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企业名称:清算项目名称:清算项目座落地址:1.所有材料必须齐全提供,不得有缺,如不齐全退回重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材料材料要求:2.所有填报的表格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附上原始凭证复印件并根据填报的序号编排好顺序,备查。附件3-1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张)备注1企业基本情况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事项说明23-2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33-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43-4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申报表53-4-1总建筑面积明细表63-4-2公共配套设施面积明细表73-5转让房地产收入明细申报表83-5-1代收费用明细表93-5-2销售收入明细表(一)103-5-3项目销售明细表(二)113-6关联方及其交易声明书123-7扣除项目分摊汇总申报表133-7-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表143-7-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明细表153-7-3实物安置明细表163-7-4前期工程费用明细表173-7-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明细表183-7-6基础设施费明细表193-7-7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表203-7-8开发间接费明细表213-7-9利息支出明细表223-7-10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申报表233-7-10-1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材料表单目录纳税人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附件3-2开发项目名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间年月日出让方面积(㎡)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时间年月日权证编号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总额(元)总建筑面积(㎡)普通用房非普通用房商铺及其他用房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备案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测绘单位总建筑面积(㎡)普通住宅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商业用房1、办公用房1、办公用房2、商铺2、商铺其他其他会所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道路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其中其中用地面积(㎡)其中5、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工程竣工决算金额(元)实际工程面积(㎡)单位面积造价(元)4、完工备案情况房地产测绘时间总可售面积(㎡)投资总额(元)3、建设工程规划情况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年月日编号2、用地规划情况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年月日编号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情况开发项目地点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纳税人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是/否以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填表说明:填列此表需附表报送《项目立项批准文书》、《销售许可证》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面积报告书》和《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金额(元)5、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单位面积造价(元)4、完工备案情况3、建设工程规划情况2、用地规划情况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情况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是/否填表说明:填列此表需附表报送《项目立项批准文书》、《销售许可证》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面积报告书》和《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附件3-3项目名称登记注册类型银行账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项目编号所属行业纳税人地址总可售面积自用和出租面积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其中:非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已售面积其中:普通住宅已售面积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4项 目行次金 额普通住宅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货币收入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5=6+7+14+17+21+22其中视同销售收入2.房地产开发成本 7=8+9+10+11+12+13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基础设施费前期工程费开发间接费用其中利息支出3.房地产开发费用 14=15+16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17=18+19+20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6.代收费用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其中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24=23÷5三、增值额 23=1-5六、速算扣除系数(%)五、适用税率(%)八、减免税额28=30+32+34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7=23×25-5×26其中减免税(1)减免性质代码(1)减免税额(1)313233343536其中减免税(2)减免性质代码(2)减免税(3)减免性质代码(3)减免税额(2)减免税额(3)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36=27-28-35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以下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纳税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是项目预征开始的时间,截至日期是税务机关规定(通知)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应清算项目达到清算条件起90天的最后一日/可清算项目税务机关通知书送达起90天的最后一日)。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7.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8.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如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银行名称。 9.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号码;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银行账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号码。(二)表中项目 3.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所开发并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称。 4.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5.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1.表第1栏“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按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2.表第2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5.表第6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纳税人为取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数额填写。 6.表第8栏至表第13栏,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从事房地产开发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发成本的具体数额填写。 7.表第15栏“利息支出”,按纳税人进行房地产开发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中符合《细则》第七条(三)规定的数额填写。如果不单独计算利息支出的,则本栏数额填写为“0”。 8.表第16栏“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应根据《细则》第七条(三)的规定填写。 3.表第3栏“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4.表第4栏“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不含增值税。 13.表第26栏“速算扣除系数”,应根据《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找出相关速算扣除系数来填写。 14.表第29、31、33栏“减免性质代码”: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表第30、32、34栏“减免税额”填写相应“减免性质代码”对应的减免税金额,纳税人同时享受多个减免税政策应分别填写,不享受减免税的,不填写此项。 15.表第35栏“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按纳税人已经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的数额填写。16.表中每栏按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填写。 9.表第18栏至表第20栏,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所实际缴纳的税金数额(不包括增值税)填写。 10.表第21栏“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细则》等有关规定所确定的财政部规定的扣除项目的合计数。 11.表第22栏“代收费用”,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填写。 12.表第25栏“适用税率”,应根据《条例》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按所适用的最高一级税率填写。邮政编码电话合计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项目地址自用和出租面积其中:其他类型房地产已售面积金 额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以下由纳税人填写: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代理人身份证号: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税务机关签章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是项目预征开始的时间,截至日期是税务机关规定(通知)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应清算项目达到清算条件起90天的最后一日/可清算项目税务机关通知书送达起90天的最后一日)。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7.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8.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如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银行名称。 9.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号码;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银行账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号码。(二)表中项目 3.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所开发并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称。 4.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5.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1.表第1栏“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按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2.表第2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5.表第6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纳税人为取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数额填写。 6.表第8栏至表第13栏,应根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