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制作合同协议甲方:乙方:新疆云鼎大江广告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灯箱制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XX灯箱制作项目工程内容:卡布灯箱制作及打包发货。规格、数量及材料要求: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平方面积材质工艺数量单价总价2、工期:天3、质量等级:合格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合同价款:元/㎡。合计包干价:¥元(大写:元整)。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汉语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检查标准。3、使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检查标准。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付工程总款50%(共计人民币元),制作完毕发货前付清余款50%,乙方出具结算发票。第四条灯箱质保期限两年,乌鲁木齐市区免费送货,疆内打包发货。第五条甲方义务及职责1、制作前提供给乙方制作灯箱尺寸、数量及画面内容。2、乙方不提供安装服务,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务由甲方负责。第六条乙方义务及职责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数量、尺寸制作。3、运输过程中如由物流公司产生的拉运损坏行为,乙方不负全责。第七条工期延误1、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由乙方负责。第八条保修1、保修内容:两年之内出现的灯条及电源质量问题,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电路问题烧坏电源灯条等不属于质量保修内容。2、保修期:甲方收到灯箱点亮后两年。3、保修期内灯箱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如电源、灯条坏死等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售后,乌鲁木齐市区内免费上门维修,疆内免费发货电源灯条,由甲方自己更换。第九条违约责任1、由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负责。3、由乙方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第十条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诉讼、仲裁。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章)承包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