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章风险预控及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八章制度流程第九章表格附件2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分包队伍,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第三条劳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与项目需求协调使用。项目部按本办法执行。1、公正公开、诚实守信:所有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及考核均按照公司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队伍实行优先使用、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2、合法规范、合作共赢: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实现与劳务分包方和谐共赢,并培育和储备优良的分包队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事业部劳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并履行其职责。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劳动用工的第一责任3人。第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岗位职责。一、公司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制度。2、严格控制项目部递交《劳务费计划成本》,并对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做出评价和审核,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3、组织监督检查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及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评审考核工作。4、对项目部上报的劳务结算书、工资表进行审核;监督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工资发放和支付行为,并建立支付流程和业务流程。5、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审;编制合格劳务分包名册。6、负责组织劳务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处理严重劳务投诉;组织重大劳务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7、掌握全公司劳务力需求动态,做好信息跟踪,保持与各项目部的沟通联络,确保劳务资源的正常输出和良好合作。9、保持与地方政府劳务相关管理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负责本单位劳务投诉、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的处理工作。10、做好本单位劳务管理信息与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劳务费支付台帐》,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411、及时了解本单位在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建筑劳务市场劳务单价的变动,避免被动调价。12、做好本单位的文件资料及记录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13、与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合同预算部、财务部、劳务分包单位、各项目部)保持良好的沟通。二、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职责1、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经项目经理授权委托负责项目部劳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及劳务用工的合法性、实名制的管理。2、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劳务成本计划书》上报合同预算部门审核后递交劳务管理部。3、项目劳务管理员对该项目劳务人员进行考勤动态管理,每日检查各班组上工人数及考勤记录,每月将考勤记录与工资表做对比。4、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每月按各班组完成产值情况给劳务队开具劳务结算书,劳务班组长根据当月劳务结算书编制工人工资表,由劳务管理员每月统一汇总、审核后,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考勤记录、结算书、工资表一并上报劳务管理部,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挂账。5、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在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前,应对该项目劳务人员的工种、人数进行统计,并核实人员的真实性,督促劳务分包单位为工人办理实名制工资卡,并将实名信息与其它备案资料一并上报公司劳务管理部。并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将每期工资打入工人卡中,在工地醒目位置公示实名制工资发放情况表。6、各项目部在工地开工前增设门禁系统及劳务管理软件,工人打5卡进出工地,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考勤及实名的管理,杜绝劳务纠纷及恶意讨薪现象。7、配合上级做好劳务纠纷的调解工作。8、及时了解工程的进展状况,发现并解决劳务方面出现的问题,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劳务主管部门反映,并形成汇报资料。9、定期对项目劳务成本进行分析,合理控制成本。10、劳务合同内容涉及变更与经济签证的,须得到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预算部门。11、按月度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劳务管理部。12、建立《劳务考勤管理台帐》、《劳务费支付台账》,按规定统计、分析、及备查。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第六条劳务队的准入和选用1、项目部使用劳务队必须选用长期与公司合作且能力强、诚实守信的队伍,禁止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并填写《劳务资格认证申请表》报公司劳务管理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方可使用。2、项目部为满足施工要求另行选择推荐的队伍,未参加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满足施工要求的管理能力、技术力量、机具装备和经济实力,并报公司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选用。可参考公司劳务信息库中的合格供方名册,择优选用并上报。6第七条劳务分包方的准入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履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反映从业业绩和信誉的证明文件。第八条准入的劳务队伍实行动态考核制度。公司组织项目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A、B、C三级,经考核后发布《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其中A级优秀,B级合格,C级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禁止使用。第九条有以下行为的劳务队伍,可直接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1、不按合同约定和没有双方签认依据的恶意讨要行为;2、不按规定用工,不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3、不通过合法途径,直接到社会上、到政府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围堵、断路等各种过激闹事行为;4、聚众上访、围堵企业总部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5、其他公司认为比较恶劣的行为。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管理部负责备案,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承办,在《合同审批表》中标注劳务价款,经劳务管理部、法务清欠部、合同预算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签字盖章生效进行备案。禁止将承接工程转包给其它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生效的分包合同一律视同为无效合同。7第十一条项目部将劳务分包合同、班组花名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人工资卡信息及劳务分包相应资质上报公司劳务管理部审核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及花名册应盖劳务分包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不予办理劳务费结算手续。劳务队进场前需提供以下备案资料:①劳务分包合同。②工人进场前,项目部负责提供各班组真实劳务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劳务分包单位公章,并督促劳务分包人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③工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劳务队施工人员参保证明(须当年有效单据),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劳务对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事宜。第十二条劳务管理部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的用工使用情况,内容有:班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费支付台账、参保人员情况、工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劳务纠纷隐患情况,及时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发生。第十三条施工期间,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建立劳务分包用工考勤登记制度,与分包方及时核对作业人员增减情况并登记留存,从而更好的配合实名制发放的工作。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坚持先签劳务分包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合同签订后要及时组织合同交底,务必使项目部的每个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都能准确掌握合同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分包队伍对实名制管理与合同履约情况做出书面承诺,并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第十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内容完整,权责明确,价款清晰。8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十六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控制好以下重点环节:1、项目部督促劳务企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人员备案,项目部应留存备案原件,并对进场劳务工进行岗前教育和安全培训。2、建立劳务台帐,实施实名制管理;检查并留存劳务工花名册、身份证、岗位证书、特殊工种证书、劳动合同书等复印件。3、检查并留存劳务工确认的出勤表、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工资发放公示、人员参保情况证明等资料,积极主动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4、认真开展劳务分包队伍综合履约能力和过程考核、完工评价。第十七条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员应对劳务队伍进行现场劳务管理的告知交底,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部的各种管理规定,并配合项目部做好各项劳务管理工作。第十八条劳务费结算、支付应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劳务队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第六章风险预控及处罚第十九条项目部有以下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1、在劳务队伍的选择上未经过公司批准的,私招滥用的行为。2、劳务价款高于市场价,有弄虚作假的。93、对劳务管理不按照本办法执行的。5、项目部开工前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就进场作业或上报备案资料有不真实、瞒报等现象。6、项目部对劳资纠纷处理不及时,导致工人投诉到劳动部门或到政府的;围堵公司群体性事件的。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劳务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