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保工作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学校安保工作制度。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物业管理、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处、室、馆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3.学校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6.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7.学生放学时,值日领导、教师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8.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9.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10.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11.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12.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吴杜小学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