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我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政办电〔X〕128号)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中国—X“两会”和自治区X周年大庆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X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X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X,市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宋筑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谢其托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谢其托支队长兼任,副主任由张军副支队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信息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三、工作时间即日起至11月21日,为期半年。四、工作措施(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1.加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各县区、乡镇要以“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和拖拉机为重点,对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假牌(套牌)假证等组织开展排查清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动态公布隐患车辆和驾驶人明细资料,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等方式,提示车辆当事人、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对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及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旅发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2.加强企业源头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组织深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重点检查加强驾驶人的教育管理、车辆维护保养、GPS动态监控等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监控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车载监控设备按规定使用,检查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出车前检查,确保车辆安全、人员合格、证件齐全。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联合约谈曝光,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1.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排查近三年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特别是在排除酒驾、毒驾等事故数据后,加强排查3年内2公里范围发生过1起以上(含)死亡3人以上(含)事故的路段,以及3年内500米范围发生过3起以上(含)死亡事故的路段。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由辖区交通运输局、X公路局组织落实整改,或提请当地政府或安委会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推动落实整改。(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X公路局牵头,市住建委、安监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2.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牵头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的管理。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挂牌限期督办。(由市交通运输局、X公路局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3.对新建、改扩建等施工道路进行全面排查。交通运输、公路、住建部门要牵头建立辖区新建、改扩建施工道路的工作台账,掌握施工道路基本情况。对正在封闭施工的道路,要督促建设单位设置明显的交通禁行标志,防止社会车辆进入。对已经交工试运行的道路,要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志。对已经达到竣工验收标志的道路,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由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委、X公路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监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1.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1.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管控力度,组织开展城市酒驾毒驾专项整治,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超速、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农机部门要与交警部门配合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2.深入推进货车超载超限治理。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X市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货运装载源头重点监管,加强站点布局,结合本辖区公路超限检测站和公安交警执法站,合理确定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在超载严重路段设置超限检查站,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行为。严禁公路超限检测站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或公布的执法场所外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禁只罚款不卸载。(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警支队、X公路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3.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大劝导。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农村圩日、民俗活动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大劝导活动,动员乡镇、村组干部驻站守点,严把出村出镇的主要关口,以接送学生车辆和面包车为重点,劝阻超员、违法载人的车辆出村出镇上路。由乡镇政府牵头,增派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小分队,督促、推动和支持劝导员工作,形成合力。(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市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农机局配合)4.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地区中小幼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难题,落实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工作机制,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提供校车服务,研究理顺校车线路审批、校车运营等关键环节,推动校车平安运行。(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安监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5.加强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要针对暑期雨水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车辆机械故障、夜间货车通行增多等特点,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机件不符合要求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适时组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守法意识1.加大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曝光力度。各县区在主流媒体、新媒体上分批次持续曝光本辖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和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行为及典型事故案例,以及事故处理结果、追究企业及个人责任情况予以曝光,加大震慑力度。要组织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流媒体记者集中开展宣传报道。针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道路隐患排查整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等工作,在微信平台上每周至少推送2篇宣传推文,微博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同时推送。(由市委宣传部、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教育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短信、电视游走字幕、路面电子显示屏、运输企业管理平台、保险公司客服平台等媒介,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高温天气行车安全、汛期交通安全等情况进行提示。(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委宣传部、交通运输局、教育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3.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以及农村邮政快递员、农村保险员的作用,依托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及时劝导、举报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不超员载客、不非法载人、不驾驶假牌(套牌)车辆并发放宣传资料。要借助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农村驾驶人微信群等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出行安全知识,提醒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机动车安全检验、驾驶证审验等,主动服务农村群众。组织驾驶人身边的劝导员、协管员和村委干部,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安监局、农机局配合)4.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以下简称“两个教育”)。对未按时参加“两个教育”的重点驾驶人,各县区要进行一次排查清理,通知其接受“两个教育”。通过现场教育、网上学习、体验教育、互动教育等形式,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配合)5.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县区要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放暑假前,深入辖区重点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示大学生及中小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稳定安全工作总体形势的重要作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进一步组织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实效。(二)加强协作,强化部门管理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创新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保持行动期间高压严管重处态势。各牵头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结合管辖区域范围,对所牵头负责的工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要求。(三)严格执法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大整治期间,严格执行“七个一律”要求:一是酒后驾驶和毒驾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触犯刑法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三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四是营运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触犯刑法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疲劳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强制休息并依法处罚;六是客货运车辆存在3条以上交通违法未消除的,一律要求停运整顿;七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四)落实责任追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今年以来及大整治期间,凡是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的道路交通事故,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工作;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安监部门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辖区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六)加强信息报送。为加强工作开展和联系,各县区、各部门将本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填写附件于6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委、教育局、X公路局、公安局等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方案请于6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