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经济法总论的感想在学习经济法之前,我对经济法的了解是模糊的,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都不了解。通过对经济法总论的学习,我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有了初步了解。经济法总论部分主要介绍了关于经济法的概念、经济关系及其法的调整模式、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法的调整、市场主体以及市场主体的基本民事权利。通过总论的学习,我们对经济法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但要深入理解总论相关部分的内涵,还需要对相应的内容进行细致的思考。下面对学习经济法总论的体会做一具体描述:一、学习经济法总论的意义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在它热门发展的同时,更是与争论并存——毕竟有争论的学术才会有一定的热度,才会藉众家之言,促进自身发展,越辩越明,从而迈向成熟的学科和部门法。正如美国法学家弗兰克所指出:“法律的许多不确定性并不是一个什么不幸的事件。它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经济法存在的问题也较为较明显。人们在研习经济法和具体的经济法律法规时,经常感到缺乏一种有力度的理论,能够提纲挈领地驾驭众多的制度和规定。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经济法总论尚未达到成熟的境界,正所谓“有多少本经济法书,就有多少种经济法”。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缺乏对经济法理论的深入研究,更多着眼于具体制度研究,只注重经济法的实用性和具体法规的作用,忽视制度背后的思想,忽视经济法一般原理的指导作用,这难以彰显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自我品质。所以,对于我们,就更有认真学好总论的必要性了。二、关于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调整对象:(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监管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5)涉外经济关系三、经济法的体系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由此可见,法律体系的组成单位是法律部门,而这些法律部门时间是相互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其协调性和统一性保证这一国法律调整的共同任务。经济法作为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其内部结构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四、经济法体系的意义经济法体系是对经济法内部结构的分析。由对经济法内部结构的合理分析可以更加清楚的了解到经济法内部法律规范之间的联系;由法律规范之间的联系又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经济法的整体;同时也可以深入的了解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调整内容、调整方法以及功能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最终对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五、市场规制与宏观调控的区别与联系以上二者的区别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调整对象、调整范围、立法对象和目标等方面。但二者之间的联系也是十分紧密的。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组成部分,二者是有机结合不可分割的整体。主要体现在:(一)宏观调控法以市场规制法为基础由宏观调控法的功能可以看出,其所确立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必须依靠市场规制法为其创造的良好市场竞争环境来实现。因此,宏观调控法以市场规制法为基础。(二)宏观调控法是市场规制法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由于宏观调控法设立的宏观目标为市场规制法确定了方向,并且为其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和措施,所以宏观调控法是市场规制法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由此可见,二者只有在不同的经济运行层面上对经济秩序进行调整,相互补充,相互协调,才能更好的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与六、总结以上就是在学习了经济法总论以后,本人对书中介绍的经济法体系一部分内容的理解和思考。通过仔细阅读课本和查找相关资料,我对经济法体系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和理解。对经济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以后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要继续思考经济法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经济法体系中的作用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