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50901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您于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受伤,您所受的工伤事故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相应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公司已依法向您送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您已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请您于年月日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于本通知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及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由公司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出院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影像学报告单、一寸照片2张,本人签名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如需更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日期,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您拒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拒不配合公司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则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损失、后果全部由您本人承担。特此通知!某某责任公司年月日回复函某某责任公司:我已收到你公司发来的××20150901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简称通知),我对你公司通知的意见按以下第条:1.1我同意依据你公司通知的要求和内容执行,如有违反通知要求及内容的,我自愿承担违反通知所导致的所有责任、后果、损失;1.2我不同意按你公司通知要求及内容执行,我自愿承担拒绝执行你公司通知所导致的所有责任、后果、损失。回复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