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监理工作计划为全面、具体、圆满地完成山东省东明黄河大桥项目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任务,突出本项目安全环保的特点,特编制2017年度安全监理计划。安全监理计划是安全监理工程师为实现目标而制定的工作部署及工作方法,安全监理重点控制的总体构思,是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安全监理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一、总监办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理的职责,实现本项目“零事故、零伤亡”的既定目标,总监办特成立了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对总监负责。要求各驻地办、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科,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到责任有落实、制度可操作,真正把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到实际中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成员:*****二、施工安全监理在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审查重点的内容有: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4、是否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工程项目危险源是否有具体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且是否可行;5、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6、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7、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8、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9、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10、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11、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必须予以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巡视、旁站检查的内容有:(1)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了规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危险地点(基桩边沿,基坑临边围蔽,平面交叉路口,预制场,拌合站,大型起重吊装设备等);(4)现场施工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5)是否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12、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旁站、检查所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汇入台帐。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的记录情况。1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结束时,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4、安全、环保文件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安全会议的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以及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划、环境保护的措施、环境保护的检查等。三、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进行审查;2、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4、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情况;5、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监汇报;6、编写有关监理报告中安全监理的内容,填写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的报表;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检查台帐;8、管理总监办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9、组织或参与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四、安全生产监理(1)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监理人员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主动认真地做好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2)监理人员以对人民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监理工作的范畴,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理目标。(3)督促承包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动态管理。(4)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各承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编制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应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通过后方可实施。严格要求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进行安全生产。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不予批准;2)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不予批准;3)施工组织设计中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不予批准;4)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予批准;5)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到人的不予批准;6)承包人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时,监理应对包括安全生产内容在内的变更部分重新进行审批。(5)对施工危险大、技术难度高、事故多发易发的分项工程及临时设施工程,要求承包人编制呈报《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相关的力学计算依据。监理对其安全技术要求,事故预防措施予以严格审核,坚持不合理的方案不通过,不合格的设施不准用,不安全的行为不放过,不正确的计算不审批。(6)主动介入承包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帮助承包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并以此同时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理业务水平。(7)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和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人数、素质、布局是否合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安全警示牌及安全宣传是否齐全完整;安全“三宝”及其他安全用品是否充足够用等。(8)参加承包人的技术交底会议,要求在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交底。1)技术交底,包括安全交底必须有书面技术交底文件;2)技术交底,包括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全面性、可操作性;3)技术交底,包括安全交底时所有与会者必须履行签字手续。(9)组织、落实、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工地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形式可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工地生产情况和安全形势分别采用每月一次,每旬一次或每周一次;检查内容应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项目执行,主要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违章作业的纠正情况、重点工序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所有的检查结果均应定期呈报业主。(10)坚持安全巡视制度1)监理人员每日对所负责监理的标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巡视,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记录。2)巡视时应重点注意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承包人高度重视、及时整改。这些事故隐患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制度上的缺陷。(11)要求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须按时年审,过期无效,其证件应随本人工作关系转到本项目,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入安全生产档案。(12)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政府劳动部门有关劳务用工制度,严禁使用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加施工生产,要定期对参建员工进行身体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13)要求承包人建立并落实安全施工检查制度。要安排经常性和专项安全检查,定期作安全大检查。(14)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在施工合同段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报业主办事处组织调查处理后报业主工程管理部备案;重伤事故12小时内报业主工程管理部调查处理;死亡1人事故在4小时内、死亡2人以上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门、业主、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发生伤亡事故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5号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办理。(15)要求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及时做好安全报表编制工作。(16)监督承建人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高速公路临近国道、跨越石油、燃气管道、省道以及其它地方社会通行道路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以及交通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警示和防护工作,以确保自身以及社会往来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1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仓库应设置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8)工程沿线穿越江河,各承建单位应按规定向水利、航道、海事等部门报建,制定有关作业安全细则和确保通航措施,积极做好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施工交通机动船只及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持证上岗。(19)要求承包人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20)机械设备在操作前需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运行。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吊机等在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以防砸伤人员和机械;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准任何人在机械回旋范围内进行任何工作。(21)在仓库、宿舍、办公场所附近应设有灭火器,在重点防区还应有流动灭火设备;火灾高发季节或消防自然条件较差的工棚应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沙池,并要求每人经常自备一桶水。经批准设置的油库、炸药库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储存、运输、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制度、并设有专人值班防护。(22)施工安全管理要突出重点,本项目安全管理重点如下:1)大桥工程施工水上作业安全,防止施工人员落水,防止支架失稳;2)高空作业安全,防止施工人员高空坠落,防止高空重物坠落击人;3)起重、吊装、防止出现突发事故;4)高边坡施工防止伤亡事故发生;5)爆破工程作业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6)电器作业安全,防止人身触电;7)防雷击安全;8)防火、防洪及防台风安全;9)防止重大交通事故和机损事故。(23)重点及危险部位的施工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1)高空作业安全施工①墩身高空脚手架临空面,布设安全护栏,保护工人安全;②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③上高墩作业的工人,必须系带安全绳、穿防滑安全鞋;④在高墩台下的通道,设安全棚,防止高空重物坠落,击伤过路人。2)水上施工①水上施工平台作业人员;一律背穿统一颜色的救生衣,上下班高峰期间要有值班人员指挥交通船,不准超载,救生设备齐全;②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作业人员,要求系带安全绳;③施工平台、支架、门架等设施,要符合安全要求,经过检查验收方可使用。3)土石方工程爆破①爆破工人一定要持证上岗;②爆破材料—雷管炸药的保管与运送设专人负责,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③石场放炮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告标志,统一信号和警戒哨。4)起重、吊装、车辆驾驶①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定期检查审核;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不准带病作业;③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章守则,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④起重、吊装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严禁违章操作。5)电器作业①电器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发电工,机工、开电梯工等;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定期复审工作;②电器作业工人,必须按劳保规定或工种要求,穿戴好防护罩、绝缘鞋、手套等;③所有用电的工种在接、用电时,均应由电工操作;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