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文终字〔〕第号案由对上网人员登记不实并涉嫌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当事人名称(姓名)子长县红枫林网络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贾润平联系电话13649117898住所(住址)子长县广安西街立案日期违法事实及证据2015年1月7日15时30分,子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白洋洋(610623008)、朱胜利(610623005)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子长县广安西街的子长县红枫林网络俱乐部进行检查,检查时此场所正在营业,该场所涉嫌接纳1名未成年人上网,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经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当事人到本机关作进一步处理。执法人员对该场所法人及经理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两份《调查询问笔录》。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该场所经理张圣前见证了整个检查过程。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承办人员意见签名:年月日承办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