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股协议书范本【篇一:撤股协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公司股东*****在2009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姓名(转让方):乙方姓名(受让方):住所:住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第一条股权的转让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第三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篇二:股东协议(样本)】股东协议**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元,新增股东,组成新的股东大会。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二、股东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三、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丁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2、义务(1)全体股东在签字天内,必须按协议认缴出资,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五、职务和分工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两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两名执行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出现重大事项或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以予以调整。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3、担任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工作;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6、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亏损原因说明书。六、经营资金的增加: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2、因厂房及生产设备均为甲方所有,原则上甲方不再计提设备折旧费以及收取厂房租赁费,也不再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资金,但每一季度将这些费用折合人民币万元全部累计为甲方的出资资金。如公司需增加经营资金时,则甲方从累计出资资金中按占股比例扣除,其余股东均须以现金形式增加出资。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七、利润分配方式:1、工资支付: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给与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按照占%,占%,占%的比例分红。八、退股方式: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股股东;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篇三:公司股东协议书】成都引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甲方:_黄维_,身份证:_360521198009150038乙方:_徐凯_,身份证:_510623198804085016_丙方:_张鹏_,身份证: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三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_成都引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关于公司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1、公司名称为:_。2、公司住所为:_正成财富领地二栋二十三楼二号_。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4、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拾万元整(rmb100000.00)。5、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额为45000元(大写:肆万伍千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乙方:出资额为45000元(大写:肆万伍千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丙方: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以工资及台式电脑抵扣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6、公司经营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公司。7、公司经营范围:企业文化策划、形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网页制作、企业策划;室内外装饰、设计;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商务咨询服务;代办印刷,摄影服务。第三条职务和分工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任期三年;2、黄维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财务管理;3、徐凯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4、甲方、乙方委托丙方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1、权利(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2)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3)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5)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2、义务(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4)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1、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按照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第六条经营资金的增加: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第七条退股方式: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第八条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第九条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