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江县广播电视局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简要事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播电视局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贯穿于广播电视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载体,普及思想教育,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全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建设平安和谐罗江、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动罗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主要事迹材料如下: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作好理论和思想准备。我局对创建工作非常重视,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精干的创建队伍,召开了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县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文件指示精神,学习了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提高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思想认识,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作了充分的理论和理想准备。二、采取多种形式,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为了不使创建活动流于形式,取得实效,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学习、讨论,认真组织培训骨干力量,分别组织中-2-层干部、机关干部和全体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媒体优势,开辟专题栏目,播放宣教片,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等,努力形成全县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强大声势,积极配合共青团县委搞好全县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领导带头参与,为全局干部职工起到了表率作用。局成立了以曹传海局长为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坚强的领导小组,并进行了具体分工,职责分明,形成了强大的领导集体;局领导带头参加学习和创建活动,亲自讲课,认真组织全局和本部门的学习和创建活动;全体中层干部都撰写了关于如何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理论研讨文章。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青少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学习《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和“讲正气、树新风、重品行”教育活动,开展了法制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活动;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暨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开展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单位创建、争当文明职工和模范职工、-3-争当技术能手等创建活动;进行了文化产业改革,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实行定岗定责,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做到了能者上,庸者下,盘活了机制,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采取了防插播、防干扰、防破坏、防颠覆等安全播出措施,捍卫了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了帮扶工作,开展了“真诚亲民、帮贫解困”、“关爱”留守儿童等献爱心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如: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比赛,积极参加罗江县组织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和取缔各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音像、图书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净化了职工精神生活空间。三是发挥媒体优势,营造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强大舆论氛围。我局是重要的新闻宣传单位,担负着重要的宣传任务,在全县开展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媒体优势,开辟专题栏目,通过制作专题片,播放宣传口号和电教片大力宣传全县在关心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的创建活动,通过大力宣传《青少年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强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