融资风险分析评价体系建立方面的研究,使之系统化、可操作化,为解决风险分摊问题的研究提供依据,成为现行融资项目发展的重中之重。3.规范管理和健全法制法规。我国有关项目融资的法律很不健全,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是BOT等融资在我国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具体投资项目尤其是市场化运作项目要有固定的法律文件,而且要及时研究解决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中出现的新问题。4.积极培养BOT等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由于我国在这方面发展的较晚,有关这方面的教育还不是很完善,专业人才也很稀缺,培养融资人才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我国当前的中心是经济建设,为了满足201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要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而政府资金短缺也是事实,这就使现代工程项目融资尤其是BOT模式有着良好的机遇。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环境的日趋完善,工程项目融资的运作将日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